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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为雇员购买意外保险 不能免除其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yebo11 2022-04-02

雇员在提供劳务期间受到意外伤害,在获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款的同时,可主张雇主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且该保险理赔款不得用来抵扣雇主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基本案情

2017年12月,李某某到某面业公司从事装卸工作。2019年3月22日,李某某在往车里垛面袋时,为了节省时间,在前面车辆装完后,没有下车,而是坐在传送带上。因某面业公司临时雇用人员马某某在操作传送带的过程中,误将下降按钮按成输送按钮,导致李某某从传送带上跌落受伤,后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李某某诉至法院。另查,某面业公司作为投保人,为包含李某某在内的22人在人寿财险某公司投保有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审理结果

渑池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享有身体健康权。原告李某某为被告某面业公司提供劳务,其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受到损害,应当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原告李某某在装卸面粉过程中,为节省时间,未从车上下来,而是坐在传送带上,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自身存在一定过错。被告某面业公司雇用临时人员马某某操作传送带,因其操作不当,导致原告李某某从传送带上跌落受伤。该面业公司对临时雇用人员管理不善,未尽到安全培训教育义务,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法院判决被告某面业公司赔偿原告李某某各项损失共计58859.86元;驳回原告李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在实践中,多数企业会为雇用的工作人员购买保险,以期在发生意外时,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的风险,但在购买保险的过程中,因为对保险的险种未作详细了解或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最终并未达到其预期目的。具体到本案,企业认为其为原告购买有保险,原告的损失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但其未注意到其购买的系意外保险而非雇主责任险。这就涉及雇主责任险和意外保险的区分问题。雇主责任险的受益人是企业,其赔付的条件是雇员在受雇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雇主依法对雇员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意外保险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其赔付的条件较为宽松,即雇员发生意外,无论是否是在受雇过程中发生意外、无论雇主应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均应赔付。而对雇主来说,影响较为明显的是该两类保险险种的法律后果。在雇主责任险中,保险公司的赔偿是在保险范围内代雇主履行赔偿责任,也就是在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内雇主是不需要另行赔偿的。意外保险中,保险公司对雇员的赔付并不能免除或减少雇主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保险公司赔偿之后,并不影响雇员向雇主主张赔偿的权利。

来源: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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