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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人性善恶的观点(全文)

 流形sbz 2022-04-13

人性善恶是中国哲学的重大问题,自古以来人们争论不休,可归结为四种观点:性善论、性恶论、性无善恶论、性亦善亦恶论。

1.性善论。中国古代一种主张人性本善的理论。战国时孟子首先提出。他认为,人性即/人所以异于禽兽的本质属性,具体指“恻隐”、“羞恶”、“辞让”、“是非”等四种道德心理,它们是仁、义、礼、智四德的根始,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肯定四德之善是四端之心的扩充和发展。后儒的人性论,虽各具形式,但大多肯定人性中具有为善的心理根据,并赋予无不善的价值规定,以为人性之根本。孟子都以为只有使人与动物区别开来的人之所以为人者才是人性。这就将人性与人性的一部分(亦即人的特性、人性的高级部分)等同起来,因而是片面的、错误的。

2.性恶论。中国古代一种主张人性本恶的理论。战国荀子首先提出。荀子认为,论性必先明/性伪之分不可学,不可事而在人者,谓之性;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目好色,耳好声,口好味,心好利,骨体肤理好愉佚等不待事而后生的感性欲望就是人之所生而有的自然本性。礼义道德则是后天的人为。强调:如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认为孟子视人性为善,是不及知人之性,而不察乎人之性伪之分者也。否定善的先验论,而赋予人的自然属性以恶的价值评价,或以自然属性为后天行为恶的根源。据此论证了礼义的起源和礼法兼治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同时又为/化性起伪的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提供了理论依据。汉以后,由于正统儒家一般都尊德性而贬情欲,性恶论的影响不及性善论大。孟子是性善论的代表,荀子是性恶论的代表。二者看似相反,实则错误相同。这可以从两方面看。一方面,人性本来是多元的:既固有同情心而能利他,又固有自爱心而必利己。可是,孟荀对于人性的界定却都同样是片面的;孟子以为人性仅仅是同情利他;荀子则以为人性仅仅是自爱利己。另一方面,道德之真正目的、道德终极标准本来是增进社会和每个人利益。可是,孟荀却都是道义论者,都误以为道德目的在于完善每个人的品德,因而便把品德的完善境界无私利他亦即所谓的仁奉为评价行为善恶的终极标准。荀子用它来衡量他所谓的人性,自然要说人性是恶的,因为自爱利己不是品德的完善境界,不符合他所理解的道德目的和道德终极标准;反之,孟子同样用它来衡量他所谓的人性,自然要说人性是善的,因为同情利他是品德的完善境界,符合他所理解的道德目的和道德终极标准。

3.性无善恶论。战国告子的人性论观点。语见孟子告子上。从生之谓性立论,认为人的自然属性本不具道德意义,善恶的产生乃后天习俗所致。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于东西也。还以杞柳为喻:性犹杞柳也,义犹木否木卷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木否木卷。看到性和仁义道德的联系与区别,对以后人性论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北宋王安石认为性生于情,有情然后善恶形为,情当于理,则善;不当于理,则恶。而性不可以善恶言也。明清之际王夫子提出/性日生则日成,习成而性与成,认为纯疵,善恶并不决定于初生顷命之性,而主要由后天习成,体现于现实人性即成性之中。近代康有为曾肯定告子之说:凡论性之说,皆告子是而孟子非。认为:性者,生之质也,未有善恶。万木草堂口说而人之为善或为恶则决定于后天的学,否定了善恶天赋的道德先验论。性无善恶的错误,就在于把人性这种人生而固有的自然本性当做自然界之事物,因而由自然物不可言善恶而得出结论说:人性无所谓善恶。

4.性亦善亦恶论。此观点始于战国时的儒家世硕,发展于汉儒董仲舒,至杨雄则提出/性善恶混的著名论断:人之性也,善恶混。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为恶人。气也者,所以适善恶之马也与!认为在人的天性中,并具善、恶两种因素,两者混杂。而善人、恶人之分则决定于后天的修养;发扬善的因素则为善人,发扬恶的因素则为恶人。而人的气质,就是向善或向恶的凭借。其说是对孟子性善论和荀子性恶论的折中。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人性既固有同情心而能利他,又固有自爱心而必利己,是比较全面的,避免了性善论和性恶论的片面性。但是,对于另一个前提,即善恶标准,它却与性善论、性恶论犯了同样的错误:片面地把仁、无私利他奉为评价行为是否道德的惟一准则。这样,它便与性善论和性恶论一样,认为自爱利己是恶,而同情利他是善,只不过它把二者均看做人性罢了。

中国近代人性善恶的观点

关于人性善恶问题,是中国哲学的重大问题,自古以来,人们围绕它一直争论不休,这些观点,大体说来可以归结为四种:性善论、性恶论、性亦善亦恶论、性无善恶论。

近年来国内学者们基本上形成两种对立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人性中存在着善与恶,人是善与恶的统一体。另一种观点认为人性本身无善恶之分。

杨寿堪、路淑英认为:从人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相统一理解人性,人应是善与恶的结合体,即人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人性的善与恶潜在人的自然属性之中,而人是作为社会人而存在的,当具备一定社会环境与条件时,善与恶才会显露出来。人性的主要弱点在于权欲、物欲与情欲中表现出来的恶行。人们可以通过法律、道德与宗教的形式抑恶扬善,这是克服人性弱点的主要途径。

戴茂堂从人性的结构分析出人性中存在着恶,并从人的道德的出现得出恶可以为善而存在。他指出人性包含有人的精神性和肉体性,因而人的灵魂深处总是存在善与恶的斗争。在人性中潜伏着恶的种子,恶虽然是不道德的,但却是产生道德的理由,道德的出现就是为了清除这个世界的恶。恶是一种善的匮乏或剥夺,恶没有单独存在的权利,必须予以暴露并阻止。它是一种否定的力量,没有正面的价值,仅仅通过它的对立面――善而获得某种力量和现实性。善是为了自身的缘故而存在于历史和生活中,但是恶可以为善而存在,恶的存在仅仅是为了使善能够实现自身。

孔宪铎结合基因结构与功能的科学知识对人性的善恶作了新的认识与阐释,认为人性具有善恶两面。他指出基因可以说是主宰人性的原动力,其特性具有本性(自私和复制)以及习性(与环境的合作交流)两个层面。这些特性也表现在人类身上:人类的本性即动物性是由天赋决定,通过遗传代代相继;习性即文化性则可随环境改变,为个体后天学习得来。人性中的动物性(人的本性)是基因本性的表达或延伸,旨在没完没了地复制自己,以不断繁衍种族。人性中的文化性(人的习性)也是一幕一幕地由基因的习性所编导,不断地继承与创新。

俞吾金在提出人性与人的本质严格区别前提下,即人性只指称人的自然属性,得出了人性无善无恶、人的本质有善有恶的理论。他认为这一理论有其积极意义:第一,避免了性善论和性恶论的逻辑结果。性善论必然会导致贤人政治及对利益、法律、权利、权力制衡的忽视;性恶论必然导致对人及救渡人的上帝的否定。如果肯定人性无善无恶,既不会陷入性善论者的盲目乐观主义,也不会陷入性恶论者的悲观主义,而会以理性惯有的平常态度去看待人性。第二,将注意的重点移向后天的东西,即人的本质问题。而人的本质又与人所创造的文化或文明所内含的人的行为规范紧密联系在一起。深入地反思并改进这些行为规范,确立与人性的发展相协调的“善”与“恶”的度,将使人类的文明沿着健康的轨道向前发展。(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

参考文献:

[1] 王海明.新伦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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