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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给多家幼儿园强送“三无”电视机,鹿寨县教育系统两人获刑

 南国今报 2022-04-15


鹿寨县检察院官微“鹿检之声”近日公布消息,由检察机关先后公诉的原鹿寨县教育局学前教育办公室主任刘剑和原鹿寨县职业教育中心文贸科科长廖诚,涉嫌受贿、贪污一案,经鹿寨县法院审理,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剑犯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被告人廖诚犯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从2019年6月7日起,本报根据群众报料,连续进行追踪报道,披露了该县教育局从2013年至2017年,把一批批存在重复、“三无”,以及价高质次教具或产品等实物配送入幼儿园,报道引起纪委监委部门重视,并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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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鹿寨县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13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刘剑、廖诚利用其担任该县教育局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单独或共同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数额巨大,检察机关指控两被告人行为构成受贿罪、贪污罪,依法向鹿寨县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刘剑、廖诚的行为均构成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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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国今报记者王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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