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随着企业经济实力地不断增长壮大,增资扩股也是企业的一种必然选择。增资扩股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一种就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于公积金转增股本是否要征税,这要从不同的维度来看。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是自然人股东还是企业股东。 一、对自然人股东。 (—)对上市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而言。公司以资本公积中的股票溢价转增股本,其自然人股东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换句话说,除了以股票溢价转增股本不交纳个人所得税以外,其他公积金转增股本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对于非上市公司自然人股东而言。 1、资本溢价。非上市公司的资本溢价与上市公司的股票溢价性质是一样的,但是对非上市公司以资本溢价转增股本,自然人股东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目前尚无明确的规定; 2、递延纳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时,个人股东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 二、对企业股东。 自然股东与企业股东最大的不同是企业股东,征收的是企业所得税,而自然人股东征收的是个人所得税。 (一)以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作为企业的收入,也不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二)以除股权(票)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以外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企业应确认为股息、红利收入,但免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法律依据:1、《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税发〔1997〕198号); 2、《关于原城市信用社在转制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个人股增值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1998〕289号) ;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10〕54号); 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6、《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八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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