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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事与国史,家族文化与民族精神

 星河岁月 2022-05-03 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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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阎氏世家文化研究》

薛以伟、阎强著
团结出版社
2021年8月
尹敏志
日本京都大学

族谱在中国由来已久,真正意义上的“族谱之学”则到20世纪初才出现。1920年代,梁启超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写道:“我国乡乡家家皆有谱,实可谓史界瑰宝。将来有国立大图书馆,能尽集天下之家谱,俾学者分科研究,实不朽之盛业。”充分肯定族谱的研究价值。受此影响,民国年间潘光旦、罗香林、杨殿珣等学者对家谱进行过整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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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学者也对中国族谱存在浓厚兴趣。1935至1936年,牧野巽在《东方学报》上先后发表《明清族谱研究序说》《北平图书馆馆藏明代善本族谱》,为彼国中国族谱研究之嚆矢。之后清水盛光、濑川昌久等学者用族谱研究宗族制度、风水理论等,皆有可观之处。至于中国族谱研究集大成者,则首推1982年多贺秋五郎的巨著《中国宗谱の研究》。

回顾前人研究,经过近一个世纪积累,族谱的史料价值已得到充分揭示,其弊端也逐渐显现。概而言之,存世族谱大部分有后代构建成分,虚构与事实夹杂,其记载不一定可信。因此,在使用族谱进行研究时必须保持警觉,注意其中美化先人、攀附王侯将相的倾向,使用之前需要将它们与其他史料进行互证。薛以伟、阎强著《沛县阎氏世家文化研究》,便是一部以族谱记载为基础,以存世典籍为辅助,按照科学方法研究家族史的力作。

笔者与沛县阎氏结缘,始于2019年初。当时为了撰写博士论文《清代禁书受容研究》中关于阎尔梅《白耷山人集》重刊的一章,来到徐州做田野调查。经薛以伟先生的热心介绍,得以获睹阎强先生所藏《阎氏族谱》《世系谱》《里居谱》清抄本三册(下文统称为《族谱》),全部摄影后,带回日本京都进行研究。徐州在三省交汇处的特殊地理位置,当地人特有的豪迈热情,对于文化的高度尊重,在笔者心中留下了深刻印像。在仔细阅读《族谱》的过程中,笔者发现其中记载不但可从清代存世典籍中得到印证,甚至可以补充或纠正后者的内容,兹举几例:

第一,《族谱》记载顺治九年(1652)阎尔梅因参加反清运动被捕,被投入济南监狱,三年后却成功“脱逃”。张伟仁编《明清档案》中有名为《漕运总督蔡士英题报清查夙案》的档案一件,内容是顺治十二年(1655)通缉阎尔梅,其中可见“此案于顺治九年七月准直省总督马光辉等咨拿沛县举人阎尔梅并窝贼人魏君重等”的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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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族谱》记载顺治十二年(1655)阎尔梅因“济南司李詹”的帮助而成功“脱逃”。由吴山嘉《复社姓氏录》可知,“济南司李詹”实为湖北黄冈詹谨之,他在明末与阎尔梅同为复社成员,清初任济南推官。这能够解释詹谨之为何尤其关照阎尔梅这位阶下囚。不仅如此,《复社姓氏录》记载詹谨之任济南推官时颇有政绩,却“寻以疾归”。由《族谱》推测,詹氏可能是因为放走阎尔梅而遭到罢免。

第三,《族谱》记载:“乾隆初,征税课用活串,取其便民也,而弊端亦由是生。”参考清代财政史的相关研究,康熙年间实行三连串票制度,纳税者、收税者各留串票一份,以备核查。由于手续过于繁复,至乾隆年间,很多地区已用简便的活串取代三连串票,但也造成不少弊端。此细节是“阎大镛文字狱”爆发的草蛇灰线,足见《族谱》的大部分内容是符合历史事实的。

类似例子不胜枚举。总而言之,《族谱》记载丰富,可信度较高,其史料价值绝非一般清代族谱可比。由于该清抄本尚未影印出版,《沛县阎氏世家文化研究》整理公布了其中部分内容,可谓嘉惠学林。至于文学研究方面的价值,薛先生在书中通过《族谱》的记载,研究明清之际阎尔梅诗文集的版本、创作时作者的心境、政治诉求、诗歌思想等,都非常具有启发性。

《沛县阎氏世家文化研究》以《族谱》为核心史料,可谓得天独厚,两位作者的谋篇布局与叙事笔法,科学得当。全书共分八章,依次论述阎氏家族历史源流(第一章)、阎氏家规家训家风(第二章)、阎氏家学与科举(第三章)、阎氏家族重要人物(第四章)、阎氏家族重要历史事件(第五章)、阎氏家族戚友考述(第六章)、阎尔梅诗作与诗论(第七章)、阎氏家族文化精神与时代价值(第八章)。文末又有家谱序跋、族人传记、碑刻文献、家族传说四类附录。详略得体,脉络清晰,是家族史研究的典范。

普通的家族史的记事范围相对狭窄,很难引起本家族以外人的兴趣,但本书的情况有所不同。南明时期,阎尔梅曾参与反清斗争;康熙、雍正年间,阎圻赴北京修撰《明史》;乾隆年间,阎大镛卷入震惊全国的“文字狱”;民国年间,阎树棠参与抗日战争……这使得《沛县阎氏世家文化研究》的内容超越了狭隘的家族史、地方史的范畴,实际上是以一个家族微观映现清朝史与民国史。家事与国史,在这本书中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比如乾隆二十六年(1761)的阎大镛案。此事件在《高宗纯皇帝实录》中留下多处记载,学界的传统观点认为,这是一场典型的清代“文字狱”。但由《沛县阎氏世家文化研究》可知,该案直接的导火索其实是阎大镛、阎士金族兄弟的田产纠纷,沛县知县荆如棠与地方绅士阎大镛的个人冲突。此案可以窥见清中期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徐州当地有力大家族的内部矛盾,“文字狱”只是其表象。类似的例子,还有乾隆五十年(1785)山东曲阜知县与衍圣公家矛盾导致的孔继汾《孔氏家仪》案。也就是说,通过对沛县阎氏家族史的研究,可以对清代的禁书政策做新的思考。

所谓观古可以知今。阎氏家族的历史,能给今天的我们带来不少启示。《沛县阎氏世家文化研究》中写道:“家族文化的形成,需要几代人或者数十代人的共同奋斗和积淀。通过他们的不懈努力,形成一种富有浓厚家族特色的文化现象。这种文化现象,使得每个家族成员具有强烈的家族荣誉感和责任感。家族的使命感,又支撑着整个家族不断走向辉煌。”的确如此,中国传统文化讲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家族文化与民族文化相通,优秀的家族文化,应该成为民族文化的模范。

沛县阎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了独特的家族文化。其尊师重学、豪侠尚义的文化精神,忠贞爱国、崇尚气节的遗民精神,公平诚信、不慕虚名的商道精神,都富有永恒的生命力,值得当今社会提炼与升华。相信这本书的出版,不仅能让广大读者了解阎氏家族的历史,为清史研究者提供新的史料,还能推进家族文化、民族文化的传承与推广。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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