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讲孔子做人做事的道是一以贯之的,接下来这一章,《论语》里仁第四篇第十六章讲君子与小人在利益上的不同,原文如下,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意思是,孔子说:“君子明白通晓的是公义,小人明白通晓的是私利。”本章理解的焦点是“义”和“利”。 义,是公义,体现公众的利益,集体的利益,如国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社会的利益。利,是私利,一己之利,或小团体的利益。君子胸怀仁义道德,自然是通晓大众的利益,心里想的是如何谋取天下群体的利益。利,是私利。而小人心理算计的是自己的私利,以自我为中心,明白怎么为自己谋取利益。简单一点说,一公一私,君子明白公众的利益,有公心;小人明白自己的利益,有私心。这不等于说君子不可以有私利,而是说君子谋取私利必须符合道义,符合公众的利益。不可以象小人一样,唯利是图,把私利凌驾于公利之上,或假公济私,以公肥私,甚至损公利私。 正因为君子与小人有这样的不同,对于任何组织机构,无论规模大小,越是高阶的职位,越需要品德高尚的君子与之相匹配。君子可以大用,小人万万不可大用。小人大用必出大事,大则误国殃民。 当然有一点需要指出,君子与小人不是天生的绝对不变的划分,是动态变化的。君子不注重修为,放任自己,也可能变为小人。小人认识到自己的不足,注重学习,不断改进自己,也可以修成君子。因此学做君子是一辈子的功夫,象为仁一样。人要是立志于仁,一辈子为仁修仁,那是不用担心会沦落为小人的境地。如何判定一个人是君子还是小人,显然本章是一条评判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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