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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君子喻于义(4­-16)

 经义工坊 2021-03-02

孔子反复论述君子、小人的区别,其根本目的是在于强调所提倡的“仁义”。本章明确提出了儒家的义利观。

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注释】
喻,知晓,通晓,明白,懂得。
义,仁义,道义,大义。
利,利益,引申为小利、私利。

【译文】
孔子说:“君子通晓大义,小人看重私利。”

“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是孔子思想中对后世影响较大的一句话,因为他明确提出了“义”和“利”的关系问题。孔子认为,“利”应该服从“义”,要重“义”轻“利”。“义”是指服从等级秩序的道德,如果一味追求个人利益,就会犯上作乱,破坏等级秩序。所以,孔子把只追求个人利益、不服从甚至破坏政治、社会秩序的人视为小人。

君子之所以为君子,因其行事皆以“义”作为自己内心的标准,认为“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小人则以外在的东西作为标准,并且主要以“利”来衡量得失,其行事重利而轻义,甚至为利而不义,凡事不论该与不该、对不与不对,而计较有利没利、利多利少。君子随心所欲不逾距,小人则唯利是图、为物所转。

但是,必须正确理解孔子思想中的“君子”与“小人”。《论语》中有很多将“君子”与“小人”对比提出的说法,人们习惯于用“非黑即白”的观点来理解。事实上,从人生成长的历程和道德品行的养成来看,孔子思想的本意应该是一种“动态人生”的观点,就是把“君子”视为立志或努力成为“君子”的人,“小人”则是无心或放弃成为“君子”的人。一个人即使成为“君子”,如若耽于懈怠,仍有可能沦为“小人”;如果“小人”幡然醒悟,立志改头换面,坚持不懈进取,就会修炼成为“君子”。

同样,也要正确理解孔子思想中“义”和“利”。《论语》中所强调的“义”“利”并非是相互冲突、尖锐对立、不可调和的一对矛盾,而是强调面对利益时应该“见利思义”,要认真思考眼前的“利”是否符合“义”,如果符合“义”则完全可以大胆放心获取,如果违背“义”就应该毫不犹豫地予以拒绝。孔子一生从未反对过“利”,曾明确表示富贵是人人都所希望追求的东西。孔子更是有得到为官之“利”的美好愿望,甚至认为如果富贵可以求得到的话,即使是做一个拿鞭子赶马车的人,他都非常愿意。但是,无论多么希望获得富贵,都必须不违正道、不悖道义。

一个真正的君子,一定是具有高尚精神追求的人。君子不是出于个人的利益,而是为了他人、家国的利益而采取相应行动,所以君子之“义”也一定会维护“利”,维护大利、公利而不是自己的私利。现实社会中,一些人本居君子之位、本有君子之威,却抵挡不住“利”的诱惑,明明知道眼前的利益违背道义也坦然接受,终究沦落为“喻于利”的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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