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析 / 严勇、音频 / 张佳
不抓教化,只知诛杀,即使刑罚设立再多,依然纠正不了歪风邪气;只知道教化,而不知诛杀,那么奸民就得不到应有的惩罚。“隆礼”与“重法”,是荀子思想与孔子思想最大的不同。孔子重礼,主张教化,遂成“万世之师”。荀子认为,光靠教化,而没有刑法进行惩罚,歪风邪气就得不到压制,是不完善的。唯有加重刑法, “引法入礼”,才能弥补“礼治”下的不足。表面看,荀子理论是对儒家的一次补充,实则开启了法家思想之门。荀子的“法治”思想,被弟子韩非子、李斯加以发挥,成为法家学派的集大成者。从一方面加速了秦始皇统一六国的步伐,也导致了“焚书坑儒”悲剧的发生。荀子的“重法”,是从维护君王权势的角度出发的,它一方面加强了中央集权,却也对于人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戕害。但从荀子当时的角度出发,还是较为先进的思想,是利大于弊的,是值得肯定的。只是后世对于“法”,进行了曲解,反而离“人人平等”之法相背离,成为“维护等级”之法,这是荀子远远没有想到的。遇见是缘,点亮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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