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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训宝典之八十九:袁采家训《袁氏世范·睦亲》下

 ptzhangyh 2022-05-11

袁采所著《袁氏世范》为《颜氏家训》后最重要的家庭教育著作,共三卷,分睦亲、处己、治家三门。卷一睦亲,主要讲家庭和睦相处的道理和方法;卷二处己,论述个人修养、为人处世之道,对人一生当中经常遇到的富贵贫贱、成败得失等都作了哲理性的阐述;卷三治家,是持家兴业的一些道理。

《袁氏世范》从实用和近于人情的角度来看待立身处世的原则,而不是把“四书五经”、孔孟之道的伦理强加在人们头上,这使《袁氏世范》在传统家训中独具一格,因而受到人们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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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采家训《袁氏世范·睦亲》下:

父母爱子贵均

人之兄弟不和而至于破家者,或由于父母憎爱之偏,衣服饮食,言语动静,必厚于所爱而薄于所憎。见爱者意气日横,见憎者心不能平。积久之后,遂成深仇。所谓爱之,适所以害之也。苟父母均其所爱,兄弟自相和睦,可以两全,岂不甚善!

父母常念子贫

父母见诸子中有独贫者,往往念之,常加怜恤,饮食衣服之分或有所偏私,子之富者或有所献,则转以与之,此乃父母均一之心。而子之富者或以为怨,此殆未之思也,若使我贫,父母必移此心于我矣。

父母多爱幼子

同母之子,而长者或为父母所憎,幼者或为父母所爱,此理殆不可晓。窃尝细思其由,盖人生一二岁,举动笑语自得人怜,虽他人犹爱之,况父母乎?才三四岁至五六岁,恣性啼号,多端乖劣,或损动器用,冒犯危险,凡举动言语皆人之所恶。又多痴顽,不受训诫,故虽父母亦深恶之。方其长者可恶之时,正值幼者可爱之日,父母移其爱长者之心而更爱幼者,其憎爱之心从此而分,遂成迤逦。最幼者当可恶之时,下无可爱之者,父母爱无所移,遂终爱之,其势或如此。为人子者,当知父母爱之所在,长者宜少让,幼者宜自抑。为父母者又须觉悟,稍稍回转,不可任意而行,使长者怀怨,而幼者纵欲,以致破家。

祖父母多爱长孙

父母于长子多不之爱,而祖父母于长孙常极其爱。此理亦不可晓,岂亦由爱少子而迁及之耶?

舅姑当奉承

凡人之子,性行不相远,而有后母者,独不为父所喜。父无正室而有宠婢者亦然。此固父之昵于私爱,然为子者要当一意承顺,则天理久而自协。凡人之妇,性行不相远,而有小姑者独不为舅姑所喜。此固舅姑之爱偏,然为儿妇者要当一意承顺,则尊长久而自悟。或父或舅始终于不察,则为子为妇无可奈何,加敬之外,任之而已。

同居贵怀公心

兄弟子侄同居至于不和,本非大有所争。由其中有一人设心不公,为己稍重,虽是毫末,必独取于众,或众有所分,在己必欲多得。其他心不能平,遂启争端,破荡家产,驯小得而致大患。若知此理,各怀公心,取于私则皆取于私,取于公则皆取于公。众有所分,虽果实之属,直不数十金,亦必均平,则亦何争之有?

同居长幼贵和

兄弟子侄同居,长者或恃其长,陵轹卑幼。专用其财,自取温饱,因而成私。簿书出入不令幼者预知,幼者至不免饥寒,必启争端。或长者处事至公,幼者不能承烦,盗取其财,以为不肖之资,尤不能和。若长者总提大纲,幼者分干细务,长必幼谋,幼必长听,各尽公心,自然无争。

兄弟贫富不齐

兄弟子侄贫富厚薄不同,富者既怀独善之心,又多骄傲,贫者不生自勉之心,又多妒嫉,此所以不和。若富者时分惠其余,不恤其不知恩;贫者知自有定分,不望其必分惠,则亦何争之有?

兄弟贵相爱

兄弟义居,固世之美事,然其间有一人早亡,诸父与子侄其爱稍疏,其心未必均齐。为长而欺瞒其幼者有之,为幼而悖慢其长者有之。顾见义居而交争者,其相疾有甚于路人。前日之美事,乃甚不美矣。故兄弟当分,宜早有所定。兄弟相爱,虽异居异财,亦不害为孝义。一有交争,则孝义何在?

众事宜各尽心

兄弟子侄有同门异户而居者,于众事宜各尽心,不可令小儿、婢仆有扰于众。虽是细微,皆起争之渐。且众之庭宇,一人勤于扫洒,一人全不知顾,勤扫洒者已不能平,况不知顾者又纵其小儿婢仆,常常狼藉,且不容他人禁止,则怒詈失欢多起于此。

同居相处贵宽

同居之人,有不贤者非理相扰,若间或一再,尚可与辩。至于百无一是,且朝夕以此相临,极为难处。同乡及同官亦或有此,当宽其怀抱,以无可奈何处之。

友爱弟侄

父之兄弟,谓之伯父、叔父;其妻,谓之伯母、叔母。服制减于父母一等者,盖谓其抚字教育有父母之道,与亲父母不相远。而兄弟之子谓之犹子,亦谓其奉承报孝,有子之道,与亲子不相远。故幼而无父母者,苟有伯叔父母,则不至无所养;老而无子孙者,苟有犹子,则不至于无所归。此圣王制礼立法之本意。今人或不然,自爱其子,而不顾兄弟之子。又有因其无父母,欲兼其财,百端以扰害之,何以责其犹子之孝!故犹子亦视其伯叔父母如仇雠矣。

和兄弟教子善

人有数子,无所不爱,而为兄弟则相视如仇雠,往往其子因父之意遂不礼于伯父、叔父者。殊不知己之兄弟即父之诸子,己之诸子,即他日之兄弟。我于兄弟不和,则己之诸子更相视效,能禁其不乖戾否?子不礼于伯叔父,则不幸于父亦其渐也。故欲吾之诸子和同,须以吾之处兄弟者示之。欲吾子之孝于己,须以其善事伯叔父者先之。

背后之言不可听

凡人之家,有子弟及妇女好传递言语,则虽圣贤同居,亦不能不争。且人之作事,不能皆是,不能皆合他人之意,宁免其背后评议?背后之言,人不传递,则彼不闻知,宁有忿争?惟此言彼闻,则积成怨恨。况两递其言,又从而增益之,两家之怨,至于牢不可解。惟高明之人,有言不听,则此辈自不能离间其所亲。

同居不可相讥议

同居之人,或相往来,须扬声曳履,使人知之,不可默造。虑其适议及我,则彼此愧惭,进退不可。况其间有不晓事之人,好伏于幽暗之处,以伺人之言话,此生事兴争之人,岂可久与同居。然人之居处,不可谓僻地无人而辄讥议人,必虑或有闻之者,俗谓墙壁有耳,又曰日不可说人,夜不可说鬼。

亲戚不宜频假贷

房族、亲戚、邻居,其贫者才有所阙,必请假焉。虽米、盐、酒、醋,计钱不多,然朝夕频频,令人厌烦。如假借衣服、器用,既为损污,又因以质钱。借之者历历在心,日望其偿;其借者非惟不偿,以行行常自若,且语人曰:“我未尝有纤毫假贷于他。”此言一达,岂不招怨怒。

亲旧贫者随力周济

一应亲戚故旧有所假贷,不若随力给与之。言借,则我望其还,不免有所索。索之既频,而负偿冤主反怒曰:“我欲偿之,以其不当频索。”则姑已之。方其不索,则又曰:“彼不下气问我,我何为而强还之?”故索而不偿,不索亦不偿,终于交怨而后已。盖贫人之假贷,初无肯偿之意,纵有肯偿之意,亦何由得偿?或假贷作经营,又多以命穷计绌而折阅。方其始借之时,礼甚恭,言甚逊,其感恩之心可指日以为誓。至他日责偿之时,恨不以兵刃相加。凡亲戚故旧,因财成怨者多矣。俗谓“不孝怨父母,欠债怨财主”。不若念其贫,随吾力之厚薄,举以与之。则我无责偿之念,彼亦无怨于我。

子弟常宜关防

子孙有过,为父祖者多不自知,贵宦尤甚。盖子孙有过,多掩蔽父祖之耳目。外人知之,窃笑而已,不使其父祖知之。至于乡曲贵宦,人之进见有时,称道盛德之不暇,岂敢言其子孙之非!况又自以子孙为贤,而以人言为诬,故子孙有弥天之过而父祖不知也。间有家训稍严,而母氏犹有庇其子之恶,不使其父知之。富家之子孙不肖,不过耽酒、好色、赌博、近小人,破家之事而已。贵宦之子孙不止此也。其居乡也。强索人之酒食,强贷人之钱财,强借人之物而不还,强买人之物而不偿。亲近群小,则使之假势以凌人;侵害善良,则多致饰词以妄讼。乡人有曲理犯法事,认为己事,名曰担当;乡人有争讼,则伪作父祖之简,干恳州县,求以曲为直;差夫借船,放税免罪,以其所得为酒色之娱。殆非一端也。其随侍也,私令市贾买物,私令吏人买物,私托场人买物,皆不偿其直;吏人补名,吏人免罪,吏人有优润,皆必责其报;典卖婢妾,限以低价,而使他人填赔;或同院子游狎,或干场务放税。其他妄有求觅亦非一端,不恤误其父祖陷于刑辟也。凡为人父祖者,宜知此事,常关防,更常询访,或庶几焉。

子弟贪缪勿使仕宦

子弟有愚缪贪污者,自不可使之仕宦。古人谓治狱多阴德,子孙当有兴者,谓利人而人不知所自则得福。今其愚缪,必以狱讼事悉委胥辈,改易事情,庇恶陷善,岂不与阴德相反?古人又谓“我多阴谋,道家所忌”,谓害人而人不知所自则得祸。今其贪污,必与胥辈同谋,货鬻公事,以曲为直,人受其冤无所告诉,岂不谓之阴谋!士大夫试历数乡曲三十年前宦族,今能存者仅有几家?皆前事所致也。有远识者必信此言。

家业兴替系子孙

同居父兄子弟,善恶贤否相半,若顽狠刻薄不惜家业之人先死,则其家兴盛未易量也;若慈善长厚勤谨之人先死,则其家不可救矣。谚云:“莫言家未成,成家子未生;莫言家未破,破家子未大。”亦此意也。

孤女财产随嫁分给

孤女有分,必随力厚嫁,合得田产,必依条分给。若吝于目前,必致嫁后有所陈诉。

男女不可幼议婚

人之男女,不可于幼小时便议婚姻。大抵女欲得托,男欲得偶,若论目前,悔必在后。盖富贵盛衰,更迭不常。男女之贤否,须年长乃可见。若早议婚姻,事无变易,固为甚善,或昔富而今贫,或昔贵而今贱,或所议之婿流荡不肖,或所议之女狠戾不检,从其前约则难保家,背其前约则为薄义,而争讼由之以兴,可不戒哉!

议亲贵人物相当

男女议亲,不可贪其阀阅之高,资产之厚。苟人物不相当,则子女终身抱恨,况又不和而生他事者乎!

女子可怜宜加爱

嫁女须随家力,不可勉强。然或财产宽余,亦不可视为他人,不以分给。今世固有生男不得力而依托女家,及身后葬祭皆由女子者,岂可谓生女之不如男也!大抵女子之心最为可怜,母家富而夫家贫,则欲得母家之财以与夫家;夫家富而母家贫,则欲得夫家之财以与母家。为父母及夫者,宜怜而稍从之。及其有男女嫁娶之后,男家富而女家贫,则欲得男家之财以与女家;女家富而男家贫,则欲得女家之财以与男家。为男女者,亦宜怜而稍从之。若或割贫益富,此为非宜,不从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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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父母爱子贵均

家里兄弟不和导致家业破产的,也许就因为父母爱憎偏心,衣服饮食,说话做事,对喜爱的孩子待遇好对憎恶的孩子待遇不好。受宠爱的孩子日益骄横,被憎恶的孩子心里愤愤不平。时间长了,就成为深深的仇恨。所谓的爱孩子,刚好却害了孩子。如果父母能公平的爱孩子,兄弟之间自然能和睦相处,能够两全其美,岂不是很好吗。

父母常念子贫

父母看到几个儿子中有贫穷的,往往很挂念,经常怜惜周济,饮食衣服的分配也许有所偏心,富裕的儿子如果给父母送一些东西,就转送给他,这也是父母要均平的想法。但富裕的儿子也许就会抱怨,这大概是没有想明白,如果贫穷的是自己,父母的心思肯定也会转移到自己身上。

父母多爱幼子

一母同胞,大的也许会被父母憎恨,小的也许被父母喜爱,这个道理让人费解。我曾经仔细思考其中的缘由,大概是人初生的一两岁,举动说话笑声让人怜爱,哪怕是别人也很喜欢,何况是父母?而三四岁到五六岁,任性哭喊,顽劣多端,要么损坏东西,行为冒险,说话做事都让人讨厌。还大都愚笨顽皮,不受教导,所以即便父母也很讨厌这样的孩子。等到大孩子可恶的时候,正好是小孩子可爱的时候,父母就会把喜爱大孩子的心思转移到喜爱小孩子,爱憎的心思从此有了分别,由此延续下来。当最小的孩子到了可恶的时候,下边再没有可爱的孩子,父母的喜爱之心没有孩子转移,于是一直会喜欢他,情况也许就是这样。作为儿子,要知道父母爱憎的原因,大孩子要稍微忍让,小孩子要稍微克制。做父母的又要能醒悟,稍稍有所改变,不能任性去做,让大孩子心怀抱怨,小孩子随心所欲,最终导致家业破败。

祖父母多爱长孙

父母对于长子大多不喜欢,而祖父母对于长孙往往很喜欢。这个道理也很难明白,难道也是因为喜欢小孩子而转移到他身上的吗?

舅姑当奉承

一个人的儿子,性格品行都相差不大,但有了后母,就不被父亲喜欢。父亲没有正室而有宠妾的也是这样。这固然是出于父亲的偏爱,但作为儿子也要接受顺从,这样时间长了自然关系就和谐了。家里的媳妇,性格品行也相差不大,但家里有小姑子的媳妇就不被公婆喜欢。这固然是公婆的偏心,但作为儿媳妇也要顺从接受,尊长时间长了自然会醒悟。如果父亲公婆最终没有觉察这个问题,作为儿子和媳妇的也没有办法,除了更加恭敬之外,只能任其自然。

同居贵怀公心

兄弟子侄一起生活而不和睦,并不是有多大的争执。就是因为其中的一个人没有公心,私心稍稍重了,虽然是小的方面,也要与众不同,或者大家分东西,自己一定要多得。其他人心里不平,于是就出现争端,破败家业,贪小便宜导致大灾祸。如果明白这个道理,大家都怀着公心,该私人花钱就自己掏钱,该公家花钱就公家出钱。大家分东西,哪怕是果实之类,价值也不过几十文钱,也一定要平均,这样还有什么可争夺的呢?

同居长幼贵和

兄弟子侄一起生活,年长的也许仗着自己年纪大,欺凌年幼的。拿大家的钱,满足自己的温饱,养成自私的毛病。账目的支出收入不让年幼的 知道,年幼的就不免受饥寒,一定会产生争端。也许是年长者做事公正,年幼的却不厌其烦,盗取钱财,用来做坏事,更不能和睦相处。如果年长的能够整体负责,年幼的分工负责不同的事务,年长的找年幼的善良,年幼的听从年长的,各自尽到公心,自然不会争斗。

兄弟贫富不齐

兄弟子侄贫富情况不同,有钱的如果有独占的心思,又大多傲气,贫穷的没有努力的想法,又大多嫉妒,这就是不和睦的原因。如果富裕的时常能给大家帮助,不求对方知恩回报;贫穷的明白穷富是命运所决定,不期望富人周济自己,那还有什么可争的。

兄弟贵相爱

兄弟世代义居,当然是世间的美事,但其中一个人去世早,各位长辈和子侄关系稍微疏远,心思就未必一样。身为长辈的欺瞒年幼晚辈的有之,身为晚辈轻慢长辈的有之。回头看世代义居而产生纠纷的,相互的仇恨比路人之间还利害。之前的美事,就非常不美了。所以兄弟要分家,应该提前立下定规。兄弟之间相互爱护,即便是不住在一起财产分开,也不失为孝义之家。一旦发生争执,还有什么孝义呢?兄弟子侄有的是一家人而分开居住的,对于大家的事情应当各自尽心,不能让小孩仆人打扰大家。虽然是小事,但都会逐渐引起争执。况且大家生活的地方,一个人勤于打扫,另一个人完全不管,勤快打扫的内心就会不平,况且不管不顾的人还纵容孩子仆人,常常糟蹋,还不让别人禁止,引起怒骂生气的事情大多因为这些事情。

众事宜各尽心

一起居住的人,有不贤良的无理取闹,如果偶尔一两次,还能和他讲理。如果到了没有道理,而且一天到晚闹个不停,就很难相处。同乡和同事如果有这样的人,也要宽容对待,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

友爱弟侄

父亲的兄弟,叫做伯父、叔父;他妻子,叫做伯母、叔母。丧服要比父母低一等,因为认为他们也和父母一样有过抚育教导,和亲生父母差不太多。而兄弟的儿子称作侄子,认为他照顾尽孝,如同儿子,也和亲儿子差不太多。所以幼年没有父母,如果还有伯叔父母,就不至于没有人养育了;老了没有子孙的,如果有侄子,就不至于无所依靠。这是圣王制定礼法的本意。现在的人也许不这样,只爱自己的儿子,而不顾兄弟的儿子。又有因为他们没有了父母,想要侵吞他们的财产,用各种方法侵扰他们,怎么能让他们尽到侄子一样的孝道呢?所以侄子也把伯叔父母看作仇人了。

和兄弟教子善

人有几个儿子,没有不喜欢的,而兄弟之间却相互仇视,往往是因为父亲不能礼敬伯父、叔父。殊不知自己的兄弟也就是父亲的儿子们,自己的儿子们,就是今后的兄弟。自己和兄弟不和睦,那自己的儿子们就相互效仿,能禁止他们彼此关系不和谐吗?儿子不礼敬伯叔父,那不幸的是对于父亲也会渐渐这样。所以想要自己的儿子孝敬自己,就要先善待他们的伯叔父们。

背后之言不可听

家庭里面,有子弟和女人喜欢传闲话,虽然圣贤一起生活,也不能没有争执。况且人做事,不能全都正确,也不能全部都合别人的心意,怎么能没有背后的议论?背后说的话,别人不传递,对方就不知道,怎么能引起争执?只有这样的话对方听到,才会积累怨恨。何况两边传递这些话,又从中添油加醋,双方的怨恨,就发展到无法挽救。只有高明的人,不听传言,那这些人自然就不会离间亲人了。

同居不可相讥议

一起生活的人,相互往来,一定要发出声响或者脚下出声,让人知道,不能悄无声息的去拜访。这是担心对方正好谈论到自己,就会彼此惭愧,进退两难。何况其中还有不懂事的人,喜欢隐藏在暗中,等着听别人的话语,这些都是引起纠纷的人,怎么能和这样的人一起生活。但日常生活,不能因为是偏僻的地方就动不动讥讽议论别人,一定要考虑到也许有听到的人,俗话说隔墙有耳,又说白天不能议论人,晚上不能议论鬼。

亲戚不宜频假贷

家里各房、亲戚、邻居,其中的穷人才缺点东西,一定会来求借。哪怕是米、炎、酒、醋之类,虽然价值不高,但早晚频频来借,也令人厌烦。如果借衣服、器物,既会被弄脏损坏,也会拿去当铺当钱。出借的一件件放在心里,每天期望偿还;借东西的人不但不想着偿还,还事事如常好像没这回事,并且对别人说:“自己从他那里没有借一丝一毫的东西。”这些话一旦听到,岂不是招来怨怒。

亲旧贫者随力周济

那些亲戚故交如果来借贷,不如看情况送他一些。说借,那自己期望对方还,不免去索要。索要频繁,借东西的人反而生气说:“我是想偿还,不应该索取这么频繁。”就不管了。如果不索取,那对方会说:“他不低声下气来问我,我为什么要主动还给他?”所以索取也不还,不索取也不还,最终结怨才算完。因为穷人借东西,本来就没有偿还的想法,纵然有偿还的想法,用什么来偿还?如果借钱用来经营,又大多因为运气不好力量不够而折损本钱。当他开始借钱的时候,礼节恭敬,说话谦逊,感恩之心能够指天发誓。得到日后让他还钱时,恨不能以刀兵相见。凡是亲戚故交,因为钱财而结怨的很多。俗话说“不孝怨父母,欠债怨财主”。不如看在他贫穷,量力大小,送些钱给他。这样自己没有让他偿还的想法,对方也不会抱怨自己。

子弟常宜关防

子孙有过错,父亲爷爷大多不了解,高门显贵人家尤其这样。因为子孙犯错,大多瞒着父亲爷爷的耳目。外人知道了,只是偷着笑笑,不会让父亲爷爷知道。至于在乡间的贵官显宦,人们有时去拜访,称赞盛德都不够时间,怎么敢说子孙的是非。况且自以为子孙还不错,而认为别人都是诬告,所以子孙有天大的过错而父亲爷爷也不知道。也有家训稍严的,而母亲却包庇孩子的恶行,不让父亲知道。有钱人家的子孙没出息,不过沉湎酒色,赌博、和小人混在一起,最终败坏家产罢了。贵官显宦的子孙不止如此,住在乡里,强迫要人家的酒食,强迫借人家的钱财,强迫借人家的东西不还,强买人家的东西不给钱。亲近一帮小人,让他们借势欺凌他人;侵害善良好人,大多伪造供词诬告他人。乡亲有违理犯法的人,就包揽是自己的事,还说有担当;乡亲有争讼的事情,就伪造父亲爷爷的书信,恳求州县官吏,枉法判案;强迫人干活借船,随意免税免罪,从中得利用于酒色娱乐。这些不止一件。作为随从外出,私下里做买卖,私自让小吏买东西,私自托专卖管理人员买东西,都不付钱;官吏填补填补空缺,官吏免罪,官吏有些余钱,都一定要让他回报;典卖婢妾,限定低价,却让其他人填补亏空;要么和仆人游荡玩耍,要么干预专卖管理人员免税。其它任意索求也不止一件两件,不顾及会导致父亲爷爷陷入刑狱。凡是当父亲做爷爷的,应当知道这些事,经常关心,更要常常询问察访,或许能避免。

子弟贪缪勿使仕宦

子弟中愚昧贪心的,不能让他们出仕做官。古人说处理刑狱能积阴德,子孙会有兴旺的,因为能够有助于他人而他人不明来由就能得福报。子弟愚昧,肯定会把刑狱诉讼的事情委托给办事胥吏,变更情节,包庇坏人陷害好人,难道不是和阴德相反?古人又说多做阴谋的事情,是道家所忌讳的,因为谋害他人而他人不明来由则有祸患。现在子弟贪污,一定会和办事胥吏同谋,拿共事做交易,颠倒黑白,他人受了冤屈却投告无门,难道不是阴谋吗?士大夫可以数一数在乡间三十年前的高官显宦,现在还在的有几家?都是前面说的这些事导致的,有远见的肯定会相信这些话。

家业兴替系子孙

一起生活的父兄子弟,心善贤良和心恶不贤的各居其半,如果顽劣刻薄不顾惜家业的人先死了,那家业的兴盛就不可限量;如果慈爱善良忠厚勤谨的人先死,那家业就不可挽救了。谚语说:“别说家业未成,创立家业的孩子还未出生;别说家业未破,破败家业的孩子还未长大。”也是这个意思。

孤女财产随嫁分给

有名分的孤女,要量力厚嫁,家里共有的田产,一定要依法分给。如果眼前吝于分给,一定导致嫁过去后还会向诉讼。

男女不可幼议婚

男子女子,不能在小时候就谈婚论嫁。女子想要托付终身,男子想要寻得佳偶,如果只看眼前,过后一定后悔。因为富贵盛衰,这种变化是经常的事。男女是否贤淑,要年纪大才能看出来。如果过早谈论婚姻,情况没有变化,古人不错,如果过去富有现在贫穷,或者过去显贵现在贫贱,或者说好的女婿浪荡不成器,或者说好的女子凶狠而品行不端,如果履行前面的约定就难以保住家业,背弃前面的约定就没有道义,从而导致因此而打官司,能不警戒吗!

议亲贵人物相当

男子女子议定婚姻,不能贪图对方门第高贵,家产丰厚。如果人品不合,子女就会终身悔恨,何况还有双方不和而生出其它事端的。

女子可怜宜加爱

嫁女儿要根据家庭条件,不能勉强。如果财产宽裕,也不能把女儿看作外人,给女儿不分财产。现在也有生了儿子没用而依靠女儿家的,以及去世后安葬祭祀都靠女儿的,怎么能说生女儿不如儿子呢!女子最具有怜悯之心,娘家富裕而婆家贫穷,就想拿娘家的钱给婆家;婆家富裕而娘家贫穷,就想拿婆家的钱给娘家。作为父母和丈夫,应该理解并能予以资助。等到家里有儿子女儿嫁娶之后,儿子家富裕而他妻子家贫穷,就想拿儿子家的钱资助自己妻子家;女儿家富裕而他丈夫家贫穷,就想拿女儿家的钱资助自己丈夫家。作为丈夫妻子,也应该怜惜而考虑去做。如果要是从穷家拿钱资助富家,这就是不应该的,不能听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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