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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13-《2022年全省“双减”督导工作方案》—工作重点

 听月思雨001 2022-05-13

一、面向“督什么”聚焦目标靶心

按照“有限督导、无限威慑”督导要求,突出精准精细精确,着力推动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

(一)校内工作重在减负提质

重点围绕两个方面开展督查:

1.考试和招生:是否违规组织面向小学各年级和初中非毕业年级的区域性或跨校际的考试,小学是否进行期中考试或变相组织考试,一、二年级是否进行纸笔考试。考试是否实行等级评价,考试结果是否排名和公布;学校招生录取是否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作为招生依据。

2.作业管理:学校是否建立科学规范的作业管理制度,是否严格落实“一科一辅”作业选用政策,建立每学期各学科作业选用台账,小学一、二年级是否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 书面作业完成时间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教师对布置的学生书面作业是否全批全改,是否存在要求学生自批自改、要求家长批改作业等行为以及在职教师是否存在校外有偿补课等行为。

(二)校外培训工作重在依法规范

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开展督查:

1.是否存在违规开学学科培训行为。包括:依法经过审核登记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在双休日、寒暑假、法定节假日或周一至周五晚上8:30后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未经过审核登记的机构或个人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地下学科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托管机构、文化艺术公司、信息咨询公司等以“英语戏剧”“作业托管”“素质拓展”等隐形变异方式开展学科类培训。

2.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包括:学科类培训机构未按政府指导价收费、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恶意涨价等;培训机构收取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未按规定将预收费纳入银行托管账户或保证金账户进行资金监管,未按要求与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3.培训材料和人员管理是否规范。包括:培训材料未落实“凡编必审、凡用必审”要求,存在《中小学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不得存在的情形;教学或教研人员存在不具备资质、变相体罚未成年人等情形。

4.培训机构风险防控是否到位。包括:培训机构未按规定执行疫情防控举措,非正常关停培训机构欠薪欠费问题未得到解决,未按要求使用国家和省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未按要求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特别是对校外培训隐形变异“穿马甲”“搞潜伏”等问题进行精准督导。

二、明确“怎么督”凝聚督导合力

整合和加强教育督导监督力量,市县政府及“双减”专门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各级督学专家队伍和社会有关力量等同向发力、共同用力,聚焦学校、课堂、社区、楼栋“最小单位”,管好“最后一米”,以日常督导为基础、重点督导为关键、群众监督为抓手,持续加强常态化 巡查,形成多管齐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1.抓好定期督。

(1)组织协调省市县三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双减”监督工作。

(2)抓好省级层面督查,组成省级督导组,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省“双减”专门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带队,在寒暑假期组织开展1-2次“双减”专项督导。

(3)注重推进市县和部门督导,形成多形式多渠道督查督办网络体系。

2.抓好经常督。

(1)组织在皖国家督学和省督学、义务教育独立督查员、校外培训特约监督员开展实地督查。

(2)国家督学和省督学重点对任务重、投诉多、工作差的市县视情进行重点督查。

(3)责任督学采取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方式,落实每月至少到校督导1次的要求,通过月月督导做实日常监督,实现对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督导的全覆盖。

(4)义务教育独立督查员、校外培训特约监督员按照各自负责或指定区域,定期开展督查。

3.抓好交叉督。

组织各市“双减”督导和监管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交叉互查。交叉互查中,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可视情安排省督学、校外培训特约监督员参与并做好指导和监督。

4.抓好共同督。

(1)完善省市县三级举报平台,抓好省市县教育、科技、文旅、体育“双减”监督举报电话受理,完善信访投诉件督查交办工作机制,加大办理力度,提高处置成效。

(2)组织专人审核各市报送的核查处理情况,视情开展实地抽核。

(3)将校外培训机构巡查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重视发挥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双减”工作的“前哨”作用。

三、聚焦“督成效”提升督导工作质量

1.落实约谈通报制度

建立完善“双减”工作通报制度,根据全省工作进度和不同阶段工作重点适时调整通报指标内容,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定期通报工作滞后或不作为的市县及单位。

对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重点市县,要点到事、点到人,予以专项通报或约谈,约谈通报情况通知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相关部门备案。

2.落实公开曝光制度。

组织对舆情反映、群众举报强烈的典型问题实行挂牌督办,组织专人实行挂牌督办,组织专人专班进行跟踪督办。

对市县(市、区)或学校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的典型问题,校外培训机构重大违规违法行为,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予以公开曝光。

3.落实严肃追责制度。

对多次通报、重点约谈、挂牌督办仍整改不力的,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及我省实施细则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整合教育、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力量,建立综合执法、联动执法机制,督惩结合,强化执法执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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