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宋时期有一件十分奇怪的案件,这件案件让满朝文武足足讨论了十七年的时间,但是这件案子不涉及什么达官显贵,但是经过了17年才最终结案。 宋神宗元年的时候,登州有一位农家少女名叫阿云,阿云的父亲在阿云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母亲也在宋神宗即位的前一年病逝。阿云被许配给了一位姓韦的男子,双方定下了婚约只等着完成婚礼了。 没想到的是,阿云听说自己未来的丈夫长得奇丑无比竟想悔婚,她想将自己的未婚夫杀死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她偷偷地来到未婚夫的家里,趁着未婚夫睡着对着未婚夫连砍十多刀,由于天黑无光这十多刀都没有砍到要害上,最严重的只是砍断了未婚夫的一根手指头。疼痛的未婚夫马上醒来,阿云则是慌忙逃走,未婚夫报官。官府很快就找到了阿云的头上,阿云上堂之后很快就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官府按照宋律以谋杀亲夫的罪名判处阿云死刑并上报。 ![]() 按说事情到这里就结束了,没想到这却是这件事情的开始。官府上报之后,登州知州许遵却不认同对阿云的判罚,许遵认为阿云订婚的时候正处在为母亲服丧的时候,这样的婚姻本身就是违法的,既然婚姻都不成立何来的谋杀亲夫呢。所以,许遵以谋杀罪定罪但是杀的人没有死可以免去一死。 许遵又把这件事上呈到大理寺,大理寺却不认可许遵的结论,认为还是应该以谋杀亲夫的罪名判处死刑,审刑院也认可大理寺的判决。许遵还是不服,认为阿云刚开始审问的时候就交代了所有的事情这是有自首情节的。事情到了宋神宗的手上,宋神宗看见这件案子有分歧于是交给刑部再审,刑部认可大理寺的办法再次判阿云死刑。报给宋神宗之后,宋神宗觉得阿云可怜,让阿云可以交钱赎买自己的罪行。 后来,许遵升职为大理寺卿,而御史台却弹劾许遵说在阿云的案子里面许遵的判罚不妥当不能担任大理寺卿。许遵却反驳说刑部和大理寺的判罚才不妥当。御史台又指责许遵枉法,请皇上将案件交给翰林学士讨论。宋神宗也只好将案件交给司马光和王安石一起讨论。结果,王安石支持许遵的做法,司马光却支持大理寺和刑部的处罚。 看到这样的结果,宋神宗只好将事情放在朝堂之上,让满朝大臣共同讨论这件事。事情到了这个时候,朝堂也是分为两派,一派主张重刑一派主张轻刑。宋神宗最后还是支持主张轻刑的王安石,于是按照王安石的意见判罚,但是重刑派的朝臣还是不服又继续上奏。 后来,开始了王安石变法,宋神宗更加信赖王安石,于是阿云因为婚姻不合法判处了流放,流放的阿云遇到了大赦又恢复了自由而且还结婚生子了。 ![]() 一晃这件事就过去了16年,宋神宗驾崩之后,宋哲宗继位司马光又做了宰相。阿云的案子又被提了出来,这件事情出现了最后一个反转,阿云最后被判处死刑。 对于这件事你是怎么看的,欢迎评论区讨论! 点赞关注,更多精彩内容接连不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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