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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毕飞宇的四个十年

 芸斋窗下 2022-05-14

文:李梦

通常,毕飞宇写作的地方不在书房,在餐厅。 “呆在太精緻的地方,我写不出东西。”这位苏北乡间长大的作家说。他现在浸会大学驻校,住在旺角帝京酒店,桌椅床铺井井无尘,而他,“一个字都不写”。 毕飞宇的习惯是,早上九点多起床,慢悠悠吃早餐,泡茶,开电脑。电脑放在餐桌上,一直写到傍晚,妻子和上高中的儿子回来,一家人坐下吃饭,聊天。 “我喜欢和日常生活离得特别近,打个比方吧,我更愿意看到少妇拎着奶瓶,而不是捧着一束花。”他低头望着熙攘人群,说。採访在酒店高层咖啡厅,楼下不远处,是旺角有名的花墟。 和以往浸大国际作家工作坊(IWW)请来的作家不同,这次毕飞宇在港时间只有一个月,讲座、工作坊和研讨会都浓缩在三十天里。他本可早些到,只是今春大半时间在欧洲:二月,随娄烨和电影《推拿》团队参与柏林电影节;三月,巴黎书展签售新作《苏北少年“堂吉诃德”》;四月伦敦书展,出席省内某刊物首发式。那刊物和他没太多关系,是讲述江苏人文歷史的英文季刊。 “那为什么还要去?” “哦,因为那是咱们江苏的刊物啊。”他用一个“咱们”,听得出是长江以北的口音。虽说毕飞宇一九八七年从扬州师范学院毕业后一直住在南京,但不论作品抑或他的口音,仍是化不开的苏北风情。 1964-1974:苏北,蚕豆,三七开 十一岁之前,毕飞宇住在江苏兴化大营乡陆王村。村子里敞亮通阔,天和地都坦荡荡,所以他到了九岁仍和小朋友一道光屁股打闹也觉得坦荡荡没什么丢脸。因了那段成长经歷,他笔下的乡间别有风致,男女都泼辣可亲又带些蛮劲:三丫面红红约会心上人,玉米她妈倚着门框嗑瓜子嗑得风情万种,气急了的端方一头顶在村里小霸王的肚子上。 毕飞宇在苏北村子里的童年几乎和“文革”同始终,但一来他小,二来乡下地方偏,所以那场席捲全国的震盪对他来说不过是村口广播的信誓旦旦,母亲灯下读《人民日报》上那些“大词”,以及某种“非制度化的自由”。他的首部非虚构类作品《苏北少年“堂吉诃德”》去年底在内陆出版,用十一万字讲述他和月亮赛跑的童年,他那心忧天下的“右派”父亲,以及剥蚕豆的奶奶。这书在台湾出版时改名《造日子》,也听得出泼辣和率直味道。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知青文学和伤痕文学盛行时,不少作家对“文革”十年有过或顿足或嘲讽奚落的描述。农村或许是下乡知青梦想的埋葬地,但对于毕飞宇这样在河边和牛群里长大的作家来说,那片土地有“厚实的、宽阔的芬芳”。没有批斗,没有枪毙强姦犯的惊悚场面,尽是家长里短,谁家丫头患了相思病,弟弟佔了哥哥财产,诸如此类。“毕飞宇的乡土书写搁置了'文革’的苦难和悲情叙事,还原了民间的日常生活史。”吴雪丽在《论毕飞宇的叙事伦理以及文学史意义》一文中这样说。 “文革”结束后,毕飞宇随父母搬到中堡镇,又搬到兴化县城,最后去扬州读大学,“几乎把中国的行政区划由小到大住了一遍”。母亲想他学理科,“毕业后留一个三七开的偏分髮型,西装革履,天天夹着皮包”,谁知他竟报了中文系,蓄起长髮,口口声声要当诗人。小时候的他常望着莫名被划为“右派”的父亲将《参考消息》放在膝上,“对着天边晚霞忧心忡忡”,那或许是这青年人一切忧郁和敏感的源头。 1983-1993:扬州,libido,先锋 一九八三年,毕飞宇入读扬州师范大学中文系,那是马奎斯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二年。彼时国门渐敞,文学青年蓦地置身西方文史哲的新鲜语境中,开始尝试摆脱旧有写实主义成规。马原写《拉萨河女神》,破天荒将叙事置于情节之上;苏童的《一九三四年的逃亡》以及格非的《褐色鸟群》,通篇是离奇难解的烟瘴;余华发表《十八岁出门远行》后陡然成名,甚至被李陀誉为“中国当代文学最前列”。当这些标榜出其不意、热衷符号化和叙事圈套的“先锋派”主将渐渐展露头角时,大学生毕飞宇仍然窝在扬州,窝在那个“安静到几乎无法满足一个二十岁年轻人libido”的城市,一边做着诗人梦一边大量阅读,有鲁迅,也有马奎斯、略萨和博尔赫斯。当时大批“文革”下放劳动的学者未回城已被扬州师范学院请去,毕飞宇得以跟在曾华鹏等知名学者身后阅读五四。那时候的他崇拜鲁迅,受了民主和科学的启蒙,“在精神上有一个对接”。 “诗怎么就不写了?” “没天分。”大学读了一半他发现,及物的贴地面的叙事才是自己的强项。那时,母亲已然放弃对于儿子三七开髮型和公事包的种种期望。一九八七年毕业后,毕飞宇被分配到南京特殊教育学院。两年后结婚,妻子是同班同学。 “谁追谁呀?” “当然是我追她,不过她也没给我设置什么障碍。” 婚后生活简单惬意。学校有个足球场,毕飞宇常约一帮朋友踢球,也开始给刊物投稿。和球场上佔尽风光不同,爬格子的他起初并不顺,“退稿退得快发疯”,直到《花城》编辑从一堆待“清仓”的来稿中翻出他的《孤岛》。处女作共十二章节,有歷史小说的影子,也明显效仿魔幻现实主义笔意。 “你不知道当时我看到自己的文章被印成铅字,有多激动。”那是一九九一年,毕飞宇二十七岁,搁现在已属“大龄文艺男青年”。翌年,他转职南京日报社任记者,採访写稿日復一日,下班后仍旧在餐桌上爬格子,《叙事》也好,《楚水》和《祖宗》也罢,迷恋的仍旧是先锋叙事的明艷和魅惑。用文学评论家施战军的话说,一九九三年到一九九四年的毕飞宇,“过足了先锋瘾”。 但,上世纪八十年代盛行一时的先锋美学在当时已悄然转向,余华和苏童等人开始剪除对于文本游戏的迷恋,走入探讨人性的路向。余华在《活?》里感慨“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苏童的中篇《妻妾成群》讲述旧社会女性的压抑,后被张艺谋改编成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毕飞宇意识到了这转变,一九九四年下半年相继发表《枸杞子》和《雨天的棉花糖》,单从名字看,已不那么端着架子故作深沉了。 1994-2004:青衣,玉米,女人 有人说一九九四年是中国当代文学“个人性撒欢”的一年:《活着》获选《中国时报》十大好书,苏童在《城北地带》中继续填充他的“香椿树街”文学地图,王安忆写出代表作《长恨歌》,任王琦瑶?旗袍的背影在上海黄昏弄堂里摇曳。作家们,先锋也好新写实也罢,都在努力寻找自己的叙事脉络和风格。也是在那一年,名不见经传的毕飞宇被张艺谋看中,担任电影《摇啊摇,摇到外婆桥》编剧。张艺谋和女主角巩俐后来带着那电影去了康城,毕飞宇没去,他甚至谢绝了一切相关的採访邀约。文艺青年骨子里总有那么点高傲,想“靠自己一枝笔写出名”。 “那几年的经歷也是好事,让之后的我不敢怠慢任何一部作品。”退稿,抑或大器晚成,都直接或间接地帮助毕飞宇成为一个沉得住气的人。“运动员的黄金期通常只有十年,可作家能写五、六十年呢,急什么?”《上海往事》(电影《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原著)之后,他的两部短篇《是谁在深夜里说话》和《哺乳期的女人》相继面世,后者关注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获一九九七年第一届鲁迅文学奖短篇小说奖,是他爬格子得来的第一个奖。那时的毕飞宇,大学毕业十年,不再以形式上的先锋苛求自己,不再模仿或人云亦云。 “一个三岁孩子上街要牵妈妈的手,等他十岁了,你想牵他还不让你牵了呢。”作家这样解释自己的转变。 上世纪九十年代尾,儿子出世。毕飞宇剪去长髮,搬离学校和足球场,在离秦淮河不远的龙江小区买了房子,住到现在。搬家翌年,他的中篇小说《青衣》发表,讲述三代青衣演员的情欲纠葛,后被改编为同名电视剧,徐帆主演。同时期的短篇《林红的假日》和长篇《玉米》都对女性的爱恋、嫉妒和绝望有细腻描摹,作家本人因此多了个绰号:“最会写女人的男作家”。 “不能说因为我是男人,我就写不好女人。”毕飞宇觉得,与其说他喜欢写女人,不如说他关心社会上的弱者,关心人本身。这种关心,在他看来,是小说家的“基本道德”。“你看我什么时候写过枭雄,商场幸运儿或官场达人?我对那些不感兴趣。”倒是女人,柔弱的却往往承载了巨大压力和不公的女人,是毕飞宇长久注视的对象。“毕飞宇的小说突出了对人的生存困境的焦虑。”在《克制?的激情叙事》一文中,施战军如是说。 2005-2014:old man,推拿,看生活 二○○五年,《玉米》获鲁迅文学奖。同年,毕飞宇又一长篇《平原》面世,依旧讲苏北,讲可望不可即的爱情,写了四年,首印六万册,在彼时纯文学作品中已属少见。也是在那一年,青春文学作者郭敬明入选福布斯中国名人榜,他的《幻城》出版不到两年,印数已超过百万。新世纪后,随着郭敬明和安妮宝贝等人在“八○后”群体中积攒起大批拥趸,文学终进入青春系和网络小说的狂欢时代。 即便在热闹的日子里,毕飞宇仍然慢悠悠的,做早餐,健身,不时约儿子喝咖啡聊天。他依然爱在餐桌上写作,从一个长篇到下一个长篇的跨度,通常要三、四年。“书写在今天已经成为太随意的事情,越是在这样的时候,小说家对书写本身越是要警惕。”当字纸的神圣性不断消解的当下,毕飞宇说,严肃的写作者应该站出来,“赋予书写神圣性”。坐在记者对面的他,说话一直慢悠悠的,聊到这里忍不住有些激动,引了伏尔泰一句话:“即使没有上帝,也要创造一位上帝”。 悲伤逆流奇幻穿越大行其道的日子里,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文青已迈入不惑之年,不争,不再抛头露面,有些比如马原,一封笔就整整二十年。但苏童、格非和毕飞宇依然在写,隔几年出一部长篇。新书发布会上,被记者问起当年的先锋史,他们大多摇头,一副往事不可追的淡漠表情。苏童现在南京郊区买了个院子养花种树;格非痴迷古典乐,常去好友欧阳江河家里听巴赫和贝多芬;毕飞宇呢,依然保持?多年的运动习惯,健身时不小心受伤去盲人中心推拿,一来二去和盲人师傅熟了,写长篇《推拿》,拿到二○一一年的茅盾文学奖。 “事情有时候就是这么奇妙,环环相扣。”如今回看,他离乡,下扬州,再到南京,都好像命运的安排。 慢悠悠生活的毕飞宇有时也犯急,比如前几年南京梧桐树大量“被消失”的时候。“我觉得砍南京的梧桐树,和杀人无异。”这话说给江苏本地的媒体听,没人敢写,倒是深圳一家报纸登出来了。有时候,他也会沮丧,觉得小说家能做的事情“极其有限”。“我总在写弱者,但有时我觉得我们这些写小说的,也是弱者。” 年初过了五十岁生日的毕飞宇新近配了老花镜,常以“old man”自居,开始喜欢周作人胜过鲁迅。他依然不用手机,家里电话常交给妻子听。“对一个作家来说,安静很重要。” 出国,他爱去菜市场,不买,只是逛,看看当地人柴米油盐的日子。“我喜欢看生活。这在大多人看来是特别不浪漫的事情,但对我来讲,是最浪漫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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