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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飞宇的四个十年

 百城主人 2015-12-06

 通常,毕飞宇写作的地方不在书房,在餐厅。毕飞宇的习惯是,早上九点多起床,慢悠悠吃早餐,泡茶,开电脑。电脑放在餐桌上,一直写到傍晚,妻子和上高中的儿子回来,一家人坐下吃饭,聊天。

1964-1974:苏北,蚕豆,三七开

11岁之前,毕飞宇住在江苏兴化大营乡陆王村。村子里敞亮通阔,天和地都坦荡荡,所以他到了9岁仍和小朋友一道光屁股打闹也觉得坦荡荡没什么丢脸。毕飞宇在苏北村子里的童年几乎和“文革”同始终,但一来他小,二来乡下地方偏,所以那场席卷全国的震荡对他来说不过是村口广播的信誓旦旦,母亲灯下读《人民日报》上那些“大词”,以及某种“非制度化的自由”。他的首部非虚构类作品《苏北少年“堂吉诃德”》去年底在内陆出版,用11万字讲述他和月亮赛跑的童年,他那心忧天下的“右派”父亲,以及剥蚕豆的奶奶。这书在台湾出版时改名《造日子》,也听得出泼辣和率直味道。

上世纪80年代初知青文学和伤痕文学盛行时,不少作家对“文革”十年有过或顿足或嘲讽奚落的描述。农村或许是下乡知青梦想的埋葬地,但对于毕飞宇这样在河边和牛群里长大的作家来说,那片土地有“厚实的、宽阔的芬芳”。尽是家长里短,谁家丫头患了相思病,弟弟占了哥哥财产,诸如此类。毕飞宇的乡土书写搁置了“文革”的苦难和悲情叙事,还原了民间的日常生活史。

“文革”结束后,毕飞宇随父母搬到中堡镇,又搬到兴化县城,最后去扬州读大学,“几乎把中国的行政区划由小到大住了一遍”。母亲想他学理科,“毕业后留一个三七开的偏分发型,西装革履,天天夹着皮包”,谁知他竟报了中文系,蓄起长发,口口声声要当诗人。小时候的他常望着莫名被划为“右派”的父亲将《参考消息》放在膝上,“对着天边晚霞忧心忡忡”,那或许是这青年人一切忧郁和敏感的源头。

1983-1993:扬州,libido,先锋

1983年,毕飞宇入读扬州师范大学中文系,那是马奎斯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第二年。彼时国门渐敞,文学青年蓦地置身西方文史哲的新鲜语境中,开始尝试摆脱旧有写实主义成规。当那些标榜出其不意、热衷符号化和叙事圈套的“先锋派”主将渐渐展露头角时,大学生毕飞宇仍然窝在扬州,窝在那个“安静到几乎无法满足一个20岁年轻人libido(本能冲动)”的城市,一边做着诗人梦一边大量阅读,有鲁迅,也有马奎斯、略萨和博尔赫斯。当时大批“文革”下放劳动的学者未回城已被扬州师范学院请去,毕飞宇得以跟在曾华鹏等知名学者身后阅读五四。那时候的他崇拜鲁迅,受了民主和科学的启蒙,“在精神上有一个对接”。

大学读了一半他发现,及物的贴地面的叙事才是自己的强项。那时,母亲已然放弃对于儿子三七开发型和公文包的种种期望。1987年毕业后,毕飞宇被分配到南京特殊教育学院。两年后结婚,妻子是同班同学。

婚后生活简单惬意。学校有个足球场,毕飞宇常约一帮朋友踢球,也开始给刊物投稿。和球场上占尽风光不同,爬格子的他起初并不顺,“退稿退得快发疯”,直到《花城》编辑从一堆待“清仓”的来稿中翻出他的《孤岛》。处女作共12章节,有历史小说的影子,也明显效仿魔幻现实主义笔意。

“你不知道当时我看到自己的文章被印成铅字,有多激动。”那是1991年,毕飞宇27岁,搁现在已属“大龄文艺男青年”。翌年,他转职南京日报社任记者,采访写稿日复一日,下班后仍旧在餐桌上爬格子,《叙事》也好,《楚水》和《祖宗》也罢,迷恋的仍旧是先锋叙事的明艳和魅惑。1993年到1994年的毕飞宇,“过足了先锋瘾”。

但,上世纪80年代盛行一时的先锋美学在当时已悄然转向,余华和苏童等人开始剪除对于文本游戏的迷恋,走入探讨人性的路向。余华在《活着》里感慨“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苏童的中篇《妻妾成群》讲述旧社会女性的压抑,后被张艺谋改编成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毕飞宇意识到了这转变,1994年下半年相继发表《枸杞子》和《雨天的棉花糖》,单从名字看,已不那么端着架子故作深沉了。

1994-2004:青衣,玉米,女人

有人说1994年是中国当代文学“个人性撒欢”的一年:《活着》获选《中国时报》十大好书,苏童在《城北地带》中继续填充他的“香椿树街”文学地图,王安忆写出代表作《长恨歌》,任王琦瑶着旗袍的背影在上海黄昏弄堂里摇曳。作家们,先锋也好新写实也罢,都在努力寻找自己的叙事脉络和风格。也是在那一年,名不见经传的毕飞宇被张艺谋看中,担任电影《摇啊摇,摇到外婆桥》编剧。张艺谋和女主角巩俐后来带着那电影去了戛纳,毕飞宇没去,他甚至谢绝了一切相关的采访邀约。文艺青年骨子里总有那么点高傲,想“靠自己一枝笔写出名”。

“那几年的经历也是好事,让之后的我不敢怠慢任何一部作品。”退稿,抑或大器晚成,都直接或间接地帮助毕飞宇成为一个沉得住气的人。“运动员的黄金期通常只有10年,可作家能写5、60年呢,急什么?”《上海往事》(电影《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原著)之后,他的两部短篇《是谁在深夜里说话》和《哺乳期的女人》相继面世,后者关注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获1997年第一届鲁迅文学奖短篇小说奖,是他爬格子得来的第一个奖。那时的毕飞宇,大学毕业10年,不再以形式上的先锋苛求自己,不再模仿或人云亦云。

“一个3岁孩子上街要牵妈妈的手,等他10岁了,你想牵他还不让你牵了呢。”作家这样解释自己的转变。

上世纪90年代尾,儿子出世。毕飞宇剪去长发,搬离学校和足球场,在离南京秦淮河不远的龙江小区买了房子,住到现在。搬家翌年,他的中篇小说《青衣》发表,讲述三代青衣演员的情欲纠葛,后被改编为同名电视剧,徐帆主演。同时期的短篇《林红的假日》和长篇《玉米》都对女性的爱恋、嫉妒和绝望有细腻描摹,作家本人因此多了个绰号:“最会写女人的男作家”。

“不能说因为我是男人,我就写不好女人。”毕飞宇觉得,与其说他喜欢写女人,不如说他关心社会上的弱者,关心人本身。这种关心,在他看来,是小说家的“基本道德”。“你看我什么时候写过枭雄,商场幸运儿或官场达人?我对那些不感兴趣。”倒是女人,柔弱的却往往承载了巨大压力和不公的女人,是毕飞宇长久注视的对象。“毕飞宇的小说突出了对人的生存困境的焦虑。”有评论家如是说。

2005-2014:old man,推拿,看生活

2005年,《玉米》获鲁迅文学奖。同年,毕飞宇又一长篇《平原》面世,依旧讲苏北,讲可望不可即的爱情,写了4年,首印6万册,在彼时纯文学作品中已属少见。也是在那一年,青春文学作者郭敬明入选福布斯中国名人榜,他的《幻城》出版不到两年,印数已超过百万。新世纪后,随着郭敬明和安妮宝贝等人在“80后”群体中积攒起大批拥趸,文学终进入青春系和网络小说的狂欢时代。

即便在热闹的日子里,毕飞宇仍然慢悠悠的,做早餐,健身,不时约儿子喝咖啡聊天。他依然爱在餐桌上写作,从一个长篇到下一个长篇的跨度,通常要三、四年。“书写在今天已经成为太随意的事情,越是在这样的时候,小说家对书写本身越是要警惕。”当字纸的神圣性不断消解的当下,毕飞宇说,严肃的写作者应该站出来,“赋予书写神圣性”。坐在记者对面的他,说话一直慢悠悠的,聊到这里忍不住有些激动,引了伏尔泰一句话:“即使没有上帝,也要创造一位上帝”。

悲伤逆流奇幻穿越大行其道的日子里,上世纪80年代的文青已迈入不惑之年,不争,不再抛头露面,有些比如马原,一封笔就整整20年。但苏童、格非和毕飞宇依然在写,隔几年出一部长篇。新书发布会上,被记者问起当年的先锋史,他们大多摇头,一副往事不可追的淡漠表情。苏童现在南京郊区买了个院子养花种树;格非痴迷古典乐,常去好友欧阳江河家里听巴赫和贝多芬;毕飞宇呢,依然保持着多年的运动习惯,健身时不小心受伤去盲人中心推拿,一来二去和盲人师傅熟了,写长篇《推拿》,拿到2011年的茅盾文学奖。

慢悠悠生活的毕飞宇有时也犯急,比如前几年南京梧桐树大量“被消失”的时候。“我觉得砍南京的梧桐树,和杀人无异。”这话说给江苏本地的媒体听,没人敢写,倒是深圳一家报纸登出来了。有时候,他也会沮丧,觉得小说家能做的事情“极其有限”。“我总在写弱者,但有时我觉得我们这些写小说的,也是弱者。”

年初过了50岁生日的毕飞宇新近配了老花镜,常以“old man(老男人)”自居,开始喜欢周作人胜过鲁迅。他依然不用手机,家里电话常交给妻子听。“对一个作家来说,安静很重要。”

出国,他爱去菜市场,不买,只是逛,看看当地人柴米油盐的日子。“我喜欢看生活。这在大多人看来是特别不浪漫的事情,但对我来讲,是最浪漫的事情。”

(摘自香港《大公报》5月12日,记者:李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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