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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说《论语》:学而篇(十三)

 素說 2022-05-16 发布于江苏


  一、原 文  

学而第一

01.13 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二、释 解  

有若老师说:“唯有信实之心近于道义,这样言说就能再现你的真诚信实之心。唯有恭敬之心近于礼法,这样内愧之耻、外羞之辱就会远你而去。礼为义之所生,义为仁之所生。唯有因循礼法和道义所亲的仁德,内存于内心的信实和恭敬,就可以不脱离亲缘次第而至达'仁德’这个宗主了。为学者只有专心致力于'仁之为人’的仁德根本,使得自己的言行亲近于礼义仁德,这样仁德道义就会自然而然地驻扎于内心之中。”

  三、释 字  

义(義)

《说文》:義:己之威仪也。从我、羊。宜寄切,《集韵》鱼羁切。臣铉等曰:此与善同意,故从羊。羛,《墨翟书》义从弗。魏郡有羛阳乡,读若锜。今属邺,本内黄北二十里。

《广韵》:義:仁义。《释名》曰:“义者,宜也。裁制事物,使合宜也。”

 汉字“义(義)”从我从羊。我,谓己;羊,谓吉祥美善之意。“义”是为己所显现于外的气概、容止之威仪的祥善。徐在国《字源》中说,甲骨文所从的“羊”和“我”共用一竖画,金文承袭甲骨文,但“羊”、“我”二旁已开始分离。马王堆汉墓帛书“義”或从羊从弗,“弗”乃“我”之讹变,应是《说文》“義”字或体”羛”的所本。本义为表现在外的礼节、容貌、法度的威仪,引申有合宜、正义、法则等义,又指品德的根本,伦理的原则。注意,“义”含有制裁事物使其合宜、适宜,含有“扬善惩恶”的伤害、杀戮之义。

《说文》:恭:肃也。从心共声。俱容切。段注:肃者,持事振敬也。《尚书》曰:“恭作肃”。此以肃释恭者,析言则分别,浑言则互明也。《论语》每恭敬析言,如“居处恭,执事敬”,“貌思恭,事思敬”皆是。

《释名》:恭:恭,拱也,自拱持也。亦言供给事人也。

《玉篇》:恭:居庸切。法也,事也,恪也。本作

汉字“恭”从心共声。甲骨文从龍从廾(拱),会双手拜龙,以端正敬谨不违之意。小篆写作上共下心的,从心共声。从心,会惟心肃然后行肃之意;从共声,会敬事安人以修己之意。隶变后写作恭,下为心的变体。本义为肃敬、恭敬,亦表示拱手作揖。引申为端正、工整,又引申为奉行、事奉。

《说文》:辱:耻也。从寸在辰下。失耕时,于封畺上戮之也。辰者,农之时也。故房星为辰,田候也。而蜀切。

《约注》:辱:徐灏曰:“此字义不可晓。从辰从寸,盖无失时之意也。”舜徽按:辱字从寸,犹从又也。从又持辰,实即槈之本字。谓除田中苗秽,即今语所称锄地也。许书作槈,经传作耨,皆辱之后出增偏旁体。凡耕必深而耨欲浅,《孟子》所云:“深耕易耨。”是也。太古以蜃壳为薅器,故辱字从寸从辰耳。以手持蜃,从事耨除,两手必沾泥污,故引申有污义。郑注《仪礼·士昏礼》云:“以白造缁曰辱。”《广雅·释诂》三:“辱,污也。”是已。又引申为耻辱,许即取以立训;又多为之辞以发明之,殊嫌傅会。

汉字“辱”从辰从寸,会手持蜃壳除田中杂草。《说文》“失耕时,于封畺上戮之也”,意思是有人错过农耕时机,人们就在封土上羞辱他,使他受耻辱。辱本义是手持蜃器除田中杂草污秽,引申为污浊。后用以喻人居于污浊之中、处于秽草之内,引申为埋没、玷污、辜负。由玷污引申为耻辱、侮辱。

《说文》:因:就也。从囗、大。于眞切。徐锴曰:“《左传》曰:植有礼,因重固。能大者,众围就之。”

《约注》:因:江永曰:“因字象茵褥之形,中象缝线文理。”朱骏声曰:“因即茵之古文,江说是也。席篆古文作,盖从因厂象形。”舜徽按:因字初形,盖本作,篆法误连其中为一字,释为大小之大,而原意失矣。因之训就,犹之训藉也。因之本义为人就席,引申为凡就之称。

《广韵》:因:托也,仍也,缘也,就也。亦姓。于真切。

汉字“因”从囗从大。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按口大俱非义。江氏永曰:象茵褥之形,中象缝线文理。按即茵之古文”。本义为人之就席,引申有亲、顺、随、就等义,表示依托、凭借、因袭、趁着、原由、原因、根据等。

  四、素 说  

前一章通过有子“礼之用,和为贵”的教导,让为学的弟子在掌握了为学“亲仁近道”而从心的要旨后,从“礼之节”和“礼之用”中体悟的人伦秩序从容和顺的可贵,把握“顺天理、合人情、克己心”的“学礼”之要的可行。本章通过有子“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的教导,让为学的弟子体悟“义-信-言”和“礼-恭-远耻辱”的“亲宗”关系,从而把握为学者亲仁、亲义、亲礼的学业之道,实现无违于礼、义、仁的慎始善终的学业目标。

有若老师说:“唯有信实之心近于道义,这样言说就能再现你的真诚信实之心。唯有恭敬之心近于礼法,这样内愧之耻、外羞之辱就会远你而去。礼为义之所生,义为仁之所生。唯有因循礼法和道义所亲的仁德,内存于内心的信实和恭敬,就可以不脱离亲缘次第而至达'仁德’这个宗主了。为学者只有专心致力于'仁之为人’的仁德根本,使得自己的言行亲近于礼义仁德,这样仁德道义就会自然而然地驻扎于内心之中。”

本章需要注意的有二:一是“信近于义,言可复也”。“信”是以“言”以“身”相约束,使言与内心之实相符。“信”不是指已经出口的“言”,而是指欲说而尚未成“言”的那颗“信实”之心。“言”是指已经出口的话语,“复”是“再现”之意,即“言”所再现的是你的那颗“信实”之心。本章教导弟子为学的,不是教导弟子如何识人、观人的。因此,将本章释解为“诚信接近于义,只有符合于诚信的言辞才可践行”,不妥。二是注意“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不是指具体的姻亲宗族之人,而是指“义-信-言”和“礼-恭-远耻辱”之间的仁德“宗亲”关系。前一章有子教导的是:礼是和顺于人心当中,能让长幼、尊卑因为有“礼“的约束而和谐,而心安。“和”是由“礼之用”自然而然产生的结果,是“礼之用”的现象呈现。本章有子通过“信”和“义”、“恭”和“礼”、“亲”和“宗”间的关系,让弟子体悟把握修行“亲仁”的次第关系:“信”由“义”所生,“恭”由“礼”所生,而“礼”又由“义”所生,“义”又由“仁”所生。因此他们共同来源于“仁”这个“宗主”。修行是由“信”、“恭”开始的,讲“信”、“恭”时,不要忘“子对父之孝”这个根本,要对“义”和“礼”尽“孝”。孝道做好了,仁德自然就会驻扎于内心之中了。因此说“义、礼、信、恭”同出于仁德这个宗主。《四书蕅益解》说:“欲慎终者,全在谋始。只贵可复可宗,不必定复定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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