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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家小区发红包了

 霞言侠语 2022-05-16 发布于湖南
昨天中午,我们小区志愿者群里,有邻居分享了一个链接。是本地某媒体公众号发布的一篇软文,题目为:“别人家小区!**一小区给业主发放中秋节红包,每平方发10元,共支出30万元”。


作为同样是业主身份的我,一眼看见那些红色人民币被业主拿在手里的照片,或许还是有些心动吧!

别人小区还真的是别人家小区啊!咋就不是我们小区成为别人家小区呢?

带着这样的疑问,我特意去了文中的别人家小区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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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小区是位于市中心某大型建材市场旁边的一栋单体商住楼。一楼是商铺,有银行、商店等商家入驻。

停车场被车辆停满了,我特意看了张贴在岗亭的停车收费标准。分别为:半小时免费、30分钟到2小时10元、2小井到10小时15元、10到24小时25元。

我进入小区找到业委会主任了解到仅停车费收入一年就有100余万。


这个小区是典型的住改商,共有业主222户,建筑面积2.9万平方米,物业费为分别为1.8、2.5、3.5元/平米/月。

小区真正投入使用年限约为6年,目前各类设施设备处于完好状态。

电梯共6台其中4台在筹备组期间动用维修基金100余万进行了更换。监控与消防则用2020年的公共收益约40万进行了维修。

小区目前由业委会成员组建的物业公司对小区进行服务,其所有成本从物业费用收入中支出,物业公司的法人是业委会主任。

小区公共收益则用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修与改造,还有部分金额用于发放业委会成员的工资(一个人四千和五千不等)。

这一次中秋来临之际,业委会更是从公共收益节余部分中拿出来30万发给业主作为中秋节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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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这里,我大概了解了为什么别人家小区有钱发给业主而我们家小区没有。

因为我们小区是纯住宅项目,公共收益听说一年二十万都不到。自己家公共区域维修都不够,还哪里有余钱发给业主。

那为什么别人家公共收益那么多,而我们家这么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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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每一个小区的实际情况不一样。拿同楼高的电梯广告来作比喻,商住一体的小区一台电梯广告可以有10000元/年,但一般住宅则或许只有1600元/年。

另外公共收益的最大来源为停车收入,所以公共收益的金额与停车位的数量、停车位配比以及停车收费定价相关。

别人家的小区24小时可是收费25元,我们家才10元。别人家半小时免费,我们家是①小时免费又比别人多提供了半小时免费的时间。同时别人家的起步10元,我们家起步才5元。

仅这一笔算起来,一年就硬生生少了大几十万。

同时公共收益的多少还与小区所处的区域以及本身具备的商业价值相关,越是靠近核心商业区以及人流量较大的小区公共收益收入越多。

看来,我们还真的和别人家有差距,且不是一丢丢。所以,还是要辩证的看待公共收益的多少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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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搞清楚了为什么我们没有别人家小区有钱之后,再来掰扯一下钱怎么用的问题。

别人家小区的公共收益拿了部分用于消防和监控整改之后还有余额,才是用在给业主发红包了。

同时其实别人家哪怕只有六台电梯,其中就有四台用了一百多万维修基金更换过。注意,是用的维修基金。

那么只有三万平方不到且总户数为222户的小区,不知道交了多少维修基金啊!

也不知道小区正式投入使用才六年就至少用了一百多万之后,维修基金账户还有多少余额。

一般情况下,当维修基金账户上所剩余的金额低于首期缴纳的维修基金金额的30%的时候,业主们就需要及时续交维修基金。

也不知道到时需要续交时业主们会不会百分百及时续交呢?如果是,又何苦反复折腾发钱又收钱呢?如果不会,那为什么公共收益不按规定补充专项维修基金而要分发了呢?

《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五十二条可是对公共收益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或者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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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相关法规约定了在公共收益使用时应该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就应该专款专用而不建议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业主。

众所周知,物业管理小区维修资金的使用难度较大,而随着小区使用年限的逐步增加,小区公共设施设备老化加剧。

小区公共收益最好能够留存作为维修资金的补充,方便及时用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与改造。

所谓公共收益发放给业主容易,但如果小区维修资金不够时再找业主收取是要难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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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这里,不由一阵长叹。不为羡慕此文前面提到的别人家小区,因为那个小区没有可比性。


因为只有一栋单体建筑物的商住楼,且已经用维修基金以及公共收益更换和维修了大部分设施设备。

包括那个小区业委会敢于担任自建物业公司的法人而承担一切风险的勇气也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的。

我感叹的是,如果不明真相的其他小区业主,都要去对比这个小区,都羡慕这个小区将公共收益发给全体业主。

然而自己小区大多是已经有一定年限的住宅且没有那么多公共收益情况之下  水管爆了,电梯坏了,路面下沉了,外墙漏水了,怎么办呢?

在维修基金动用难的前提下,公共收益有余额吗?是不是应该留着为小区发生应急事件是用来救急呢?为什么非得图那一时的快感而将公共收益发红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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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越来越感觉周围人的浮躁和焦虑,包括自己某种时刻也会被带节奏。

还好自己属于那种好奇心超强的人,遇到事还是会弄个明白,然后才会得出自己对那件事的看法。

一如我在自己小区群里看到“别人家小区!**一小区给业主发放中秋节红包,每平方发10元,共支出30万元”这样的软文链接,就立马跑去别人家小区实地了解。

其实我们家小区是成不了别人家小区的,就我而言,也不愿意以这样发红包的方式成为别人家小区。

因为,我是很清楚的知道,我们小区需要用钱的地方太多了。那些有限的公共收益本应该用于小区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啊!

比如水管维修、电梯维修、地基下沉修复、添置游乐设施等等。

用于这些用途才是发挥了公共收益它原本应该发挥的作用且为最大的作用。

因为,物业的保值增值本是每一个业主最基本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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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每一个人都还是会有小私心的,也是希望有可以值得骄傲的地方。

那么,我们作为小区业主的私心以及值得骄傲的地方是什么呢?

是不是不再担心小区设施设备坏了没有业主不愿意签字而能够及时维修好的时候?

是不是小区保持常态化环境干净整洁,优美舒适的时候?是不是不再担心人身财产,消防安全的时候?

是不是我家老人突发疾病,而自己因为工作一时赶不回来,有邻居志愿者帮忙联系医院并送过去将老人安顿好的时候?

是不是我家孩子放学可以在小区书屋写作业且有志愿者作陪,我下班后再接回孩子的时候?

畅想的诸多场景通通都成为现实的那一天,我们小区才是真正成为自己理想中的别人家小区。

为此,均需努力,我们每一个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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