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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订购费”风波!知网是否织就一张“垄断之网”?

 常青樹 2022-05-17 发布于江西

这并非知网第一次因其高昂的收费被诟病,包括北京大学、云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在内的多所高校曾因知网续订费用过高考虑过退订;每逢毕业季,社交平台上毕业生们对知网查重收费的吐槽也屡见不鲜;更有高校表示,2000年以来,知网数据库收费价格的年平均涨幅超过10%,近十年涨幅更是接近20%。

在谴责其天价收费的背后,知网是否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一直被社会各界所探讨。2022年3月21日,杭州中院正式受理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副教授郭兵提起的关于“中国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起诉,该案也被称为“中国知网反垄断第一案”。

全文共: 3292字 预计阅读时间: 9分钟

学术资源垄断的特殊性

中国知网全称为“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设立之初的目标是将全社会的知识资源汇集于一个大平台上,实现知识的共享和交流。在该背景下,知网为保护原创作者的知识产权而采用了文献独家授权模式,从这一角度来看,知网对学术资源的垄断似乎具备一定的合理性。

但同时,这并不表示知网的该等模式和行为可以无限的扩张和随意的滥用。学术数据库是一个相对特殊的领域,由于著作权法的保护,学术资源数据库与一般商品相比,具有更强的排他性和不可替代性。

这意味着一旦某一学术数据库经营者对于学术资源形成垄断,该经营者就极易获得垄断地位并利用其优势地位来实施滥用行为,此时价格竞争机制几乎不可能发挥作用。而趋利是资本的本性,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该学术数据库经营者就会产生提高其服务使用价格的冲动,并付诸实施,这在某种程度上也与其知识共享的宗旨背道而驰。

当然,要在法律意义上界定知网是否触犯《反垄断法》,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需要从相关市场界定、市场支配地位判断以及滥用行为认定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相关市场界定

实践中,界定相关市场的方法主要有假定垄断者测试分析(又称SSNIP测试分析)、需求替代分析、供给替代分析等,通过这些方法,可划分出与经营者存在竞争关系的商品范围。

对知网相关市场的界定绝不是通过简单分析就可得出结论的,关于其究竟属于付费文献在线阅读下载市场,还是学术期刊文献查询服务市场或免费文献搜索服务市场,从不同角度出发,会得出不同的结论。

一方面,从搜索用户的角度出发,知网所提供的文献查询服务是搜索引擎服务市场中的一种服务类型,因而可以将知网的相关市场界定为文献查询服务市场;

另一方面,从付费下载用户的角度出发,又可将其界定为文献下载及阅读市场。要准确界定相关市场,不仅要从需求替代分析和供给替代分析的角度,分析其他数据库与知网间的替代关系,还要对知网的盈利模式进行深入分析。关于知网的相关市场界定这一问题,目前在学术和实务界均还存在一定争议。

市场支配地位认定

根据《反垄断法》,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地位。判断知网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我们可以从相关市场的控制能力、交易相对人的依赖性着手分析。

关于相关市场的控制能力,根据《反垄断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是认定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应当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有学者统计,2019年中国知网全文期刊数据库收录的独家和唯一授权期刊有近4000种,占我国期刊总量的43%,其中核心期刊近800种,约占全部核心期刊的42%。与万方数据、维普咨询等其他竞争对手相比,知网占有了最多数量的独家授权期刊。从期刊数量上看,知网几乎囊括绝大部分期刊数量,并且遥遥领先其他两个竞争对手。但仅凭这些数据也无法简单推断出知网具备市场支配地位,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只有市场份额达到二分之一时才可推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况且相关市场的界定不同,对市场份额的计算也必然不同。

关于交易相对人的依赖性,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第十四条的规定,“交易相对人转向具有替代关系的技术或者商品等的可能性及转换成本”是知识产权领域市场支配地位判断需考虑的另一因素。知网在独家授权文献数量上的优势决定了用户极易对其产生依赖,与其他学术资源数据库相比,知网几乎成为高校师生论文查重的唯一选择。而在文献在线阅读及下载市场,知网是目前唯一授权正式出版博士学位论文的电子期刊,从这个角度来说,知网所提供的服务是其他竞争对手难以替代的。

此外,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第十一条也指出认定市场支配地位可以考虑“锁定效应”和“用户黏性”等因素。知网在上游拥有其他竞争对手没有的学术文献资源,并通过这些文献资源锁定了大量下游用户群体,具有典型的双向锁定效应。同时,各大高校、科研机构因依赖独家资源而对其产生的用户粘性,无疑表明知网在学术资源数据库领域具备很强的市场支配地位。

滥用行为认定

然而在我国反垄断法律法规体系下,要使知网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除了认定其在相关市场具有支配地位,还需要证明其存在滥用支配地位的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经营者“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的行为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网传的中科院通告中,中科院集团中国知网数据库订购总费用已达千万级别,而根据媒体披露的《中国知网系列产品报价》方案,知网博硕数据库报价高达24万元,期刊数据库18.7万元,报纸、会议数据库分别为3.1万元和2.0万元;除此之外,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验系统的报价也在50-80万元不等,服务期限为一年。

面对舆论“不合理高价”、“坐地起价”、“变相涨价”的质疑声,知网曾表明,近年来民众版权意识的普遍提高导致了期刊资源价格上涨,也导致知网采购和运营成本大幅提高,因而不得不提高了数据库的收费。

但知网这番论调经不起推敲。用户在知网上下载一篇硕士、博士学位论文需要支付的费用分别是7.5元和9.5元(该价格为引发争论后经过调低的价格,此前价格分别是15元和25元),而根据知网公开的稿酬标准,每篇博士论文仅能获得100元稿酬,每篇硕士论文仅能获得60元。可见知网因版权而产生的成本与其收费相比并不算高,更不用说诸如赵德馨教授的许多学者根本不曾收到过稿酬。在所谓“版权意识提高”之前,有多少个“赵馨德”的知识产权遭到过知网的侵害也未可知。除文献下载外,知网的查重服务也是每年高校毕业生不得不购买的一项服务,一篇论文的查重费用150元到300元不等,往往部分毕业生还会有多次查重的需求。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我国预计高校毕业生人数为1076万。

根据《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的数据,知网2020年毛利率为53.93%,且在过去十年一直保持在50%以上。与之相比,同样因收费过高而备受批评的全球最大付费学术出版商之一Elsevier,2018年的毛利率只有30%左右,远低于同年知网的58%。

显然,知网为版权所付出的采购成本的提高导致收费提高的说法站不住脚。其不断上涨各项服务价格的行为有很大可能构成“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

结语

正如去年起诉知网的赵德馨教授所说,除了牟利,知网还应当“承担起文献平台促进知识公共传播的义务”,应当记得成立时的初心和愿景是推进而非阻碍学术发展,如此才能避免“屠龙勇士终成恶龙”这样的结局。

知网是否已经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要想得出答案,还需结合更多信息和数据进行综合判断,但可以确定的是,任何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价格、影响市场竞争和社会资源分配的行为都应当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知网也不例外。

如前文所述,目前杭州中院已经正式受理中国知网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此外,2022年3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也表示对于知网垄断行为还在核实研究。对于究竟是行政机关先出调查结果,还是司法机关先作出司法判决,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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