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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连载154)王安石的青苗法掀起轩然大波

 野狐狸 2022-05-18 发布于浙江

第三卷  变法风云

第四章 赚钱的方法

青苗法

如果说,“均输法”只是王安石端出来的第一个开胃小菜,那么,接下来颁布的一道变法大餐,立刻引来了满朝上下的集体炸锅。

青苗法。

青苗法是对旧有“常平法”的一种革新。

所谓“常平法”,是朝廷利用行政权力对粮食价格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举措。早在汉代,朝廷就在各地设置“常平仓”以囤积粮食,每当粮食丰收、粮价下跌的时候,官府就用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农民收购粮食,存入专设的“常平仓”,以防止“谷贱伤农”,这一做法称作“籴”。每当遇到粮食歉收、粮价上升的时候,朝廷就用低于市场的价格把储备粮卖出去,以防“粮贵伤民”,这一做法叫作“粜”。

其实,咱们光看这两个字就能明白其中的意思:平价收米进粮仓就是“入米”,叫作“籴”;平价卖米就是就是“出米”,叫作“粜”,十分贴切形象。

宋朝建立后,也在各路及州县政府都设立了常平仓,王安石在鄞县实行的“低息贷款”政策,钱粮基础便来自常平仓。

从设计初衷看,常平法无疑是一项利民的举措。但是,从实际操作情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

很多官吏自带懒虫属性,无论丰年灾年,都不愿意去倒腾那些稻米(厌籴粜之烦)。于是,常平仓就成了一个普通的粮仓,常平法也成了一纸空文。干好干坏,都少不了官老爷的一份俸禄,谁愿意凭空多干一份活呢?没贪污挪用粮食就不错了。

还有一些官吏倒是很有工作积极性,他们和富商土豪勾结在一起,把常平仓变成了小金库。该低价放粮(粜)的时候,直接卖给那些大商人,由大商人转手高价卖出;该高价收粮(籴)的时候,也通过大商人中转。如此一来,原本为防止富商囤积居奇而设的常平仓,现在反而成了方便他们牟利的工具。

熙宁二年(1069)九月,王安石颁行青苗法,法令内容很多,主要是这么几条:

第一、以常平仓和广惠仓(用于赈灾的粮仓)中的粮食为本钱,以过往几年的平均粮价为标准,允许官府向百姓发放贷款。

第二、百姓在农业生产中遇到资金困难的,都可以当地的州县官府申请贷款。

第三、贷款数额要根据自己所拥有的田产衡量,小户则少贷,大户可多贷。

第四、每年发放两次贷款(夏料和秋料),贷款利息率一律定为两成,到期还本息,如果遇到大灾之年,还可以推迟一年返还。

第五、愿意贷款者应相互作保,一般以五户或十户为一保,由三等以上的民户作甲头。

第六、贷款一律自愿,官府不得强行抑配。

从内容上看,青苗法显然要比常平法更具操作性,它更清晰地告诉官吏,该怎么去干活。同时,也通过贷款申请,使得长期处于被动地位的百姓成了变革的推动力量。

很多人也会有一个感觉,青苗法更像是一个现代人穿越过去后制定的法令,透着一股浓浓的现代经济学气息。后世肯定王安石变法者,每每为变法理念的先进而击节赞叹。

然而,先进归先进,领先太多了,就容易变成先烈。

王安石变法从开始那天起,就一直在唾沫横飞中艰难前进,而诸多变法措施中,争议最大的,就要属青苗法。它刚一出台,反对的奏疏就像机枪扫射一般疯狂袭来,差点就让王安石变法提前歇菜。

看上去挺完美的青苗法为什么招来那么多“板砖”?反对的理由是不是站得住脚?为了尽量客观地讲述历史,我们有必要组织一场公正、透明、客观的辩论赛,允许正反双方都有一个表达意见的机会,至于谁对谁错,还是得评委赵顼说了算。

好了,我们今天的辩题是:青苗法该不该被废除?

正方观点:青苗法应该废除(压根就不该出台)!

反方观点:青苗法不该废除(我看谁敢)!

下面,我们先请正方辩手出场,呃,看样子人比较多,准确地说,是非常多。

正方一辩:翰林学士、知通进银台司 范镇;

正方二辩:知太常礼院 刘攽

正方三辩: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 苏辙

正方四辩:殿中丞、直史馆 苏轼

正方五辩:知青州 欧阳修

正方六辩:翰林学士、权知审官院 司马光

正方七辩:河北安抚使、判大名府 韩琦

……

鉴于名额有限,反对青苗法的名单我们就不再列举了,反正是宰执臣、言官御史、馆职清流、地方大员,应有尽有。

和正方选手人满为患想比,反方辩手的队伍非常干净清爽。

王安石。

没错,一个,仅有一个。

很多人可能会有疑问,变法派的不是也有几名干将吗,也不至于让王安石孤军奋战嘛。事实上,支持变法的官吏确实也有不少,但当时他们大都还属于执行者,官阶普遍较低,能在赵顼面前参与辩论的,也就王安石自己而已。

以一敌百,舌战群儒,就这么开始吧。

Round1

实施青苗法有没有必要?

正方:“青苗法弄得家家借钱,不符合圣人的治国之道(甚非圣人之意也)。”

王安石:“《周礼》中也有关于借贷的说法,利息还不止二成,青苗法所涉及的款项都是用于农业生产,朝廷并不从中获利(公家无所利其入)。”

关于“君子不言利”是反对派常唱的道德高调,关于这一点,在实施均输法的时候,双方已经吵了不知几回,孰是孰非,一目了然。

Round 2

实施青苗法该不该收利息?

正方:“青苗法既然要利民,就不该收取利息,收取利息,就是盘剥百姓,相比地主豪强放贷,青苗法属于五十步笑百步(少取与多取犹五十步之百步耳)。”

王安石:“取二分利,不如取一分利,取一分利不如不收利息,贷款不如白送。然而,为什么不白给,反而要收二分利呢?运输费用、水旱灾害、鼠雀消耗……哪样不得花钱?所以,收取利息还不是因为担心政策不能够延续下去(为其来日之不可继也)?”

这个议题的辩论更无厘头,因为王安石从来没把实施青苗法当做慈善事业,旱涝保收的官吏肯定体会不到小农户的痛苦,如果少收利息属于跑五十步,百姓估计都希望自己被多笑几回。

Round 3

该不该用青苗法来干预贫富分化?

正方:“百姓之所以有富裕者和贫穷者,是因为每个人的能力素质有差异(夫民之所以有贫富者,由其材性愚智之不同)。富裕的人往往深思熟虑,宁可吃苦,也不会借债,贫穷的人往往苟且偷生,没有长远考虑,家财经常没有盈余,急了就向人借债,最后不能偿还,以至于卖妻卖儿,冻死沟壑也不知悔。因此,富裕者经常借钱给穷困者,进而使自己变得更富裕,穷困者经常向富户借钱以求生存,虽然苦乐不均,但也只有这样,才能彼此相互依存。”

以上这段话选自反新法积极分子司马光的《乞罢青苗疏》,很多反对派的观点和司马光如出一辙,他们并不否认高利贷的存在,但又觉得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没必要干涉。

客观而言,要不是司马光的道德操守过硬,就凭上面这些话,他的形象算是彻底塌了,用某些人的说法,活脱脱一个土豪地主代言人。

是的,土豪地主并非个个“为富不仁”,贫穷百姓也不乏“游手好闲”之辈。可是,作为一个身居高层的政治家,显然不能只研究地主老财们取得财富的过程是否合理合法。

因为,历史一再告诉我们,贫富分化,本来就是个大问题。关于这一点,只要参考史不绝书的农民起义就足以证明。而再看当时的宋朝,贫富分化、土地兼并已经非常严重,再不医治这个顽疾,赵家江山一样得玩完。

对此,王安石看得非常明白:“青苗法本来就是为了抑制兼并,增加粮食储备以应对灾荒,对百姓又有什么不利?关于百姓的评论,君主只听个别人的意见,就会变得平庸,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才会变得圣明(夫民,别而言之则愚,合而言之则圣)!”

Round 4

青苗法该不该实行贫富互保?

正方:“青苗法虽然规定贷款自愿,但又规定要几户连保,由上等户做甲头(第一担保人),各地官府为了保证青苗钱不亏损,肯定会强制让上等户做保,一旦贷款还不上来,上等户肯定要先予赔偿。如此一来,几年后,富户就都破产了(十年之外,富者无几何矣)。”

贫富互保和“抑配(摊派贷款)”问题,几乎成了所有反对者攻击青苗法的利器,这也是双方在法令操作层面上一次有真正意义的争论。

王安石的回答很直白:“青苗法已严令不得抑配,即使地方官府强行抑配,富户也出不了多少钱,以此来扩大常平仓的储备,防止灾荒,比起让所有强令百姓缴纳钱粮设置义仓,要好得多。”

就内心而言,贷款是否应该自愿,王安石并不在意,如果抑配富户,收取利息,则能更好地将社会财富转移到所需要的人群中。只是强制贷款,确实缺乏合理性,才增加了禁止“抑配”的规定。说到底,王安石更愿意站在底层百姓的角度考虑问题,只要青苗法能让大多数人受益,就值得一试。

从熙宁二年九月到熙宁三年初,近半年时间里,反对派和新法派的争论就一直没过。

此时,最可怜的人非赵顼莫属。

这个缺乏执政经验的年轻人,每次入殿办公,都能见到桌上堆积如山的反青苗法奏疏,每次一读这些奏疏,顿觉自己被骂得体无完肤,进而开始怀疑青苗法的合理性。

可赵顼一召见王安石,他又会惊奇的发现,这哪里一张嘴啊,简直是一尊超大口径火炮,而且弹药充足、火力奇猛。赵顼小心翼翼地拿反对者的理由询问王安石,结果往往会被狠狠地喷上一顿。被喷完以后,他又会觉得王安石说得句句在理,自己差点被众人忽悠了。

可到了第二天,反对者唾沫袭来,赵顼又会动摇,又不安地去问王安石,结果,又被一炮轰回来……

变法,还是不变,赵顼在一片争论声中反复摇摆。

王安石毕竟是以一人敌万口,尽管他竭力思磕,还是架不住众人的“围殴”。

欧阳修的名望,司马光的正直,韩琦的威望,这些都是动摇赵顼信念的重要因素。

终于,赵顼的天平开始向反对派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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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进行时》(又名《瓦舍聊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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