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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以德报怨,何如(14-34)

 经义工坊 2022-05-20 发布于重庆

孔子经常教育弟子要行“仁恕”之道,不能以怨报怨。但是,他也不赞成以德报怨,而是要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注释】
报:报答、回报。
直:公正、正直。
 
【译文】
有人说:“用仁德来回报怨恨怎么样?”孔子说:“用什么来回报别人的仁德呢?应该是用正直来回报别人的怨恨,用仁德来回报别人的仁德。”
 
前章就内在素养与外在表现之间的关系进行论述,本章再次深入阐述。关于德、怨相报的问题,古时有多种观点。
《老子·道德经》第六十三章:“大小多少,报怨以德。”一般理解为,无论别人对自己的怨恨是大是小、是多是少,都要用清静无为、无欲无求的品德来对待。
《礼记·表记》记载:“子曰:以德报德,则民有所劝;以怨报怨,则民有所惩。……以德报怨,则宽身之仁也;以怨报德,则刑戮之民也。”孔子认为,用仁德来报答别人给自己的仁德,民众就会受到勉励而多做善事;用怨恨来回报别人对自己的怨恨,民众就会因为有所报应而少做坏事;用仁德来回报别人给自己的怨恨,那是求得安身的人不得已而为之;用怨恨来报答别人对自己的仁德,那是应当受到惩罚的人。
值得注意的是,“以怨报怨”不等同于“以恶制恶”“以暴制暴”,儒家的“怨”包含着对可能产生的恶行有所警醒并加以规正的意思。从这个角度看,“怨”也是一种理智之举、仁义之为。
孔子经常谈及仁恕之道。当有人问他“以德报怨,何如”时,孔子认为,以怨报怨不可取,以德报怨也不是最佳选择,而是要“以直报怨”。“直”是公正、正直,对于“怨”我者,要深入分析产生“怨”的原因,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心平气和对待,冷静客观处理。如果盲目地“以德报怨”,要么是勉强而为,要么有造作之嫌,都不是良好品德的体现和正确的处事待人方式。“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进一步彰显了孔子“仁德”思想的深刻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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