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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小区业委会真给力!给龙湖物业开出第一份“罚单”

 铁军精神 2022-05-21 发布于安徽


日前,

青岛市城阳区龙湖悠山郡小区业主委员会

给龙湖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具的第一份“罚单”正式生效。

这是龙湖悠山郡小区业委会

维护全体业主权益的重要举措。

处罚通知书显示,青岛市城阳区龙湖悠山郡小区业主委员会分别于2021年9月26日和2021年11月5日向物业公司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物业公司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配齐门岗人员,尽快改变门岗管理混乱、园区内车辆乱停乱放的局面。

接到通知后,物业公司提交了所谓整改方案,但人员配备不足、门岗管理混乱、车辆乱停乱放的局面没有得到改观。

经业主委员会多次巡查及业主反映,龙湖悠山郡园区门岗管理松懈、来访人员不登记、园区内主干道和消防安全通道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依然存在。

对此,青岛市城阳区龙湖悠山郡小区业主委员会决定,依据双方签订的《青岛市城阳区龙湖悠山郡小区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及附件的相关约定,对物业公司进行处罚:

1、处以人民币2000元罚款,罚款从合同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2、请物业公司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制定有效的整改方案,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并持续保持。
3、以上问题如继续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业委会将根据《青岛市城阳区龙湖悠山郡小区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约定直接进行处罚。

Image

青岛市城阳区龙湖悠山郡小区业主委员会表示,这2000元罚金是业委会成立之后对物业公司开出的第一份罚款,款项将作为公共收益进行使用。处罚不是目的,要求物业公司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向全体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才是最终目的。

同时,向物业公司开具的这笔罚款也彰显了业委会履行职责、维护全体业主权益的决心。

今后,业委会将在全体业主的支持下,认真履行职责,在要求物业公司加大园区投入、提升物业服务、追缴物业公司拖欠全体业主公共收益资金等方面狠下功夫,用切切实实的履职成果回报全园区业主的信任和支持。

附1:
对物业公司列出了负面清单
在《龙湖悠山郡小区物业服务违约处罚细则》这份文件中,业委会对物业公司

人员配备不足、

工作人员仪表仪容不规范、

出现业主有效投诉、

业主紧急求助时未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

对业主和使用人投诉未在24小时内回复、

物业工作人员谩骂殴打业主、

未按承诺进行保洁、

因物业管理不到位导致出现盗窃、

监控设备故障未在规定时间内修复、

小区主要出入口未按要求进行24小时双人值守、

绿化养护未达到服务承诺、

未对公共部位及共有设施进行有效维护和修复导致业主投诉等

七大类41项的行为规定了每次200元到10万元不等的罚款标准。


附2:
《民法典》中相关条文
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第九百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人信息公开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来源:家住龙湖悠山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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