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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怎样才算治愈?

 成靖 2022-05-22 发布于辽宁

原创2022-05-21 09:08·肿瘤专科医生

癌症并非就是“不治之症”,而是有可能治好的。当然,说癌症可能治愈,不等于所有癌症所有病情都能治愈,说的是概率,既不能说肯定都能治愈,也不能说肯定都不能治愈,不只是癌症,很多疾病都不能保证百分百治愈。

以目前的医疗水平,很多早期癌症是可以治愈的,晚期癌症多数难于治愈,但也有例外,比如某些类型的白血病、淋巴瘤、某些儿童恶性肿瘤、某些恶性生殖细胞肿瘤等。

那怎样才算是癌症治愈呢?

所谓治愈,当然是指经过治疗后肿瘤“消失了”、“看不见了”,没有肿瘤的证据了,即无论是医生的视诊还是诊查体,还是抽血查相关的肿瘤标志物,以及CT、磁共振、PET等影像检查,都提示肿瘤没有了,“消失了”(没有活性了),而且通过长时间的随访,不再复发了,这就是治愈。严格意义上的治愈当然要终生随访,一辈子都不复发才算治愈,不过医学上出于研究需要,要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积累生存方面的统计数据,以推动医学的进步,通常设定以五年或十年生存率大致作为治愈率。这个设定当然不是随意的,而是因为通常五年或十年后如果没有复发,那大多数就不会再复发了。

有的人把五年或十年生存率理解成病人只能活五年或十年,说什么只能活五年算哪门子治愈,这是大错特错的。

有人会说,五年或十年以后,有的病人还是复发了啊。是的,确实有这个可能,刚才说了,五年或十年后复发的概率很低,但仍有可能复发,所以说五年或十年生存率不完全等同真实的治愈率,但基本近似,不必纠结。

注意,不能只是看生存时间,不少癌症晚期,通过综合治疗,也能实现较长时间的带瘤生存,比如生存超过五年,这种情况算不算治愈呢?当然不能算。本质上这种癌症并不能治愈,只是生存时间较长,肿瘤迟早会再进展(长大或出现新病灶),病人体内还有肿瘤(带瘤生存),这与经过治疗后肿瘤“消失了”(没有肿瘤的证据)不是一回事,不能混为一谈。记住,“肿瘤消失”是基本前提,如果体内仍有明确的肿瘤证据,那只是带瘤生存。

“治愈”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1、肿瘤经过治疗后“没有了”,不管从哪方面来说(查体,抽血,影像检查等)都没有肿瘤存在的证据,这是一个基本前提。
2、经过随访,不再复发,而这个随访的时间理论上应该要终身,但为了研究需要,通常设定为五年或十年,因为之后复发的概率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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