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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志摩为了尽快离婚,竟让想把张幼仪“移交”给金岳霖

 沧海一粟1951 2022-05-22 发布于江苏
                              


金岳霖和徐志摩可以说是民国“铁哥们”的典范。两人籍贯都是浙江,一个诗人,一个哲学家。都留学欧美,观念西化,在爱情的观念上见解脱俗,在爱情的行动上大胆无畏。

金岳霖长徐志摩2岁,一个大哥,一个小弟。哥俩都是性情中人:小弟在感情上“唯爱,唯美,唯自有”。大哥在感情上信奉“独身主义”,试婚同居。

在徐志摩的爱情之路上,金岳霖如影随形,见证了很多细节。概括来说,就是,差点做了接盘的“替人”,仗义做了离婚“证人”,喜庆做了再婚“伴人”,做了爱慕团队上的“接棒人”。

先说“替人”。罗家伦在《忆志摩》一文中谈及徐志摩为与张幼仪离婚之事:“有一天,他在一个中国饭馆里同几位朋友闲谈,朋友都跟他说,你单是吵离婚,而不想法把你太太有所安顿,是离不成的。于是天真的志摩居然认真地问计。

他们说:'最好你为你太太找一个替人。’志摩又提出找谁做替人好的问题。于是大家想到志摩的好朋友金岳霖还没有结婚,最好让志摩办移交给他。哪知道隔开一道屏风,金岳霖正在那边吃饭,于是金岳霖轻轻地把屏风推开,站在他们饭桌前面叫声:'嘿!’满座为之大惊,但是这班有风趣的人,彼此都不在意。”


再说“证人”。1922年3月,徐志摩与张幼仪在柏林签字离婚,金岳霖不但没有成为“替人”,反而和吴经熊等四人成了徐、张离婚的“证人”。自古劝和不劝离,这种出力不讨好的事,不是铁哥们是不会出头的。

据张幼仪回忆:“他们四个在徐志摩身边绕来绕去,像是要保护他似的。”估计老金他们也是感觉有些理亏,担心张幼仪恼羞成怒,扑上去给徐志摩一个“九阴白骨抓”,给他小白脸整个满脸开花。

第三,“伴人”。1926年10月3日,徐志摩与陆小曼婚礼上,金岳霖是徐志摩的伴郎。平时,金岳霖总是西装革履,讲究绅士做派。那天,金岳霖穿的却是一身长袍、马褂。

晚年,金岳霖在《我更注意衣服》一文中提起此事;“徐志摩同陆小曼结婚的时候,我是他的伴婚人。那时候我本来就穿西装,但是不行,非穿长袍、马褂不可。我不知道徐志摩的衣服是从哪里搞来的,我的长袍马褂是从陆小曼的父亲那里借来的。”


长袍马褂着装斯文,但是估计被证婚人梁启超一番训诫之时,老金心里多少也有些尴尬。

第四、“接棒人”。金岳霖是通过徐志摩认识林徽因的。林徽因在香山养病时,徐志摩有时自己上山,有时叫着老金一同前往。几次交往下来,林徽因的美貌和才情,也使老金淡定的哲学风度,在心里说不出的爱慕和钦佩。

当徐志摩写了一首《你去》诗歌,里面直抒胸臆,吐露了志摩从心底里喜欢徽因的心迹。尤其是最后那句“更何况永远照彻我的心底,有那颗不夜的明珠,我爱你!”

被徐志摩调侃为“更丑、更蠢、更笨、更呆、更木、更傻不离难”的金岳霖端详了十多分钟;然后正色的说:“It is one of your very best.(这是你最好的诗)”


老金的评价耐人寻味。徐志摩敢于为爱不顾一切的冲劲,正是金岳霖称赞这首诗为“最好”的内在原因所在,因为无形中似乎也表达了他的心声。

徐志摩在世的时候,老金可能还抹不开面子。志摩不幸遇难后,1932年,老金把家搬到了梁家“太太客厅”的后院,从此开始了“逐林而居”近二十年的生活。这点也是需要毅力和冲破世俗之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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