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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首创|“公证 检察” 打造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新模式

 山空云静 2022-05-23 发布于河北

为充分发挥公证制度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公证参与检察辅助工作新思路,昆明市明信公证处与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5月23日正式签署《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合作协议》,并联合制定了云南省首个《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工作办法(试行)》,标志着我省在探索“公证+检察”新模式方面有了良好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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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朱立检察长对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办理提存公证的实际背景、现实意义及主要内容进行介绍。他指出,建立“公证+检察”新模式,是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充分结合办案实践,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质量的新探索,旨在充分发挥公证预防纠纷的制度定位和沟通、证明、监督的制度功能,与检察机关形成工作合力,促进司法资源高效配置,在充分保障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双方诉讼权力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段伟主任表示,长期以来,明信公证处始终坚持创新思维、推进创新实践、实现创新发展,历经探索实践,在参与司法辅助事务、重大项目资金监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业已形成标准化、规范化的成熟模式,为此次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他认为,此次合作的达成,是充分发挥提存公证预防和化解纠纷职能作用的又一创新实践,明信公证处将以此为契机,加深公证服务与检察业务的融合,优化服务模式,延伸服务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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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一致认为,在全省率先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是公证介入检察辅助领域的有益尝试,为妥善解决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提供了有力助益,有利于降低审前羁押率,推动矛盾纠纷化解止于至善。双方还就今后加强沟通协调、完善工作流程、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等方面达成初步共识,一致认为要携手打造可借鉴、可推广的“昆明样本”,助力加快推进现代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

五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立,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纲,昆明市明信公证处主任段伟及双方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会后,与会人员一道参观了院史馆,了解五华区人民检察院的发展历程和奋斗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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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观院史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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