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共2176字,约需要阅读7分钟。“知道”很重要,然后就去做!) 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2日,第四周共发生事故16起,死亡36人,受伤16人。 一周之内,又有36人的步伐停留在他们时间停止的时刻。受伤的16人,自身难顾,又如何承担起负责照顾家人的责任。 5月13日14时,海南屯昌县坡心镇4名女子雨后结伴到河边捡螺,其中两名女子落水溺亡。 5月15日下午,江苏淮安淮阴有三人下河捕鱼遇险。其中一人被岸上群众用鱼竿牵引成功获救,另两名落水后沉入河底溺亡。 两起河水溺亡事故,给我们搞工程建设的工作者提个醒:进入夏季,气温升高,天气闷热,有些人为了消热纳凉就去河海水塘游泳洗澡,这是非常危险的。作为到异乡工作,对当地水情不知晓,很容易发生意外。 记得2012年我在阳江时,有一个单位五名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到海里游泳,当地海水下有暗流,强大暗流反流向大海深处,这五名年轻人靠自己游泳无法靠岸,最后五人全部溺亡,多么可惜!即使水性好,但是在不熟悉水情的地方游泳,游泳技能并不能战胜自然。 ★需要引以为戒的事项: ☞不到非法定游泳场所下水游泳。 ☞不单独一人外出。 ☞台风或大风雷雨来临,要按照预防措施避险;台风虽然强大,但它来的路上,现代科技已经可以让我们早早的知道它的行迹方向,只要听指挥,就可保平安! 5月18日,安徽省歙县三人乘坐一只铁船在江面上行驶时,船只因故翻覆,造成三人落水,经过搜救,三人落水人员已在当日找到,但三人均已身亡。 5月18日16时20分许,重庆公路运输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驾驶员马某军驾驶渝AG9882号大客车(核载49人,实载20人),从重庆市中心城区驶往城口县,行驶至301省道城口县庙坝镇路段时侧翻,造成车上1名乘客死亡,马某军重伤。马某军行车过程中3次关闭卫星定位装置(既然这次可以连续三次关闭卫星定位装置,可以想象在这之前也一定会关闭,已成习惯了),逃避动态监管。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已对马某军依法进行控制,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和责任人的责任。 据了解,死亡的1名乘客事发时未系安全带,其余18名乘客均使用了安全带,在大客车侧翻时发挥了很好的保护作用,16名乘客受轻伤,2名乘客基本未受伤,避免了严重伤亡情况的发生。 ★从这两起事故我们可以汲取的经验教训: ☞机械设备配置的监控、定位、限制设备及系统是不可以擅自拆除解除的,是违法犯罪行为。关键是加强日常随机检验,不能因为没有出事就放纵,一旦出事,单位负责人、主责部门负责人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乘坐船只必须穿上救生衣,现在什么样可以出海下河的船上配置救生衣呢?为什么上船不穿救生衣呢?我们刚刚开始配置安全帽的时候,给安全帽较劲,不戴!开始高空作业配置安全带了,给安全带较劲,不系挂!出海下河开始配置救生衣了,再给救生衣较劲,不穿!我们为什么总是给保护我们的额器具较劲呢?真的想不明白这个事! ☞安全带虽然不能起到避免事故发生的功能,但,它可以减轻伤害严重性,是保命的。为什么保护自己生命的安全带还得需要别人提醒或者强制才能系挂好呢? 别再不系挂了,无论是高处作业,还是乘坐汽车、飞机,这样的教训太多了,只不过这个事故说服力更强大,18名系安全带的乘客受了轻伤,只有那位未系安全带的乘客失去生命。你看看事故现场图片和视频就知道,大客车栽下深沟,如果没有安全带的束缚,怎么可能不受伤害?!
再来看看应急管理部通报4月份事故: 4月份,全国共发生事故1425起、死亡1241人,其中较大事故31起,死亡99人,特别重大事故1起,即湖南长沙市望城区“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造成54人死亡。 一个月的时间里,有1241人的生命因各种事故而消逝,怎样才能避免这样的事故悲剧?预防事故从遵守规则、规范行为做起! 我们怎么做呢?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这个事,别人还真不能替代!要做自己安全的第一负责人! 工地上的宣传展板不是摆设,是工地安全教义的持久的静态宣讲台,上班路上多瞄一眼,或许就会提醒你,我来工地是干什么的?!不忘初衷、安全作业。 谨记: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是您最后一道安全屏障,务必正确施工! 不要把安全宣传展板上的图画和文字当成“画”,它是提醒并指引我们平安走回家的路标。 ★还是这句话: ☞进入生地,想一想古语:“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危邦不入,乱邦不居”总会有避险的方法。 ☞在当下事故发生不可避免,但我会因为正确穿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从而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即使因为别人犯的错,也会因为我正确使用防护用具而避免受到大的伤害! 唯有按照程序和规则做事,并养成这样的思维和行为习惯,才能“安安全全的工作,平平安安的生活”! 安全——是知行的结果! 平安——是行为的回报! 我是安全人,相信只要好好做安全,努力来分享,持续做传播,一定有人会因我而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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