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资人+EPC模式概述 二、合作内容 表2 国内“投资人+EPC”典型项目合作内容 三、项目类型 四、回报机制 五、投标竞价 表3 国内“投资人+EPC”典型项目中标情况表 六、项目融资 投资人+EPC模式下,通常需要以项目公司为主体推进项目融资。在此情况下项目公司的融资落地与经营收益、补贴机制、信用增信等有着密切关系。目前大多数项目都包含一定程度的公益性项目,该部分项目通常需立项在政府名下,从单子项看没有回报收益基础,通常无法实现正常融资。该部分子项通常都是由作为社会资本的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垫资建设,形成应收账款后总承包单位进行保理等再融资,前提是工程利润能够覆盖额外的融资支持。这种方式下的融资期限较短,若发生工程延期或支付延期,则会导致项目成本增大。 对于经营性部分,不少项目可以申请经营性项目贷款。但部分子项通常经营性比重较大、经营风险比较明显,建设及初始运营期现金流较少,银行等贷款机构对于资本金要求较高,其顺利融资还通常依赖于社会资本方或国企的增信。投资人+EPC模式下的融资通常需要统筹股权资本融资和债务贷款需求,需要采取创新性的结构性融资方式,实现跨主体、跨周期、跨信用的整合优化。当前我们已经观察到,很多投资人+EPC项目都有作为股权融资方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参与,通过引入外部股权资本强化资本金能力,并协同整个风险的分摊,提升银行贷款的落地。 投资人+EPC模式下的项目融资还需要重点考虑到合规性。根据《财政部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对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金融机构对于该类项目资本金的来源、融资主体本身的还款能力、项目合法合规性的审查较为严苛,若投融结构设计有瑕疵,则导致融资无法落地,进而带来整个项目的失败。 七、项目运营 投资人+EPC模式下,随着建设期的结束,通常承包商将项目工程移交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需按合同约定标准向总承包方支付费用,一般包含项目建设成本、融资成本及利润,费用高昂。一旦项目公司无法实现真正的运营收益,将会面临工程、贷款等一系列支付压力。 综合来看投资人+EPC模式的项目特征,最终需要通过良好的运营来实现投资平衡,从而真正实现政府、国企和社会资本的共赢。对于该模式下综合开发及运营的要求,就需要具备运营能力的机构充分参与。但从已有成交的项目来看,目前投资人仍以建设单位为主,运营能力薄弱亟需改善,需要依托项目来整合更多优秀运营机构以多种方式参与进来。 表4 国内“投资人+EPC”典型项目中标情况表 (全文完) 最近和几个圈子好友一起组建了【项目融资交流】群里有政府、发改、财政、城投、投资施工企业,也有金融机构的朋友,大家平时在群里聊聊天、诉诉苦,顺便谈谈项目经验,时不时的组织实地交流,我们很多思路都是和群友们闲聊的时候聊出来的,很喜欢看群里聊天,别人吐槽的内容,交流多了可以让自己在实际应用中少走弯路。顺便做了个痛点调研,一些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行业老司机提供了很有共性的痛点: 1、地方政府如何谋划项目?如何用有限的资源拓宽融资渠道做更多的项目? 2、地方政府如何让大基建/政府项目又好又快的落地还没有后遗症? 3、地方政府如何让投资人和建筑施工企业《明天还依然爱我》? 4、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土地一二级开发中的合规问题有哪些?模式如何搭建? 5、国企压控“两金”背景下,施工企业如何合规参与政府项目、投资类或PPP项目? 6、建筑施工企业如何通过表外公司既出表又不担保且能解决资本金和项目贷? 7、表外公司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合规参与投资类项目有什么意义? 8、以“投资人(PPP)+EPC”模式参与园区综合开发的投融资如何安排? 9、专项债发行及市场化融资的如何结合运用? 10、REITs干什么?怎么干?谁来干? 11、暂时把政府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作为spv资本金,用以撬动社会资金,撬动的是资本金还是银行资金?另外社会资本或银行能否同意这笔资金短时间退出? 12、专项债用于重大项目资本金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可否用于轨道交通的开发建设中? 13、县级平台公司融资工具除了项目贷、流动贷之外,还有哪些有效的工具和方法,比如融资租赁、私募、信托等,可否简要介绍下? 14、公益性资产可以划进国企,请问医院、学校等的资产可以划进国企不? 15、交通类公益性项目怎样破除没有经营性收益导致融资困难的瓶颈,以达到交通先行的效果?? 16、政府投资建设的水利基础设施如管网、交通基础设施如公共停车场和路内公共停车泊位等可以作为资产注入国有企业吗?有没有法律法规限制? 17、今年5号文对片区开发是利好还是利空? 18、REITs模式在交通领域的适用项目 可否用于轨道交通的投资建设? 19、Reits 的融资模式,他的应用范围及方式。政府方该如何操作? 20、ABO模式中 政府预算支付通道路径? 21、地方财政以5000万元撬动100000万元投资案例中,政府投资的5000万元是否要进行核算管理?将来政府要减资3000万元,这3000万元是否可以作为政府的财政收入核算管理? 22、F+epc城投做怎么才合规? 23、交通建设类基本属公益性的,无法产生收益,项目融资难,怎样包装? 24、目前各地abo模式都是正规招标确定的投资人,有几个能够确实落地,最后完整收回投资? 25、江苏省关于规范融资平台公司的指导意见中,所提及的融资平台公司是指银保监会城投名单的公司还是广义上理解的地方城投公司? 26、片区开发项目以土地出让金作为还款来源是否合规? 27、目前片区开发有哪些合规性模式,搞不好终身问责怎么办? 28、15号文对城投的影响? 29、15号文对银行的影响? 30、15号文后专项债项目还能从银行贷款吗? 31、40文后的机遇 32、专项债用途调整指引实际工作当中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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