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酒钢集团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改进完善考核方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评价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教育培养、激励关爱和管理监督结合起来,推动形成实干干实的鲜明导向,考核工作的科学性、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突出考核评价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 以政治素质考察、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实事求是开展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干部选拔任用、补充人选等重要依据,让优秀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涌现出来,也让运行状况不好、凝聚力不强的领导班子和不担当不作为的领导干部凸显出来,最大程度保证考核结果的科学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在年度考核中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干部,在调整配备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的,对其进行提醒、函询、诫勉谈话,限期改进,不断优化干部队伍配置,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的能动性和创造力。2019年以来,共提拔和进一步使用考核结果“优秀”等次干部72名。 突出考核评价结果与干部教育培养相结合 通过考核过程中的个别谈话、随机访谈等方式,全方位了解掌握领导干部能力素质的短板弱项和教育培训需求,有针对性的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加强思想淬炼,把学习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中之重,采取线上+线下的模式,高质量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轮训班,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分级分类开展全覆盖学习培训。 根据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需要,先后举办“阿米巴经营模式构建”“区块链技术与应用”“大数据时代产业转型与创新”等23期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了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积极性。强化实践锻炼,根据成长经历和岗位需要,每年择优选派年轻干部到信访、巡察、乡村振兴、重大项目等岗位进行实践锻炼,促进年轻干部在实践一线增长才干、尽快成长。 突出考核评价结果与关爱激励干部相结合 落实考核激励政策,将考核结果与集团公司中心工作、国企改革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成效奖励挂钩,把综合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领导班子评为“优秀”等次的,班子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可由25%上调至30%,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优先提拔和进一步使用,主要负责人可参加集团公司“优秀企业家”的评选并发放奖金;领导班子评为“一般”等次的,领导班子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20%,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主要负责人下一年内不得提拔和进—步使用;领导班子评为“较差”等次或连续两年为“一般”等次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调整。 根据近三年的考核结果,对“一般”的19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基本称职”的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13名“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被评选为“优秀企业家”,集团公司共计发放奖金65万。 突出考核评价结果与干部日常监督相结合 将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组织考评与民主评价相结合,干部意见和职工意见相结合,注重充分运用纪检、综治、信访、审计等部门的信息资源,广泛吸取民主生活会、专项考核等成果成效,及时有效地对领导班子的整体结构、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专业素养、工作作风作出客观评判。 针对考核结果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领导班子和“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领导干部,责成就存在问题进一步分析原因、详细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得到有效发挥。近年来,针对经营业绩指标完成不好、安全管理履职不到位、改革任务推进缓慢等重点工作的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累计对领导干部开展提醒31次,函询14次,诫勉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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