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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微企业的减免税额计算

 峰言疯语 2022-06-02 发布于安徽

根据《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 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12.5%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甲企业在预缴2022年第1季度至第3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和减免税额的计算过程如下:第一季度:甲企业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应纳所得税额为20万元,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20X 25%=5万元,本期应补所得税额5万元,已缴纳所得税额5万元,减免所得税额: 20X25%-5=0 万元。第二季度:甲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应纳所得税额为100万元,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00X12.5%X20%=2.5万元,本期应补所得税额0万元(2.5-5<0,本季度应纳税款为0) 已纳所得税额5+0=5万元,减免所得税额: 100X25%-2.5=22.5 万元第三季度:甲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应纳所得税额为200万元,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00 X 12.5% X20%+ (200-100) X25% X20%=7.5万元,本期应补所得税额:7.5-5=2.5万元,已纳所得税额5+0+2.5=7.5万元,减免所得税额: 200 X25%-7.5=4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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