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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天之道不妄为——老子智慧【95】

 新用户97560OBk 2022-06-05 发布于江西

天道酬勤,厚德载物。

【原典】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将得而杀之,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zhuo)。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伤其手者矣。

【译文】

百姓不畏惧死亡,为什么用死亡来恐吓他?如果使百姓真的畏惧死亡,对于为邪作恶的人,我们就可以把他抓来杀掉,谁还敢为非作歹?经常有专管杀人的去执行杀的任务。那代替专管杀人的去执行杀的任务,这就如同代替木匠去斫木头一样。那代替木匠斫木头,很少有不砍伤自己的手的。


【悟道】

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妖,民反德为乱。

语自《左传·宣公十五年》。自然违背了正常之规律,便会发生灾难;大地违反了自身之本性,便会妖异;百姓如果违反了自身之德性,就会产生祸乱。

人之生死,本是顺应自然的,如庄子所言,“适来,时也;适去,顺也。”人之生,适时而来;人之死,顺时而去。

本章反映的现象是,人生在世,理应享尽天赋之寿命,然极权者只为一己之私,斧钺威禁,肆意杀人,使得许多人本应属于自然死亡,却在年轻力壮时,被统治阶层趋向穷途,置于刑戮。

老圣人本章阐述的依然是顺应自然的规律。理解之难点,在于弄清“民不畏死”之原因。一般而言,民不畏死的前提,一定是失去了生命的平衡,即失去了生命的欲望和追求。

高亨先生说,这一章是老子的政治论。他指出,人民不怕死,统治者却以死亡来威胁,这是无效的。人的生死决定于天、道或自然。所以,只有天、道或自然可以为杀者。老子主张实现无为政治,反对刑杀。本章从“杀人无益”和“杀人有祸”两个方面来说明这一问题。

“日月得天而能久照,四时变化而能久成”。来自《周易·恒卦》。日月顺应天道,所以能长久照耀;四季更替有序,所以能长久养物。此言强调了规律之于万物之的重要。

且循天道,不妄为之。生活中,诸多的事情,亦是同理。例如孩子的教育,在该管教的年龄,必须严格管教;一味放任,百般骄纵,其结局必定难以管控,遗祸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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