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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内斗,便宜了谁?

 律赣州 2022-06-07 发布于江西

当然是小区物业公司了。

有很多小区,好不容易成立了业委会。业委会委员,也带着满腔热情,想烧好上任三把火。但委员毕竟都非专业选手,一上来就要与物业公司这个专业选手争夺利益,难免有这样那样考虑得不够细致,会有这样那样的差池。

如果不看主流,只揪细节,那业委会也好,委员也好,都容易被业主质疑。委员如果应对失当,就有可能变成业主内斗。当然,这里面也不排除有物业公司主动介入的因素。

因为业主与业委会的斗争,越激烈,对物业公司越有利。如果业委会委员因此受不了气,能够集体辞职,对物业公司来说,那就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比如,新成立的业委会,找物业公司谈续签或是选聘。物业公司已经拿出了在业委会委员们看来已属有诚意的条件,并准备按照这个条件制作出来的合同,召开业主大会,提交业主大会表决(二选一):业主同意物业公司开的条件,就续签;不同意,就对外公开选聘物业公司。

但往往会出现这种局面:有不少激进业主,会质疑这些物业公司开的条件,是业委会被物业公司收买的结果。比如:改造资金的具体金额,为什么就不能高一些?人员的配置,为何就不能多几个?履约保证金,为何定的这么低?

肯定是委员得了好处,出卖了全体业主的利益,要么就是业委会履职不公开,独断专行,剥夺了业主的谈判参与权与知情权。于是,这些业主就开始了各种模式的质疑,业委会疲于应对,天天打口水战。正事停下办不了。

真的有必要这么较真吗?事态真的有这么严重吗?

业主如果认为物业公司没有诚意,开的条件不能接受,那就投票反对续聘,要求对外选聘物业公司,由业委会组织落实就行。硬是把业主大会搞得停下来了,小区物业选聘续聘搁置,业主什么也没有得到,这种斗争有什么意义?

小结:业主内部最好还是要团结(毕竟委员也是业主)。只要业委会是在为小区业主争取利益,大方向没有问题,业主就应该积极支持业委会的工作,否则吃亏的,还是全体小区业主自己。


作者简介

钟北斗律师,2006年通过司法考试,2008年正式执业至今。

 擅长:小区业委会选举、物业管理法律纠纷处理、

业委会/物业公司法律顾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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