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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证照返还纠纷之实务解析

 享受人生9579 2022-06-13 发布于广西

【摘要】公司证照系公司作为一个独立法人主体意思表示的重要工具,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过程中承担着重要作用。然而,在司法实务中,由于公司控制权变动导致的公司证照造假、毁损、拒不移交等现象层出不穷。在此,笔者根据多年的企业法律风险管控和诉讼实务经验,就公司证照返还纠纷相关法律问题作简单梳理。

 一、公司证照返还纠纷

 1、概念

 公司证照返还纠纷是指无合法授权主体侵占公司证照且拒不返还而引起的法律纠纷。

 2、公司证照类型

(1)公司证件类

 包括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现部分地区也采取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社保登记证等。对于特许经营行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等特殊公司,在设立时除一般证件外,还需要先行进行行政审批,拥有特殊的特许经营或批准文书或执照,上述文件亦属公司证件类。

(2)公司印鉴类

 包括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人名章等。

(3)其他类

 除公司证件、印鉴之外,公司的财务账册、会计凭证(包含记账凭证及相关原始凭证)、各类资质证书、银行开户支票本、房产证及公司、土地使用证、公司的档案、机密文件等均属于其他范畴。

 3、请求权基础

 我国《公司法》对公司证照返还并无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司法实务中惯常援引《物权法》第33、34条及《公司法》第147条的规定作为审判依据。

(1)《物权法》第33条:“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34条:“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2)《公司法》第147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诉讼实务基本要点

 1、原告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应当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司作为公司证照的所有权人,系公司证照返还纠纷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故此类纠纷的适格主体(原告)应为公司。

 但由于此类案件的特殊性(在公司证照、印鉴缺失的情况下),可以仅以法定代表人或董事长(执行董事)签署诉状(参见案例:(2015)淮中商终字第00322号)。

 2、被告

 公司证照返还之诉的被告为证照的非法持有者,司法实务中往往是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公司会计等财务人员或其他非法占有者。

 3、管辖

 公司证照返还之诉的请求权基础事实在本质上实为侵权法律关系,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条之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司法实务中一般将公司住所地认定为侵权行为地。

 三、司法实务中的常见问题

 1、公司证照合法持有人的确定

 公司系拟制的法律主体,其本身并不能保管、使用公司证照。因此,必定是由公司具体的管理人保管、占有和使用。关于“公司证照合法持有人”法律上并无明确规定,系因公司证照的管理属于公司内部自治事项,一般可通过内部机制(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等)决定保管的人选和使用权限。 

 司法实务中,公司证照纠纷法院主要审查被告是否为公司证照的合法持有人。公司的印章、证照、财物财册、人事档案、业务合同等经营管理文件均属公司财产,由公司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公司股东、董事等在内的任何人均无权占有,公司证照合法保管主体认定如下:

(1)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证照的控制和占有原则为:如章程或者公司有效内部决议明确规定排除法定代表人占有,法定代表人以其公司意志代表人的身份当然的享有公司证照的控制权,权源为法定,无限制即为有代表权。

(2)当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一时,如无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等明确规定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占有、控制公司证照,则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要求公司证照的实际占有、控制人返还证照

(3)公司高管及其他实际控制人对公司证照的控制和占有原则为:有章程或者公司有效内部决议明确授权其控制和占有,方为有权控制或占有人,其权源来自于授权,无授权即无权力。

 2、原告举证要点

(1)证明被告现占有公司证照

 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证照及财务资料等通常由专人保管,当公司诉请返还时,应当证明相对人控制和占有证照及财务资料等。一般包括如下证据:公司章程、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公司证照管理相关规定等确定公司证照管理人的相应证据;公司证照交接单、催要公司证照的相关法律文书、报警回执单等公司证照公司证照由被告占有或合理怀疑由被告占有的相应证据;其他证明公司损失的相应证据(如有)。

(2)证明被告系无权占有

 主要是针对被告系原合法占有人的情形,举证往往都是通过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形式,证明被告作为公章管理人的资格已经被废止,举证难度并不太大。

 四、律师建议

 公司证照返还引发的纠纷,表面上是返还证照等原物,但实质上往往涉及公司内部治理中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建议企业家结合企业实际建立一套适合企业运转的证照与印章的管理制度,包括专人负责制度、使用登记制度、使用审批制度等,密切关注公司印章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有损公司利益的使用行为并予以制止,以此从源头避免证照返还纠纷的发生,避免企业陷入经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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