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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剑翘:她的心中鸣叫着一道白虹

 民国女子 2022-06-18 发布于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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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11月13日,《新天津报》率先爆出一则重磅新闻:“施从滨有女复仇,孙传芳佛堂毙命。

新闻一爆出,国内各大媒体均以头版头条疯狂报道,轰动全国:北洋政府三大军阀之一的孙传芳竟然被一位女子刺杀身亡?真是匪夷所思,但实实在在、切切实实发生了!

该女子何许人也?为何要冒险刺杀大军阀?

这事得追溯到十年前,即1925年。那年秋天,奉系军阀张宗昌与直系军阀孙传芳争夺地盘,时任奉系第二军军长、前敌总指挥的施从滨,奉张之命截击直系之军。

孙传芳欲行分化离间之计,连发三封电报给施,施不予睬,反而攻击愈猛。不料在皖北的一次战斗中被俘,孙传芳将施枭首于蚌埠车站,并悬首示众三日。

“被俘牺牲无公理,暴尸悬首灭人情。痛亲谁识儿心苦,誓报父仇不顾身。”噩耗传来,施从滨的女儿,当时名为“施谷兰”的施剑翘痛苦万分,作诗明志,矢志为父报仇。

但因自己裹足,弟妹又年幼,一开始,施剑翘将复仇希望寄托在堂兄施中诚身上。

施中诚官场得意,当上了烟台警备司令,反过来劝堂妹打消报仇念头。施谷兰一怒之下,与之断绝了兄妹关系。

后来,施剑翘结识了同乡施靖公,此人时任阎锡山谍报股长,愿一力承担报仇事宜。施剑翘遂下嫁于他,为其生育了两个儿子,但是报仇之事施靖公却迟迟没有动静。

直到1935年,施靖公已提拔为旅长。施剑翘在提出为父报仇屡遭拒绝后,愤而与其分手,带着孩子回到娘家。

有感于十年心血付诸东流, 她写下“翘首望明月,拔剑问青天”,改名“施剑翘”,苦练枪法,为日后复仇做准备。

不久,孙传芳兵败寓居天津,施剑翘闻汛后赶赴天津。

时值父亲遇难十周年,施剑翘在观音寺为父举行法会。也是冥冥中注定,她无意从寺中法师口中得知,孙传芳已是天津佛教居士林的居士。遂化名“董慧”,混入居士林。

在深入了解孙传芳的样貌及活动规律之后,她拟定了刺杀计划,并印制了《告国人书》和遗嘱,准备行刺后散发。

1935年11月13日,孙传芳如常前来听经,坐于佛堂中央。施剑翘快步上前,拔出勃朗宁手枪,对其耳后就是一枪。

孙传芳中枪倒下,施又向其太阳穴和腰部各射一枪。十年复仇之志,终于得偿。

事后,她将自己事先写好的《告国人书》抛向人群,宣称自己是替父报仇,决不伤害其他人,之后拨打警局电话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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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介弱质女流,历时十年,终报父仇,消息传出,举国震惊。

法庭上,施剑翘为自己辩护:“父亲如果战死两军阵前,我不能拿孙传芳做仇人。他残杀俘虏,死后悬头,我才与他不共戴天。”

社会各界纷纷声援,历数孙传芳暴虐杀戮,褒扬施剑翘忠孝壮烈,呼吁国民政府法外施仁,念在施剑翘一片忠孝之心给予轻判。

于右任、李烈钧、冯玉祥、宋哲元等社会名流,也联名上书国民政府,积极参与营救。

1936年10月14日,在施剑翘入狱11个月后,时任中华民国政府主席林森向全国发表公告,决定赦免施剑翘。此后,由中华民国最高法院下达特赦令,将施剑翘特赦释放。

特赦后,施剑翘投身抗日救亡运动,多方筹集资金,购买了四架战机用于抗日,在民族救亡的史册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她的传奇经历,以野史的方式流传至今,被改编成多部影视作品。《一代宗师》里,章子怡扮演的“宫二”,就取材于她。

而在姜文导演的《邪不压正》中,周韵扮演的关巧红,那位隐匿于缝纫作坊中的巾帼烈女,为报父仇而嫁人,由于丈夫不支持毅然离开,带着幼子走上复仇之路,显然原型也来自于她。

不过,这起“施剑翘刺孙案”,在当年也备受争论,有不少人认为施剑翘应该接受法律的制裁。

在国民政府的特赦令里,她也被认定有罪,触犯了刑法,只是感于“一女子发于孝思,奋力不顾,其志可哀,其情尤可原。”

她最终被全民宽恕,是因为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社会急剧动荡,人们法制意识淡漠,社会运行更多的是依赖约定俗成的伦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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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经典里,有同情“复仇”的传统。按《春秋公羊传》的理念,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不可复仇也。

也就是说,父亲死于国家法度(受诛),子女不能复仇;若不是死于国家法度,子女可以复仇。

柳宗元、王安石等人也强调过:“上不可告”“上下蒙冒、吁号不闻”(在当局不作为)的情况下,“父兄非死于国法”,自己动手报父兄之仇,审判者应该“权其势恕其情”,给予同情与宽恕。

所以,当年施剑翘的律师们为其辩护:施从滨当年是被孙传芳非法处死;无论当时还是现在,施剑翘都无法依靠官方去伸张正义,故其复仇之举应该获得同情和宽恕。

她的首席辩护律师余棨昌,更是在法庭上直接质问:难道“百善孝为先”这句古训已经不被认可了吗?这个案件难道不应该因为孝行而得到充分的同情吗?法律虽不能鼓励杀人,亦不能掩孝烈”

对此,原告律师提出质疑,认为儒学经典不可应用于现代案件,《公羊传》中关于报私仇的理念,不能适用于今天。法院判决时,须尊重现行法律,而非《公羊传》。

今天,我们旧事重提,回顾这起血亲复仇案,也许多少能给我们一些启发:在一个法制国家,法律当至高无上。法律不能为了迎合文化而放弃自己的判断与思考。否则,法律会陷入鼓励复仇的悖反当中,正义无从说起。

但同时,法律也不能背离自己的文化,否则就会被自己的文化所背弃。在社会体系中,法律并不是人与人相处的唯一标准,在法律之外,我们还需要一些宽恕来回应人心最为质朴的善良。

作者:甘草子,不小资,不文艺,不妖娆,不风情,恬淡自守,性如草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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