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一、原始权益人以资产划转方式构建项目公司的税务处理 (一)企业所得税 于原始权益人而言,向项目公司划转基础设施资产相当于以基础设施资产对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根据第3号公告规定,设立基础设施REITs 需要说明的是,第3号公告未提及资产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需要满足《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 (二)增值税 原始权益人向项目公司划转基础设施资产的过程中,划转标的往往不是某一单项资产,而是划转一项业务(即资产负债的组合),若符合《财政部 在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资产重组不征收增值税的规定仅适用于实物资产,无形资产、金融资产的划转不在此范围内。 (三)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若原始权益人构建项目公司过程中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则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二、项目公司接受划入基础设施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企业所得税 项目公司接受原始权益人划入的基础设施资产属于接受投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第3号公告规定,项目公司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即项目公司取得基础设施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基础设施资产的原计税基础确定。 (二)契税 若构建项目公司环节需将原始权益人拥有的土地、房屋划转至项目公司,则属于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规定,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项目公司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契税。注意,根据《财政部 若原始权益人100% 持有项目公司股份,则原始权益人将土地、房屋划转至项目公司可以免征契税。 (三)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 另外,对基础设施资产划转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划转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根据《财政部 三、设立阶段原始权益人转让项目公司股权的税务处理 (一)企业所得税 根据第3 号公告规定,原始权益人向基础设施REITs 转让项目公司股权实现的资产转让评估增值,当期可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允许递延至基础设施REITs (二)印花税 原始权益人与基础设施REITs 之间签订的股权转让书据,双方均需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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