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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毅中:《宣和遗事校注》前言

 古代小说网 2022-07-27 发布于江苏


《宣和遗事》是一部长篇的讲史小说,相对于短篇的小说家话本,它是广义的小说。书中引用了许多宋金对抗时期的史书资料和诗词,基本上用了编年体,但是它辑录的许多史料,往往照抄原文,没有多少加工修饰,因此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里说《大唐三藏法师取经记》和它:“皆首尾与诗相始终,中间以诗词为点缀,辞句多俚,顾与话本又不同,近讲史而非口谈,似小说而无捏合。”

《宣和遗事校注》,程毅中校注,中华书局2022年3月版。

又说它:“案年演述,体裁甚似讲史。惟节录成书,未加融会,故先后文体,致为参差,灼然可见。”从而把它列为“宋元之拟话本”。

关于“拟话本”的概念,鲁迅没有详谈,因而后来小说史学者各有不同理解,引起了不少争议。还有人把“拟话本”专用于短篇的明清白话小说,就和《宣和遗事》的性质大不相称了。

前人早已指出,《宣和遗事》采取了《南烬纪闻》、《窃愤录》等书,都是伪书;但前集部分还采用了《皇朝编年纲目备要》、《续宋编年资治通鉴》、《皇宋十朝纲要》、《类编皇朝大事纪讲义》和一些杂史笔记。

我因为校注宋元小说家话本,想把李师师故事一段辑录出来,作为现存元刻小说家话本的一个标本加以校注。感谢台北大学王国良先生的帮助,替我取得了元刻本《宣和遗事》的覆印件,才做成了初步的成果。

在校勘李师师故事之余,继而对全书参校了几种史籍,发觉用得最多的是陈均的《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和《南烬纪闻》、《窃愤录》、《窃愤续录》及吕中的《类编皇朝中兴大事记》五书,因此除了用元刻本、明金陵王洛川刻本、清修绠山房刻本来通校黄丕烈刻《士礼居丛书》本之外,就以《皇朝编年纲目备要》为主要的他校本,其余的史籍只作旁证,择要引用,以免引用过多的书证。

《宋元小说家话本集》

鲁迅之后,不少小说史学者大多认为《宣和遗事》是一部讲史类的平话,但也有不同的意见,认为它除了第四、第五两段为话本,还有第一、第七两段是模拟讲史体裁编写的,其余二、三、六、八、九、十段只是抄集杂史笔记的汇编[一]。这种看法实际上就和鲁迅的判断相似。

然而,《宣和遗事》里二、三、六、八和十段,也有不少说话人的文体和语言。第九段则摘抄自本身就是小说性质的《南渡录》(含《南烬纪闻》),有所删节,也略有改编,但没有用讲史家的习语。

书中宋江三十六人故事和李师师故事,都是中国小说史上非常珍贵的史料,原本就是话本,但没有可校的史源。我借助《中华经典古籍库》检索,找到了《宣和遗事》的基本史源,辑录了不少资料,编成一个史料长编,除了可以作为他校之用,还可以用作故事的笺证。

《宣和遗事》是一部比较通俗的小说,本来不值得做笺注,不必要做考证,但我的校注不是考实,重点是证伪,是寻找哪些是文艺性的虚构和通俗化的改造。经过他校和考证,发现书中保存着不少史籍的原文,有的还可以反过来校补史籍。

士礼居藏本《新刊宣和遗事》

所以我略加选择,留下一部分资料,作为《宣和遗事》的校注,供爱好研究的同好们参考。但注文比较繁琐,有些与正文几乎重复,对于只想阅读正文的读者来说,这些校注文字可能是多余的,那么完全可以跳过注文,只读正文,先看故事梗概,如果有兴趣的话,再回头来参看史源和注释。

《宣和遗事》的思想性很强,有强烈的批判精神。一开头就列举了历代君王荒淫之失,一直讲到宋朝,中心思想是批判宋徽宗的昏庸腐败,荒淫无道,致使国破家亡,自遭俘虏;另一方面是揭露金国统治者的残暴淫乱,不讲诚信。

而一个鲜明的主题,则在宋江三十六人故事里揭示了“官逼民反”的“两纲”。一个“花石纲”和一个“生辰纲”,迫使民众跟着方腊和宋江等举旗起义,这是民间宋江故事的“纲”。可是到了《水浒传》里却把“花石纲”这一纲抛弃了,让崇尚“忠义”的宋江去消灭了方腊,结果是自取灭亡。

《宣和遗事》里倒比较鲜明地揭示了方腊起义的原因,主要由“花石纲”所激发,当然也没有作肯定的评议。《南渡录》里有一段骨碌都对宋钦宗说的话:“吾本姓王,河洲人也。汝父子为官家,尝运花石纲,役使天下人,苦虐不堪言。今至此,天报耳,尚何怨耶?”就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民间的呼声,但《宣和遗事》却没有采用这一段。

《宣和遗事》竭力赞扬了抗金派的英雄,激烈抨击了投降派及间谍叛徒,倾向非常鲜明。可是在批判蔡京等假新党时还彻底否定了王安石的新法,甚至进行人身攻击,这当然是它的局限。

清吴郡修绠山房刊本《宣和遗事》

《宣和遗事》引用最多的是陈均《皇朝编年纲目备要》(以下简称《备要》)一书,常大段照抄原文,但也有删节和改编的,用了一些通俗化的口语。《备要》分“纲”和“目”两部分,目文引书很多,但往往不注出处,可能陈均已有所删改。

如《宣和遗事》中邵雍闻杜鹃的一段、安民刻党籍碑的一段,都源出邵伯温《邵氏闻见录》而文字不同,说明编写者直接依据的大概是第二手资料。

例如《宣和遗事》“康节天津桥闻杜鹃声”一节:

且说英宗皇帝治平年间,洛阳邵康节先生因与客在天津桥上纵步间行,忽听得杜鹃声,先生惨然不乐。客问其故,先生道:“洛阳从来无杜鹃,今忽来至。必有所主。”客曰:“何也?”先生曰:“不过二年,朝廷任用南人为相,必有变更。天下自此多事矣。”客曰:“闻杜鹃声,何以到此?”先生曰:“天下将治,地气自北而南;将乱,地气自南而北。今南方地气至矣,禽鸟得气之先者也。《春秋》有云:'六鹢退飞’、'鸜鹆来巢’。皆气使之然也。”[二]

《邵氏闻见录》

按:故事源出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十九:

康节先公先天之学,伯温不肖,不敢称赞。平居于人事禨祥未尝辄言,治平间,与客散步天津桥上,闻杜鹃声,惨然不乐。客问其故,则曰:“洛阳旧无杜鹃,今始至,有所主。”客曰:“何也”?康节先公曰:“不三五年,上用南士为相,多引南人,专务变更,天下自此多事矣!”客曰:“闻杜鹃何以知此?”康节先公曰:“天下将治,地气自北而南,将乱,自南而北。今南方地气至矣,禽鸟飞类,得气之先者也。《春秋》书'六鹢退飞’、'鸜鹆来巢’,气使之也。自此南方草木皆可移,南方疾病瘴疟之类,北人皆苦之矣。”至熙宁初,其言乃验,异哉![三]

再看《备要》卷十八(熙宁二年二月)【王安石参知政事】《目》文:

初,治平中,邵雍与客散步天津桥上,闻杜鹃声,惨然不乐。客问其故,雍曰:“杜鹃洛阳旧无之,今始至,有所主。”客曰:“何也?”雍曰:“不二年,上用南士为相,多引南人,专务变更,天下自此多事矣!”客曰:“闻杜鹃,何以知此?”雍曰:“天下将治,地气自北而南;将乱,自南而北。今南方地气至矣,禽鸟飞类,得气之先者也。《春秋》书'六鹢退飞’,'鸲鹆来巢’,气使之也。”至是雍言果验云。[四]

《宋本皇朝编年纲目备要》

书中“不过二年”,《备要》作“不二年”,而《邵氏闻见录》(中华书局版据涵芬楼夏敬观校本)作“不三五年”,看来《宣和遗事》与《备要》更为接近,但改了几个字,稍加通俗化的改造。

又如《宣和遗事》“石匠安民不肯镌名于碑”一节:

时诏旨至长安立石,有石匠姓安名民的,覆官道:“小匠不知朝廷刻石底意,但听得司马温公,海内皆称其正直忠贤。今却把做奸邪,小匠故不忍刻石。”官司怒,要行鞭挞。安民泣道:“小匠刻则刻也,官司严切,不敢辞推,但告休镌'安民’二字于石上,怕得罪于后世。”官吏闻之惭愧。[五]

典文学出版社版《新刊大宋宣和遗事》

比较《备要》卷二十六(崇宁二年九月)【诏诸州立党碑】《目》:

诏以御书元祐奸党姓名颁天下,监司长吏大立石刊记。〇时有长安石工安民当镌字,辞曰:“民愚人,固不知立碑之意。但如司马相公者,海内称其正直,今谓之奸邪,民不忍刻也。”官府怒,欲加罪,泣曰:“被役不敢辞。乞免书'安民’二字于石末,恐得罪于后世。”闻者愧之。[六]

再看《邵氏闻见录》卷十六:

长安百姓常安民,以镌字为业,多收隋、唐铭志墨本,亦能篆。教其子以儒学。崇宁初,蔡京、蔡卞为元祐奸党籍,上皇亲书,刻石立于文德殿门。又立于天下州治厅事。长安当立,召安民刻字,民辞曰:“民愚人,不知朝廷立碑之意。但元祐大臣如司马温公者,天下称其正直,今谓之奸邪,民不忍镌也。”府官怒,欲罪之。民曰:“被役不敢辞,乞不刻安民镌字于碑,恐后世并以为罪也。”呜呼!安民者,一工匠耳,尚知邪正,畏过恶,贤于士大夫远矣。故余以表出之。[七]

《邵氏闻见录》

常安民,《备要》作“安民”,题李焘撰的《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卷十五作“安山民”。按:常安民,另有其人,字希古,《宋史》三四六有传,入元祐党人名单。中华书局版《邵氏闻见录》所据夏校本却多了一个“常”字。

可见这里《宣和遗事》不是直接抄录《邵氏闻见录》,可能是间接采自《备要》,所以“安民”之名不错,末尾多出了“闻者愧之”一句的译述。从这一条文字也可以看出编者已作了通俗化的改写,并非照抄原书。

又如建中靖国元年之后,有丰稷、陈师锡共写表文一段,接着说:徽宗谓丰稷道:“事碍东朝,卿当熟虑。”这一段对话亦见于《备要》卷二十五(元符三年九月)【贬蔡卞】《目》文,但今本缺字很多:

《皇朝编年纲目备要》

稷与师锡登对,上曰:“□碍东朝,卿当熟虑。”稷云:“臣请自奏东朝。”遂云:自古□□临朝,未有手书还政,如圣母□□德□□□□□今外□□闻向宗良、宗□籍势妄作,内则惟□□□□□□等凶□□然而蔡京□□其间臣愚欲□□□□□□等而黜京□□师锡亦奏疏东朝,委曲陈论,□□报□□□有是命。殿中侍御史龚夬言:“臣伏闻蔡卞落职,太平州居□,天下之士,共仰圣断。然臣窃见京、卞表里相济,天下共知其恶。民谣有云:'二蔡一惇,必定沙门;籍没家财,禁锢子孙。’又曰:'大惇、小惇,入地无门;大蔡、小蔡,还他命债。’夫民至愚而神,其不可欺如此!”[八]

题李焘撰的《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卷十四也有同样的记事,缺文部分则省略了。《宣和遗事》却保存了这段对话:

丰稷奏言:“自古母后临朝,那曾见有如圣母手书还政的,可做万世法则。但是目即,在外则闻向宗良、宗回借势妄作,在内则闻张琳、裴彦臣等凶焰炽然。又有蔡京交通其间。臣愚欲乞戒饬后家,放逐张琳等,黜蔡京于外,庶绝朝廷之忧。”徽宗不从。(“丰稷等奏京不可用”节,下略)[九]

《续宋中兴编年资治通鉴》

《宣和遗事》这段文字较详,正可校补正史之遗。张琳、裴彦臣名见《备要》卷二十六崇宁二年党籍,而此处未见。

又如朱勔采进花石纲一段,基本上抄录自《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卷十五,但改动了几个字,可见编者已作了初步的通俗化改造。《续宋编年资治通鉴》原文是:

先是,有朱勔者,因蔡京以进。上颇垂意花石。勔初才致黄杨木三四本,上已嘉之。后岁岁增加,遂至舟船相继,号曰花石纲。专置应奉局于平江,指内帑为囊中物。每一发辄数百万。搜岩剔薮,幽隐不置,虽江湖不测之渊,力不可致者,百计出之,名曰神运。凡士庶之家,有一花一木之妙者,悉以黄帕遮覆,指为御前之物。不问坟墓之间,尽皆发掘。石巨者高广数丈,载以巨舰,挽以千夫,凿河断桥,毁堰折闸,数月方至京师。一花费数千缗,一石费数万缗。勔又即所居创一圃,林樾之胜,冠于二浙。后复取旨建神霄殿,塑青华帝君像其中,监司郡守初到,必朝谒焉。[一〇]

《宣和遗事》作:

民国间士礼居丛书重刊本《宣和遗事》

先有朱勔者,因蔡京以进。上颇垂意花石。勔初才致黄杨木三四本,已称圣意。后岁岁增加,遂至舟船相继,号做花石纲。专在平江置应奉局,每一发辄数百万贯。搜岩剔薮,无所不到。虽江湖不测之澜,力不可致者,百计出之,名做神运。凡士庶之家,有一花一木之妙的,悉以黄帕遮覆,指做御前之物。不问坟墓之间,尽皆发掘。石巨者高广数丈,将巨舰装载,用千夫牵挽,凿河断桥,毁堰拆闸,数月方至京师。一花费数千贯,一石费数万缗。勔又即所居创一圃,林泉之胜,二浙无比。后复取旨建神霄殿,塑青华帝君像其中,监司郡守初到,必须到宫朝谒。[一一]

二本仅数字不同,可见是讲史家的改笔,已稍加口语化,如删去了“指内帑为囊中物”一句。加出了一个“贯”字、“须到宫”等字,把“上已嘉之”改作“已称圣意”,“号曰”作“号做”,“专置应奉局于平江”作“专在平江置应奉局”,“幽隐不置”作“无所不到”,“名曰”作“名做”,“妙者”作“妙的”,“载以巨舰,挽以千夫”作“将巨舰装载,用千夫牵挽”等等。

编写者引用的不一定就是《续宋编年资治通鉴》,但一定同出一源。而《续宋编年资治通鉴》记事倒不如《备要》详细。值得一提的是《备要》今本卷二十七有两个缺页,只留存尾部一节,与《宣和遗事》基本相同。因此《宣和遗事》倒可以作为《备要》的他校资源了。

江苏古籍出版社版《宣和遗事》

又如政和二年徽宗召蔡京入内苑赐宴一节的开端:

夏四月,召蔡京入内苑赐宴,辅臣亲王皆得与席。徽宗亲为之记,其略曰:“诏有司扫除内苑太清楼,涤内府所藏珍用之器,集四方之美味。前期阅集,朕将亲幸焉。”其所用宫中女乐,列奏于庭。命皇子名楷的侍侧劝劳。又出嫔女鼓琴玩舞,劝以琉璃、玛瑙、白玉之杯。京亦上记,略曰:“太清之燕,上曰:'此跬步至宣和。’令子攸掖入观焉。”(下略)[一二]

按王明清《挥麈余话》(景宋钞本)卷上所载的蔡京《太清楼特燕记》全文,应是它的史源。原文很详,有许多细节都已省略,就从蔡京所记的这一段看:“上曰”以下两句,原文是:“诏臣蔡京曰:'此跬步至宣和,即昔言者所谓金柱玉户者也,厚诬宫禁。其令子攸掖入观焉。’”

《挥麈余话》

再看前面“徽宗亲为之记”,原文的“徽宗”都作“上”,决不会用死后的庙号的。下面“命皇子名楷的侍侧劝劳”,原文里只有“皇子嘉王楷起居升殿侧侍”一句和“命皇子宣劝”一句,《宣和遗事》里的话显然是讲史家改写的通俗化语言,但《备要》已作“命子楷侍侧劝劳”。

比较《备要》卷二十八(政和二年)【夏四月,燕蔡京内苑】《目》:

辅臣、亲王皆与,上亲为之记,略曰:诏有司扫除内苑太清楼,涤内府所藏珍用之器,集四方之美味。前期阅集,亲幸其所。用宫中女乐,列奏于庭。命子楷侍侧劝劳。又出嫔女鼓琴玩舞,劝以琉璃、玛瑙、白玉之杯。京亦上记,略曰:“太清之燕,上曰:'此跬步至宣和。’令子攸掖入观焉。”[一三]

显然,《宣和遗事》采用的就是《备要》的节略,文字基本相同,只有少数几个字又经过了改动。

再后,《宣和遗事》有一段话说:

上海新文化书社版《宣和遗事》

上顾谓群臣道:“承平无事,君臣共乐,宜略去烦苛碎礼,饮食起居,各宜自便无问。”[一四]

《备要》与此相同,惟无“道”字。而《挥麈余话》引的原文却无“上顾谓群臣道承平无事”十字,似有脱简,可见景宋钞本《挥麈余话》已有缺文(《四库》本亦同),不可能是《备要》编者添加出来的。这里,《宣和遗事》也可以作为《挥麈余话》的他校资料了。

下面宣和元年徽宗宴蔡京父子于保和殿,蔡京作记叙其事。先看《备要》卷二十八(宣和元年)【九月,燕蔡京保和新殿】《目》文:

《皇朝编年纲目备要》 

蔡京等请见安妃,许之。京作记以进,略曰:“皇帝召臣京、臣黼、臣俣、臣偲、臣楷、臣贯、臣仲忽、臣熙载、臣攸燕保和新殿,臣鯈、臣翛、臣鞗、臣行、臣徽、臣术侍,赐食文字库。于是由临华殿门入,侍班东曲水,朝于玉华殿。上步至西曲水,循荼䕷洞,至太宁阁,登层峦、琳霄、褰风、垂云亭,至保和。屋三楹,时落成于八月,而高竹崇桧,已森阴蓊郁。中楹置御榻,东西二间列宝玩与古鼎彝、玉芝,左挟阁曰妙有,右挟阁曰宣道。上御步前行,至稽古阁,有宣王石鼓。历邃古、尚古、鉴古、作古、访古、博古、秘古诸阁,上亲指示为言其概。抵玉林轩,过宣和殿、列岫轩、太真阁、凝真殿,殿东崇岩峭壁高百尺,林壑茂密,倍于昔见。过翘翠、燕处阁,赐茶全真殿,乃出琼林。殿中使传旨留题,乃题曰:'琼瑶错落密成林,桧竹交加午有阴。恩许尘凡时纵步,不知身在五云深。’顷之,就坐,女童乐作,坐间香圆、荔子、黄橙、金柑相间布列前后。命邓文诰剖橙分赐,酒五行,少休。诏至玉真轩,轩在保和殿西南庑,即安妃妆阁,命使传旨曰:'雅燕酒酣添逸兴,玉真轩内见安妃。’且诏臣赓补成篇,臣即题曰:'保和新殿丽秋晖,诏许尘凡到绮闱。’于是人人自谓得见安妃矣。既而,但挂画像西垣。臣即以诗谢奏曰:'玉真轩槛暖如春,即见丹青未见人。月里姮娥终有恨,鉴中姑射未应真。’须臾,中使传旨至玉华阁。上持诗曰:'因卿有诗,姻家自应相见。’臣曰:'顷缘葭莩,已得拜望,故敢以诗请。’上大笑□□□□□□□□□□□□上持大觥酌酒,命妃曰:'可劝太师。’臣因进曰:'礼无不报。’于是持瓶注酒,授使以进。再坐,撤女童,去羯鼓,御侍奏细乐,作兰陵王、杨州教水调,劝酬交错。日且暮,臣奏曰:'久勤圣躬,不敢安。’上曰:'不醉无归。’更劝迭进,酒行无算。(下略)[一五]

为了便于对比,再抄《宣和遗事》“宴蔡京父子于保和殿”这一大段文字于下:

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本《大宋宣和遗事》

秋九月,宴蔡京父子于保和新殿。京等请见安妃,帝许之。京作记以进,其略曰:“皇帝召臣京、臣攸等燕保和新殿,臣鲦、臣翛、臣鞗、臣行、臣徽、臣术侍,赐食文字库。于是由临华殿门入,侍班东曲水,朝于玉华殿。上步至西曲(原缺'水’字),循荼吒洞,至太宁阁,登层峦、琳霄、褰风、垂云亭,至保和。屋三楹,时落成于八月,而高竹崇桧,已森阴蓊郁。中楹置御榻,东西二间列宝玩与古鼎彝、玉芝,左挟阁曰妙有,右挟阁曰宣道。上御步前行,至稽古阁,有宣王石鼓。历邃古、尚古、鉴古、作古、访古、博古、秘古诸阁,上亲指示为言其概。抵玉林轩,过宣和殿、列岫轩、太真阁、凝真殿,殿东崇岩峭壁高百尺,林壑茂密,倍于昔见。过翘翠、燕处阁,赐茶全真殿,乃出琼林殿,中使传旨留题,乃题曰,诗曰:'琼瑶错落密成林,桧竹交加午有阴。恩许尘凡时纵步,不知身在五云深。’顷之,就坐,女童乐作,坐间香圆、荔子、黄橙、金柑相间,布列前后。命邓文诰剖橙分赐。酒五行,少休。诏至玉真轩,轩在保和殿西南庑,即安妃妆阁,上吟诗二句云:'雅燕酒酣添逸兴,玉真轩内见安妃。’命中官传旨,诏蔡京赓补。京即题云:'保和新殿丽秋晖,诏许尘凡到绮闱。’遂成诗云,诗曰:'保和新殿丽秋晖,诏许尘凡到绮闱。雅燕酒酣添逸兴,玉真轩内见安妃。’于是人人自谓得见安妃。既而,但挂画像西垣。臣即以诗奏曰,诗曰:'玉真轩槛暖如春,即见丹青未见人。月里嫦娥终有恨,鉴中姑射未应真。’中使传旨至玉华阁。帝持曰:'因卿有诗,姻家自应相见。’臣曰:'顷(原作空框□,王本《宣和遗事》作今,今据《备要》及《挥麈》原文补)葭莩已得拜望,故敢以诗请。’上大笑。上持大觥酌酒,命妃曰:'可劝太师。’臣因进曰:'礼无不报。’于是持瓶注酒,授使以进。再去,撤女童,去羯鼓,御侍细乐,作兰陵王、杨州教水调,劝酬交错。日且暮矣,京奏曰:'久勤圣躬,不敢安。’徽宗曰:'不醉无归。’更劝迭进,酒行无算。至二鼓五筹,君臣大醉而罢。”[一六]

上海商务印书馆排印本《宣和遗事》

《宣和遗事》有许多不同的地方,如少了“臣黼、臣俣、臣偲、臣楷、臣贯、臣仲忽、臣熙载”七个人名;“命中官传旨,诏蔡京赓补,京即题云”,《挥麈余话》原文和《备要》都作“且诏臣赓补成篇,臣即题曰”。下面又重出了“雅燕酒酣添逸兴,玉真轩内见安妃”两句。

《备要》原缺“是人人自谓得”及“安妃”八字(中华书局版已校补),而《宣和遗事》却不缺。“上大笑”下原有缺字,《宣和遗事》就没有空框,按《挥麈余话》则有大段佚文。“酒行无算”后,《备要》引文还有“上忽忆绍圣春宴口号二句……”大段文字,而《宣和遗事》不载;结尾“至二鼓五筹君臣大醉而罢”十一字,原文只是“众前奏丐罢始退”七字。

值得注意的是王明清《挥麈余话》所载的蔡京《保和殿特燕记》原文,虽然更为详尽,但也有缺字错字,而《备要》和《宣和遗事》的引文却可以作为《挥麈余话》的他校资料。

如开头一段,“宣和元年九月十二日,皇帝诏臣蔡京、臣王黻、臣越王俣、臣燕王似、臣嘉王楷、臣童贯、臣嗣濮王仲忽、臣冯熙载、臣蔡攸”。下面“臣鞗”之后缺了“臣行、臣徽、臣术侍”等二十二个字,看来《挥麈余话》已有脱简,却可据《宣和遗事》来校补。

“行”是蔡攸的儿子、蔡京的孙子,“徽”“术”应该也是蔡京的孙子,都参与了那次国宴。想来不会是《备要》补加的。而《备要》不载蔡京等人的姓氏,则不如《挥麈余话》的完备了。

《挥麈余话》

再如宣和六年赏灯一段,《备要》卷二十九【宣和六年 春正月,御楼观灯】《目》:

上元节也。故事,天子御楼观灯,则开封尹设次以弹压于西观下。上时从六宫于其上,以观天府之断决者,帘幕深密,下无由知。众中忽有人跃出,墨色布衣,若寺僧童行状,以手画帘,出指斥语,执于观下。上怒甚,令中使传旨治之。箠掠乱下,又加炮烙,询其谁何,略不一语,亦无痛楚之状;又断其足筋,俄施刀脔,血肉狼籍。上大不悦,为罢一夕之欢。至暮,竟不得其何人,付狱尽之。[一七]

《宣和遗事》“童行指斥至尊”一节改写得比较通俗,“上”字照例改成了“徽宗”:

宣和六年,正月十四日夜……徽宗观灯已毕。是时开封尹设幕次在西观下弹压,天府狱囚尽押在幕次断决,要使狱空。徽宗与六宫从楼上下觑西观断决公事,众中忽有一人,墨色布衣,若寺僧童形状,从人众中跳身出来,以手画帘,出指斥至尊之语。徽宗大怒,遣中使执于观下,令有司拷问,棰掠乱下,又加炮烙,询问此人为谁。其人略无一言,亦无痛楚之色,终不肯吐露情实。有司断了足筋,俄施刀脔,血肉狼藉,终莫知其所从来。帝不悦,遂罢一夕欢。[一八]

《铁围山丛谈》

按:这段引文似源出蔡絛的《铁围山丛谈》卷五,文长不录。

再如前集卷终处引了吕省元的一段“宣和讲篇”,前人都据此认为“省元”是元代人的称谓,从而考证《宣和遗事》是元人作品。实际上省元是宋人指礼部省试第一名,吕省元即南宋人吕中,他的《类编皇朝大事记讲义》(《四库全书》本作《大事记讲义》)可以他校。此段原文首段为:

世之言宣和之失者曰:辽不可攻,女真不可通,燕不可取,药师不可任,张觉不可纳。然皆非根本之论也。盖庆历、景德之时,虏势方强,故未有可乘之机。至天祚失道,内外俱叛,而已有可取之衅,则攻辽非失策也。女真固不可遽通,然以方张之势,毙垂尽之虏,他日必与我为邻,则通女真亦未为失策也。(卷二十二《夷狄边备》)[一九]

《宣和遗事》则改写成:

世之论宣和之失者道:宋朝不当攻辽,不当通女真,不当取燕,不当任郭药师,不当纳张瑴。这个未是通论。何以言之?天祚失道,内外俱叛,辽有可取之衅,攻之宜也。女真以方张之势,毙垂亡之辽,他日必与我为邻,通之可也。[二〇]

中华书局《四部备要》本 《宣和遗事》

《宣和遗事》对引文有所改动,可资比较,反过来也可据以校证《四库》本之窜改。如“女真”和“虏”字在《四库》本里都作“金人”,应该是馆臣们改的。后面原文与《宣和遗事》引文还有许多出入,应是讲史家稍加通俗化的改笔。如“粘罕犹曰”作“粘罕尚兀自说”;“观虏酋告马广之言曰”作“虏酋曾告马广道”等等。

下面还有“寇入而不罢郊祀,恐碍推恩;寇至而不告中外,恐妨恭谢;寇迫而撤彩山,恐妨行乐”三句,《宣和遗事》把“恐”字全改为“怕”字,就比较浅显了。末句“寇迫而撤彩山”则作“寇迫而不撤彩山”,多一个“不”字是对的,因为《备要》卷二十九,曾载宣和六年徽宗预赏元宵的事,大臣们把金兵进攻的敌情隐匿不报。

《大事记》上两句说“寇入而不罢郊祀”,“寇至而不告中外”,与下句“寇迫而不撤彩山”是排比句,脱一个“不”字就不合情理了。不撤彩山指徽宗预赏元宵行乐的事,《宣和遗事》里有大段描写。这里也可以校补《大事记》的脱字。

后集最后一段“康王归国之后”,有一番议论,又引用了吕中的话,再一次提到:“寇迫而不撤彩山,恐妨行乐,此宣和之覆辙可戒也。”又证明“不撤彩山”正是原文了。

上海涵芬楼1929年影印本《明弘治本三国志通俗演义》

从《大事记》一段引文的他校,可以看到讲史家对史源的逐步改造。我们可以参照一下《三国志演义》第九卷《刘玄德败走夏口》中插入的一段话:“后来史官裴松之,曾贬剥(当作驳)刘玄德此言非真也。论曰”:

当时玄德在许昌,曾与董承等同谋,但事泄漏不克谐耳。若为国家惜操,安肯若是同谋诛之乎?云长果此时劝杀曹操,玄德不肯从者,因恐惧曹操心腹爪牙之多也。有徒,事不宿构,非造次所行。操虽可杀,自身亦不能免祸,故以计而止,何惜之有乎!既往之事,故托为雅言。故知以为国家惜而答云长者,非本心也,乃饰词耳。[二一]

按:《三国志》裴注原文作:

臣松之以为备后与董承等结谋,但事泄不克谐耳。若为国家惜曹公,其如此言何!羽若果有此劝而备不肯从者,将以曹公腹心亲戚,实繁有徒,事不宿构,非造次所行;曹虽可杀,身必不免,故以计而止,何惜之有乎!既往之事,故托为雅言耳。[二二]

中华书局版《三国志》

《三国志演义》里那些加出来的文字,就是为了帮助看官们了解而作的补充和较浅显的解说,可能还是说话人在演说中加进的插话。除“有徒”上面的“实繁”两字是无意的脱漏外,其余文字不同,则显然是引用者有意的增改,如改“曹公”为“曹操”,改“备”为“玄德”,改“羽”为“云长”,体现了编者的倾向性。

《宣和遗事》的编者也是这样来改编史料的,稍晚的罗贯中或其前的编次者也是这样做的,但做得更彻底一些,对全书融会得比较好一些。

《宣和遗事》后集多采录《南烬纪闻》和《窃愤录》、《窃愤续录》的文字。这三本书问题很多,《南烬纪闻》原无作者姓名,明代吴君平假托为辛弃疾撰(见冯舒《诗纪匡谬》);美国国会图书馆藏抄本曹松溪跋和邓邦述《群碧楼鬻存书目》又作宋周煇撰;有好几种版本(如《笔记小说大观》本)又题黄冀之撰,都不可信。

黄冀之的序文纪年为阜昌丁巳十一月初三日,那是伪齐的年号,丁巳相当绍兴七年,当时钦宗还活着,怎么就说他死于马足了?前人都认为伪书,作者和内容都不可信,版本又复杂多歧。

但《南烬纪闻》此书在元初就已问世,周密《齐东野语》卷十八《开运靖康之祸》曾加以批判,说是:“意者为此书之人,必宣政间不得志小人,造为凌辱猥嫚之事而甘心焉。此禽兽之所不忍为,尚忍言之哉!”(《南烬纪闻》一名《南渡录》,《永乐大典》本《南渡录》卷末注有“《南烬纪闻》终”五字,似《南渡录》为《南烬纪闻》与《窃愤录》、《窃愤续录》的合称。)

《南烬纪闻》

《窃愤录》比《宣和遗事》虚构更多,并非实录,只是野史小说。但金人掳掠强占赵宋宗室的妇女,“赐”作婢妾,亦见于确庵、耐庵《靖康稗史》等书(据邓子勉先生考证,原作者疑为李若水的儿子李浩)[二三]。

金李天民的《南征录汇》等书也有记载。阿计替的名字,也见于《南征录汇》、可恭《宋俘记》和王成棣的《青宫译语》,但《青宫译语》译名作“阿替纪”,《宋俘记》作“阿替计”。

据《南征录汇》说:

又指挥元帅府,叛逆赵构母韦氏,妻邢氏、田氏、姜氏,先遣入京禁押,所贡宋俘赵柍、赵梴及赵楷妻朱氏,赵材妻徐氏,驰速来朝,用别诚伪,余安养燕山,另候指挥。二帅即遣真珠大王及千户国禄多、阿替计率骑兵五千监押去。[二四]

《南征录汇》

《青宫译语》说:“天会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午,国相左副元帅(名粘没罕)、皇子右副元帅(名斡离不)命成棣随珍珠大王(名设野马,国相长子)、千户国禄、千户阿替纪押宋韦妃(康王之母)、邢妃(康王之妻)……等先至上京,护兵五千。”[二五]金人编的《宋俘记》也说:“二起:昏德妻韦氏,相国、建安两子,郓、康两王妻妾,……千户阿替计押解。”[二六]

金人对康王的母亲韦妃和妻子邢妃的确特别看待,始终和徽、钦帝后分别押送,分别居住,可能是因为康王掌握着兵权,后来又自立为帝,要拿他母亲和妻子作人质。

《青宫译语》末尾前一段说:

(金国)皇帝退朝,赐韦妃等宴殿左,后妃六人陪宴。赐相国、建安宴殿右,郎君四人及大王、阿替纪、成棣陪宴。宴毕、对御座谢恩,胡跪两叩。宣诏官口宣云:赐帝姬赵富金、王妃徐圣英、宫嫔杨调儿、陈文婉侍设野马郎君为妾;郡国夫人陈桃花、杨春莺、邢佛迷、曹大姑随侍为婢者。赐宋妃赵韦氏、郓王妃朱凤英、康王妃邢秉懿、姜醉媚,帝姬赵嬛嬛、王女肃大姬、肃四姬、康二姬,宫嫔朱淑媛、田芸芳、许春云、周男儿、何红梅、方芳香、叶寿星、华正仪、吕吉祥、骆蝶儿浣衣院居住者。赐宋相国王赵梴、建安王赵柍燕山居住者。赐道亡宋康王妃田春罗、王女肃二姬、肃三姬、康大姬,宫嫔徐金玉、沈知礼、褚月奴迄侍婢九人妥为掩瘗者。宣毕,王又引韦妃等十八人,侍婢九人一行立已,与相国、建安、富金帝姬等十人一行立,对座谢恩。又引韦妃等入院,始挈富金等归邸。[二七]

《青宫译语节本》

这里的“阿替纪”当为“阿计替”的异译。天会五年六月,宋高宗的母亲韦妃和妻子邢妃被派到浣衣局服役,大体可信。

据《呻吟语》引《燕人麈》的记载,天会六年十月,“金主令元帅府再选进昏德宫眷五十余人,复发还奴婢四十人,同徙韩州。自此,宋宫眷留浣衣院者嫔嫱、公主、诸王夫人、宗女、宗妇、宫女、官家女凡二百六十八人”[二八]。

再后天会九年,又引《燕人麈》载:“自俘宋女子入洗衣院,王子得乘其间,怂恿献俘,取三百人入院。兀术既败,怒取十人入宫。自此浣院日空,宫院日盛,土木脂粉,所费不赀。九年以后,日荒于色,不三年而崩。”[二九]可见浣衣院的女俘,随时都会被金主和王子们取去玩弄污辱。《呻吟语》曾载:

虏主……凡得二十四岁以下妇女一百十四人入宫。[三〇]

《呻吟语》

又如《宣和遗事》讲到“泽利令朱后作歌劝酒”的情节,与《南烬纪闻》相同,而《青宫译语》亦载朱后作歌一节,与此又有出入,第一首歌是朱慎妃所作,第二首才是朱后作的,文字略异,次序颠倒。引录于后:

十一午,抵真定,入城,馆于帅府。二王令万骑先驰,助攻中山,观动静。千户韶合宴款二王,以朱妃、朱慎妃工吟咏,使唱新歌。强之再,朱妃作歌云:“昔居天上兮珠宫玉阙,今居草莽兮青衫泪湿。屈身辱志兮恨难雪,归泉下兮愁绝。”朱慎妃和歌云:“幼富贵兮绮罗裳,长入宫兮侍当阳。今委顿兮异乡,命不辰兮志不强。”皆作而不唱。[三一]

《宣和遗事》与《南烬纪闻》基本相同,只是文字稍简而已,但强迫朱后唱歌的是泽利而不是韶合。《宣和遗事》据《南烬纪闻》而略有删节:

移时,乘醉命朱后劝酒唱歌。朱后以不能对,泽利怒曰:“四人性命在我掌握中,安得如是不敬我!”后不得已,不胜泣涕,乃持杯,遂作歌曰:“幼富贵兮厌绮罗裳。长入宫兮奉尊觞。今委顿兮流落异乡。嗟造物兮速死为强。”歌毕,上泽利酒。泽利笑曰:“词最好,可更唱一歌,劝知县酒。”后再歌曰:“昔居天上兮珠宫天阙,今日草莽兮事何可说。屈身辱志兮恨何可雪。誓速归泉下兮此愁可绝。”遂举杯劝知县酒。泽利起,拽后衣曰:“坐此同饮。”后怒,欲手格之,力不及,为泽利所击,赖知县劝止之。复举杯付后手中,曰:“劝将军酒。”后曰:“妾(《永乐大典》本《南渡录》作“委”,是)不能矣!愿将军杀我,死且不恨!”[三二]

《宣和遗事》目录

这个钦宗妻子朱后在金国备受侮辱,最后是愤而自杀,亦见于《呻吟语》。高宗的妻子邢妃也曾因盖天大王相逼而意图自尽(见《青宫译语》)。

《呻吟语》是留在金国的宋人整理的,作者之子又屡笔屡削,书中有许多空框,像是讳避而有所删削的。但还是保存了不少后妃、帝姬被侮辱、玩弄的实况。如韦后等七人出浣衣院一条,记了柔福帝姬归盖天大王赛理,玩腻了又把她送给了徐还;纯福帝姬归真珠大王设野马,最后又把她赏给了王昌远,即《青宫译语》的作者王成棣。

《南烬纪闻》等书托名于阿计替,《阿计替传》说都是阿计替传出的史料,而由别人整理成书。那么所谓《南烬纪闻》等三种稗史,原作者实际上都是阿计替一个人了。

但阿计替是负责押送韦妃等后妃这一批妇女的,并没有专押徽、钦二帝的任务,更不会记录徽、钦二帝被俘以前的史实。他是金国的千户,斡离不的亲信,怎么会如此同情徽、钦二帝而尖锐地揭露金人的暴行呢?据说他本是汉人,以貌似金人阿计替而作了顶替。

《南烬纪闻》等书大概是别人托名于实有其人的阿计替,以取信于人。书中有许多材料可能出自金人捏造的,如《宣和遗事》说韦后已改嫁盖天大王,就像汉代的蔡文姬一样,还生有儿子,即出自《南烬纪闻》。《呻吟语》则为之辟谣,说:

始闻韩世忠大败四太子兀术于黄天荡。粘罕编造秽书,诬蔑韦后、邢后、柔福帝姬诸人。韦后北狩年近五十,再嫁虏酋,宁有此理?虏酋舍少年帝姬,取五旬老妇,亦宁出此。舍是不恤,图复中原,天理人情,似无以易。诸公衮衮,未喻所裁。[三三]

《呻吟语》

《南烬纪闻》等书可能即来自粘罕故意编造的谣言,但柔福帝姬曾归盖天大王却是《呻吟语》也曾载入的史实,邢妃曾被盖天大王逼得几乎自尽,则见于《青宫译语》。因此有人认为韦后再嫁金人的传言事出有因,逃回南宋的柔福帝姬也未必是假的。《南烬纪闻》等三种稗史,本身就是野史小说,但其中确有一部分是宋人讳言的新闻。

《宣和遗事》的编者更进一步把它通俗化,还有所夸张,在揭露金人的暴行中充分流露了对宋朝皇室妇女及大批民女受害者的同情。近千年之后,这种以残暴手段掠夺财富和妇女的“兽行”并未绝迹,这也说明了我们东亚人民乃至世界人民追诉军国主义者“慰安妇”的罪行还有必要性。

我在校注《宣和遗事》中发现它竟然还有作为校补《挥麈余话》、《类编皇朝大事记讲义》、《皇朝编年纲目备要》等书的资源,却是意外的收获。可惜我没有能力再来校勘那些宋史资料了,只能提请整理宋代史料的学者不要忽视《宣和遗事》的价值。

《类编皇朝大事记讲义》

从上引一些例证,可以说明:

一是编者确实看过很多史书和稗史、小说、话本及宋人的诗文集,文化水平较高,正如杨维祯所遇见的“腹笥有文史”的朱桂英女士(见下),但用的基本上是第二手资料。

二是已经对史传笔记做了一些改写,不是完全照抄原文。总的看,编者对史料初步进行了不少通俗化的改造,有意识地用了一些当时的口语,也采用了民间传闻的道听途说。

三是对引文已略加融会,但还不是语录式的话本,也没有发现书坊主删改的迹象。它在史传资料的基础上稍加修订,有增有删。

我认为它还是一种准备给说话人使用的底本,不是供案头阅读的“拟话本”,因为前集部分确有许多说话人的套话和诗赞。除了四段口语化程度较高的话本外,还有一些初步“融会”的讲稿。如前面引到的几段文字,与史源的文字就有不少差异,显然出自讲史家或书会才人的改编。

但后集部分的确很少诗赞和说话人套语,还未加工融会。如果编者只是辑录史料作为一种笔记,就不会采用到宋江、李师师故事的话本,就不必做那些初步通俗化的加工,就不会有好几段语录式的话本。加以书前的目录,实即说话人的回目,标志了话本的关目,与《五代史平话》的体制完全一样。书末的尾题作“新话(有些新印本改作“新编”,无据)宣和遗事后集终”等等,都显示了讲史话本的痕迹。

前辈如孙楷第、张政烺、王利器、黄永年先生等都认为它是平话。而鲁迅因它“未加融会”而认为是“拟话本”,则恐怕是超前的估计。因为作为案头创作的话本体小说出现的时间稍晚,而且语言倒会融会得比较文从字顺一些。这时期的话本,和同时代的剧本一样,都是准备付诸场上演出的,正如元刻本没有科白的杂剧也不能称之为“拟剧本”。

《宋元平话集》

令人困惑的是《宣和遗事》的后集的确很少诗赞和说话人的套话,还是粗陈梗概的资料,所以鲁迅说它“近讲史而非口谈”,其实现存的元刻平话也都不是口谈。

现在经过了史源的他校和考证,我觉得很可能因为后集部分收录了许多被南宋朝廷禁止流传的丑闻,包括可能是粘罕捏造的某些诬蔑之辞,根本不容许登场演说,所以还没有加工修订,到了元代才有机会刻印传播。

也有可能后集部分即《遗事》的第九段,是较晚的编次者据《南渡录》插增的,没有经过口头流传,所以不像是说话人的文体和语气。话本在世代积累过程中,完全可能有这种情况。因此要对我以前的看法补充一下,有一些未经场上演说的、提纲式的底本,或者还没有全部经过场上口谈演出的,其实倒是说话艺人所编讲稿的常态,恐怕是不能称之为“拟话本”的。

大约在《宣和遗事》之后,杨维祯《送朱女士桂英演史序》中记载:

丙午(一三六六)春二月,余荡舟娭春过濯渡,一姝淡妆素服,貌娴雅,呼长年舣棹敛衽而前,称朱氏,名桂英,家钱塘,世为衣冠旧族,善记稗官小说,演史于三国五季,因延至舟中,为予说道君艮岳及秦太师事,座客倾耳。耸知其腹笥有文史,无烟花脂粉。[三四]

《杨维祯全集校笺》

“道君艮岳”就是《宣和遗事》里的故事,朱桂英可能也曾采用到它,至少可以说明宋徽宗的故事到元代末年还有人在演说。这位“腹笥有文史”的朱女士讲到道君艮岳故事的时候,一定也会运用到那些史传笔记,大概也不会忽略“花石纲”的严重祸害。

还应该提到,明代熊大木编辑的历史演义《大宋演义中兴英烈传》的第一卷,基本上就是据《宣和遗事》改编的,还保存了原书的许多情节和文字。

例如徽宗赵佶所作的词《眼儿媚》“玉京曾忆旧繁华”,还与《遗事》相同,而《永乐大典》本《南渡录》却把“暮列笙琶”讹为“暮列笙笆”,“花城人去今萧索”讹为“花城人去金萧索”;钦宗赵桓的词“宸传四百旧京华”,《学海类编》本《南烬纪闻》改为“家传二百(《全宋词》作三百)旧京华”。

从年代来说,《宣和遗事》引用的还是宋人的史料,后出的书都有明清人改动的可能。而《永乐大典》本的《南渡录》年代也较早,却错字很多,有的地方还不如元刻本的《宣和遗事》接近原书,如赵桓词中“伶仃父子”就讹为“伶行父子”,倒可以用《遗事》来校正。

《宣和遗事》的元刻本是现存最早的版本,可能就是明周弘祖《古今书刻》所著录的福建书坊刻本(列在史书类),从字体、版式看也像是福建刻本。这个版本有残缺,黄丕烈曾据另一残本作了校补,刻入《士礼居丛书》。因此我就用黄刻本为底本,而以元刻本为校本,以免出校过繁。

《古今书刻》

另外,再通校了明金陵王洛川刻的《大宋宣和遗事》和清修绠山房刻的《新编宣和遗事》,这两种都是四卷本,但从内容看,实际上和元刻本是一个系统,只是分卷不同,曾作过一些理校和臆改,错字却更多。

此外,所知还有一种明末钱允治序刻的版本,但无从寓目[三五]。国家图书馆还藏有一个明刻“古本宣和遗事”,也是两卷,书眉加有批语。上卷有残损,下卷只缺半页。但书中修改很多,已经不能说是元刻本的同一系统了。

如卷上引邵雍的诗,原书说“此诗是康节《左衽吟》”,径改为“此诗是邵康节先生所作,名为《左衽吟》”。正文中还插加一些按语。如“蔡京进鸣銮记”一节中按语引“叶坦斋《笔衡》云”,又引“瞿存斋《诗话》云”,显为晚出。

书中避讳到“校”“检”二字,当刻于崇祯年间。所谓“古本”,实与金圣叹的《水浒传》一样同为假托。因此只用此本作参校(简称“明本”),择要出校。据说此本与钱允治序本同一系统,有待见到钱序本后再加研究。

现存各本基本相同,因此对校的意义不大,必须运用他校法才能发现并改正一些原书文字上的错误。

例如第五页,周幽王废了申后,“申后怒”一句,元本如此,黄本照刻,王本删了“申后”两字,还是不通,只能用《史记·周本纪》他校,才知道应改作“申侯怒”。

《新刊宣和遗事》前集

又如三四页,“强后明”应作“强浚明”,“端门”应作“端礼门”,只有据《备要》进行他校后才能发现。

七六页“葭莩”前脱“顷缘”二字,应据《备要》及《挥麈录》补。

二〇七页,“两朝”应据《南渡录》作“南朝”;“两人”应据《南渡录》作“南人”;二九〇页,“曹勉”应据《中兴大事记》等改“曹勋”;二九六、二九七页,颜博文、余大均、朱宗、李擢、范宗尹、洪刍等人名,原作“颜传古”“徐大均”“朱宗之”“李权”“张定尹”“洪昌”,都据《中兴大事记》和《宋史·邓肃传》改正;二九八页,“海陬一曰虏”据《中兴大事记》和《中兴编年》定为“海陬狂虏”;三一二页据《中兴大事记》《系年要录》改“张浚”为“张俊”。

这些都是他校的结果。本书改正脱误约一百六七十处,绝大多数是以他校为依据的。

书中引出的资料,对重要的人物和事件作了一点注释和补充,意图把故事讲得更完整、更连贯一些。对于已经改编或全出虚构的故事,则尽可能找出它的原型或来源,也许有助于了解本书编者的用意,但只出校注,不改原书。

从先师浦江清先生给我指定了《宋元话本》论文题目之后,六十年来我努力以此为中心,结合宋元话本的古籍整理,做了一点工作,试图为中国白话小说的发展史积累史料,也为近代文学语言的演变史提供一些语料。

《宋元话本》

现在年迈力衰,脑梗目昏,日趋“弱弩”之末的境况,在校注李师师故事之后,又衍生了校注《宣和遗事》的意愿,实在是不自量力的举动。幸而得到了中央文史研究馆的鼓励和资助,促进了这一项目的完成。

感谢国家图书馆提供了王洛川本和修绠山房本的书影,感谢南京图书馆提供了明刻《古本宣和遗事》的书影。

应该说明,本书的责任编辑刘明同志,帮助我对《宣和遗事》的元刻本、王本、修绠山房本通校了一遍,在编校过程中又做了仔细的审读,为本书做出了很大贡献,他是我得力很多的合作者。但书中的校注和异文的取舍应由我负全责,限于个人的知识和精力,书中定有不少疏失,诚希读者批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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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一]十段的分法,都据鲁迅《中国小说史略》。
[二]《宣和遗事》,清黄丕烈《士礼居丛书》本,前集,五页上。
[三]《邵氏闻见录》,宋邵温撰,李剑雄、刘德权点校,中华书局一九八三年一版,二一四页。
[四]《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宋陈均撰,许沛藻等点校,中华书局二〇〇六年一版,卷一八,四一五页。
[五]《宣和遗事》,《士礼居丛书》本,前集,九页下。
[六]《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六,六七四页。
[七]《邵氏闻见录》,卷一六,一七六页。
[八]《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五,六三一页。
[九]《宣和遗事》,《士礼居丛书》本,前集,八页上。
[一〇]《续宋编年资治通鉴》,题宋李焘撰,《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影印元建安陈氏余庆堂刻本,齐鲁书社一九九七年一版,卷一五,一六页上。
[一一]《宣和遗事》,《士礼居丛书》本,前集,一二页下。
[一二]《宣和遗事》,《士礼居丛书》本,前集,一三页上。
[一三]《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八,七〇五页。
[一四]《宣和遗事》,《士礼居丛书》本,前集,一三页下。
[一五]《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八,七二八页。
[一六]《宣和遗事》,《士礼居丛书》本,前集,二二页上。
[一七]《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二九,七五二页。
[一八]《宣和遗事》,《士礼居丛书》本,前集,五三页上。
[一九]《类编皇朝大事记讲义》,张其凡、白晓霞整理,上海人民出版社二〇一四年版,卷二十二之一五《夷狄边备》,三七七页。
[二〇]《宣和遗事》,《士礼居丛书》本,前集,五三页下。
[二一]《三国志通俗演义》,罗贯中编次,《续修四库全书丛刊》影印嘉靖本,卷九,二九页。
[二二]《三国志》,晋陈寿撰,陈乃乾校点,中华书局一九八二年第二版,九四一页。
[二三]邓子勉《〈靖康稗史〉暨〈普天同愤录〉及其编著者等考辨》,《文史》二〇〇〇年第三辑(总五二辑)。
[二四]《靖康稗史笺证》(含《宣和乙巳奉使金国行程录》《甕中人语》《开封府状》《南征录汇》《青宫译语》《呻吟语》《宋俘记》等七种),宋确庵、耐庵撰,崔文印笺证。中华书局一九八八年一版,一七二页。)
[二五]同上书,一七六页。
[二六]同上书,二四五页。
[二七]同上书,一九〇页。
[二八]同上书,二一二页。
[二九]同上书,二二二页。
[三〇]同上书,二二一页。
[三一]同上书,一七九页。
[三二]《宣和遗事》,《士礼居丛书》本,后集,一七页下。
[三三]《靖康稗史笺证》,二一四页。
[三四]《东维子文集》,《四部丛刊》影印旧钞本,卷六。
[三五]孙楷第《中国通俗小说书目》(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八二年新一版)著录明“旌德郭卓然刻”本,据说中国科学院图书馆藏,不确。实在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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