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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礼”的具体礼节及其性质

 思明居士 2022-06-24 发布于河北

根据《国语·周语上》的记载,当周宣王即位时,忽然废止“籍礼”,即所谓“不籍千亩”,大臣虢文公为此大加劝谏,在劝谏中详细叙述了“籍礼”的仪式及其作用。据他说,“籍礼”的仪式,有下列五个礼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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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礼前的准备:在立春前九天,由太史观察天时和土壤的变化,把情况报告给稷(掌管农业的官),由稷再报告国王,说:“距今九日,土其俱动,王其祗祓,监农不易。”随后,由国王派司徒通告公卿、百吏、庶民,做好行礼的准备。由司空在“籍田”上设坛,命令农大夫准备好农具。在立春前五天,由瞽(乐师)报告有“协风”来到,国王和百官分别到所斋之处,斋戒三天。

  (2)举行“飨礼”:到举行“籍礼”的日期,由郁人(官名)把鬯(香酒)陈列出来,牺人把醴(甜酒)陈列出来,于是“王祼鬯(灌香酒),飨醴乃行,百吏庶民毕从”。“飨礼”是一种高级的乡饮酒礼,目的在于分别贵贱、长幼的等次,整顿好行礼的秩序,以为举行“籍礼”的序幕。

  (3)正式举行“籍礼”:举行时,由后稷(官名)负责监督,膳夫、农正负责布置,太史作为王的引导。主要礼节是:“王耕一0270-01,班三之,庶人终于千亩。”“王耕一0270-01”,就是王执耒耜耕田,掘起一0270-01土块;“班三之”,就是公卿百吏依次增加三倍,如公耕三0270-01,卿耕九0270-01等;“庶人终于千亩”,就是由庶人把这块“籍田”一直耕作到终了。当“庶人终于千亩”时,公卿百官要严加监督和检查,所谓“后稷省功,太史监之;司徒省民,太师监之”。“后稷省功”就是由后稷视察耕作成绩,“司徒省民”就是由司徒监督庶民劳动。“司徒”在西周金文中多作“司土”,原是掌管土地的官。这时国王所有土地中,“籍田”是主要的一部分,因而“籍田”就成为“司土”所掌管的主要田地,如0311-01鼎载:“女(汝)作司土,官司耤田。”这种“籍田”的耕作,是征发庶人来担当的,因而这项征发和监督庶人耕作的任务,主要也要由“司土”担任,“司土”因而又称作“司徒”。

  (4)礼毕后的宴会:由宰夫负责布置,膳宰加以监督,膳夫作为王的引导。主要礼节是:“王歆太牢,班尝之,庶人终食。”就是先由王闻一下太牢(三牲)的香味,再由公卿百官依次“尝”一下滋味,最后由庶人全部吃完。令鼎载:“王大耤农于淇田,餳,王射,有司眔(暨)师氏小子0312-01(合)射。”所谓“王大耤农于淇田”,就是说国王在淇田举行“籍礼”;餳,杨树达说:“当读为觞,《吕氏春秋·达郁》篇云:觞,飨也”(《积微居金文说》卷一),就是指“籍礼”完毕后的宴会。“王射”云云,又是在宴会之后举行“大射礼”。

  (5)广泛的巡查和监督庶人耕作:在“籍田”举行“籍礼”完毕后,“稷则遍诫百姓,纪农协功,曰:'阴阳分布,震雷出滞,土不备垦,辟在司寇。’乃命其旅(众)曰:徇(巡行)”。这是说:要在广大地区普遍通告贵族,去监督庶人耕作,如果土地有未开垦好的,就应由司寇严加判罪处罚。司寇原是当时负责镇压人民反抗、搜捕“盗贼”和掌管刑狱的官,这时他的主要任务在于责罚那些“土不备垦”的庶人,可见当时贵族监督庶人耕作的严厉。不仅如此,各级官员还要分批不断出动巡查,所谓“农师一之,农正再之,后稷三之,司空四之,司徒五之,太保六之,太师七之,太史八之,宗伯九之。王则大徇”(韦注:“大徇,帅公卿大夫亲行农也”)。这样由低级到高级,一级级官吏出动巡查,一而再,再而三,三而九,最后由天子亲率大臣出来大巡查。当时贵族监督庶人耕作的严厉,于此又可见[1]。

  上述这种“籍礼”,不但在开始春耕时要举行,在耨耘、收获时也要举行,只是举行的仪式略有不同。《国语·周语上》载虢文公说:“耨获时如之。”仲山父也说:“王治农于籍”,“耨获亦于籍”(韦注:“言王亦于籍考课之”)。当时贵族就是运用“籍礼”对庶人的各种农业劳动进行监督,从监督春耕,而监督耕耘,直到监督收获,没有放松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当时贵族监督庶人耕作的严厉,于此更可见。

  “籍礼”具有监督庶人从事无偿劳动的性质,十分明显。当开始作行礼的准备、稷把行礼日期报告国王时,就说:“王其祗祓,监农不易”,明确地指出行“籍礼”的目的在于“监农不易”。王引之解释说:“易当读为慢易之易,易者轻也……监农不易者,民之大事在农,监之不敢轻慢也”(《经义述闻》卷二〇)。虢文公谈“籍礼”时,确曾说过“民之大事在农”,又曾说“王事唯农是务”,好像当时“籍礼”的举行,确是为了“民之大事在农”,其实这完全是幌子,我们只要从他们对庶人的监督如此严厉,就可明白。所谓“监农不易”,就是要对庶人的农业劳动严加监督,丝毫不得放松。当“籍礼”举行时,“王耕一0270-01,班三之”,所谓“亲耕”完全是象征性的仪式,贵族们如此象征性地耕一0270-01或几0270-01,却要“庶人终于千亩”,把“籍田”上全部艰苦的农业劳动自始至终地负担起来,十分明显,贵族就是要通过这样一种仪式,强制庶人进行无偿的劳动。而且在行礼完毕后,还要普遍通告贵族去监督庶人耕作,要司寇去责罚“土不备垦”的庶人;更要派出各级官吏四出巡查,天子也要亲率大臣出外大巡查。不仅在春耕时要如此进行监督,耨耘时,收获时,都要如此。不难看出,当时天子诸侯举行“籍礼”的实际目的,不仅在于强迫庶人在天子及诸侯的“籍田”上作无偿劳动,更重要的是要迫使庶人在所有贵族的田地上作无偿劳动。《吕氏春秋·上农》说:

  是故天子亲率诸侯,耕帝籍田,大夫士皆有功业,是故当时之务,农不见于国,以教民尊地产也。

  这时举行“籍礼”,说是为了“教民尊地产”,这只是幌子,其目的实际上是迫使庶人全到田野去劳动,使“农不见于国(都邑)”,努力于“当时之务”。

  在西周、春秋间,不仅天子、诸侯有籍田,有这种称为“籍”的收入,所有贵族都是把“籍”作为其主要的一种收入的。《国语·鲁语下》载孔子说:“先王制土,籍田以力而砥其远迩”,认为按照周代的土地制度,是采用“籍”的办法来使用庶人的劳动力的。孔子又认为这种“籍”法是出于周公制定,如说:“若子季孙欲其法也,则有周公之籍矣(韦注:籍田之法,周公所制也)。”[2]《春秋》三传,也都认为在鲁宣公十五年“初税亩”之前,实行的是“籍”法:

  初税亩,非礼也。谷出不过籍,以丰财也(《左传》)。

  讥始履亩而税也……古者什一而籍(《公羊传》)。

  古者什一,籍而不税。初税亩,非礼也(《穀梁传》)。

  三传都采取顽固的立场,反对“初税亩”的改革,主张维持原来的“籍”法,认为“初税亩,非礼也”。“籍”确是西周、春秋间对庶人的一种主要使用办法,“籍礼”就是维护这种称为“籍”的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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