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报的正文通常由开头、主体、结尾3个部分构成。
◆ 开头:简报的开头可以采用叙述式写法,直接写要反映的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结果,使读者一目了然。开头也可以采用结论式写法,先写出事情的结果或因此而得出的结论,然后再做具体说明,或写出得出结论的理由。开头还可以采用疑问式写法,即提出几个重要问题,引起读者的注意,然后再在主体部分做出具体回答。
◆ 主体:简报的主体应写得翔实、充分、有力。主体的写法有很多,可按时间顺序,即按照事情发生、发展、结束的顺序来写,这种写法也叫作新闻式写法;可按空问变换的顺序来写,这适合报道一个事情的几个方面的情况;也可按逻辑方法分类、归纳。即用序号或小标题把所有材料归纳为几个部分或几个方面,再按序号或小标题分别叙述;可采用夹叙夹议法,即边叙述、边评述,适合反映某种带有倾向性问题的简报;可采用对比法,即在对比中展开论述。
◆ 结尾:简报结尾时可以把主体中叙述的情况用一句话或一段话进行总结,结束全文。也可以在叙述完主体后省略结尾,直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