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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国的社会基层组织究竟是什么样的组织?

 海叔说春秋 2022-07-06 发布于四川

秦国的社会基层组织究竟是什么样的组织

在商鞅变法前的秦国,赢氏部族虽已成为国家王族,百姓敬畏之心已成,法制已有雏形。但秦国与中原列国的战争日渐频繁,秦国对土地和人口的渴求,依然相当强烈。

如何管理好秦国子民,稳定社会大局,成为重要课题。秦孝公在秦国屡受魏国侵袭,陷糟灭国之时继承王位,面临的是“改也是死,不改也可能死”的境地。

此时中原列国兴起变法,人才蜂拥云集,各自寻找着最佳诸侯,实现自己的济世梦想。秦孝公找准这个机会,发布人才召集令,商鞅也便在这时进入秦国,开始变法。

变法的第一要务,就是要贯彻法制。民众要接受法制,就需要在民众间建立组织,号令也才可以得以施行。因此,商鞅变法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建立社会基层组织,那么商鞅是如何建立的呢?

秦国的社会基层组织,是以秦国法制作为基础的。变法所打破的等级地位,在秦国赢氏部族与百姓中产生了巨大的撞击。秦国欲破先立,从秦文公时期的立法图强,到秦孝公时期的大破大立,终于促使秦国走向列国所无法抗衡的强大之路。而社会组织,在秦法的约束中,逐渐也变得规范起来。

建立地方政府系统。集里成亭,集亭成乡,集乡成县,县有令、丞,县以上设郡,郡有守、尉,并直属中央政府,共三十六个郡。行什伍之法,建立社会基层组织。十家编为一组,互相勉励生产和监督行动,一家犯法,其他九家有检举的义务,不检举者腰斩。

这种严酷的刑法,秦国百姓曾经的家族经营的制度,向郡县制开始转移。郡县官员成为百姓的父母官,掌管田赋,编制户籍,中央政权直接控制人力物力财力,秦国的社会组织开始呈现作用。

这种社会组织,除了遵纪守法,维护秦国赢氏家族的尊严,同时还承担着民间习俗的渐次形成。比如一家有两个成年男子,强迫分居;不分居者,加倍赋税。每一个国民都要有正当职业,游手好闲的人,包括世袭贵族和富商子弟,如果不能从事正当职业,一律当作奴隶,送到边疆垦荒。人民要学习最低程度的礼仪。父子兄弟姐妹,不准同睡一个炕上,必须分室而居。

这些最基本的社会礼仪,现在看来何其简单,但在上古之时,要形成如此民间风尚,是非常不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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