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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速递 | 谈谈 《犹太人与现代资本主义》

 明日大雪飘 2022-07-12 发布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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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巴特像
1911年,德国社会经济学家,20世纪前25年欧洲大陆最杰出的社会科学家维尔纳·桑巴特(1863-1941),在其三卷本巨著《现代资本主义》出版9年之后,又出版了《犹太人与经济生活》(该书英译本即《犹太人与现代资本主义》,以下用英文本书名)。桑巴特在该书中对犹太人经济生活之种种进行了系统概括与研究,并据此提出了资本主义发源于犹太教精神的说法。此前的1904年,另一位杰出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出版了他极负盛名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一书,韦伯在书中对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之后的基督教新教的宗教伦理与现代资本主义的关系进行了考察,提出了宗教力量(指加尔文教派的新教)推动经济发展的说法。
韦伯曾经说过:“所谓历史,就是人们创造自己所不知道的一段历史的过程。所以人们根据后来的发展推导此前事件的种种因果关系,本身就是一种充满主观的阐释。”对我们后来者而言,我们无法穿越到过去,要了解桑巴特与韦伯关于资本主义研究的种种,我们只能“根据后来的发展推导此前事件的种种因果”。
本文无意做过于学术化的阐述,译者也不是这个领域的专家,不予“越界”讨论社会学领域的事情。这里大略介绍一下本书,以期引起大家阅读和研究本书的兴趣。因此,在阅读已从19-20世纪的一般性常态变成今天的奢侈性新常态条件下,我想介绍一下桑巴特在书中研究了哪些今天仍值得我们拿出时间一读的东西。我打算从三个方面来谈:
第一,本书的地位问题。本书如题所示,研究的是犹太人对资本主义发展的贡献问题,具体而言,本书是桑巴特名著《现代资本主义》的补充和完善。由于本书与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类似并具有学术关联性,讨论本书的地位问题,不能不先提一下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
韦伯在《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中讨论的核心问题是:某种特定的宗教信仰或教义,是如何对看似不相关的一个经济现象(资本主义)的诞生,起到推动作用的?按照韦伯的说法:“近代资本主义扩张的动力,首先并不是资本主义活动的资本数额的来源问题,更重要的是资本主义精神的发展问题。”韦伯认为,不管在世界的什么地方,只要资本主义精神出现并表现出来,它就会创造出自己所需要的资本和货币,作为达到自己目的的手段。换句话说,不是有了充足的货币和资本,才会生发出资本主义活动,而是具备了创造财富的资本主义精神,就会创造货币和资本主义。
韦伯大作的书名就是问题的逻辑,资本主义精神就是新教伦理,新教伦理就是资本主义发展(至少在西欧和北美)的动力。按书中内容,之所以认定新教伦理是推动资本主义发展的动力,首先是基于统计学显性。韦伯在该书的第一章开篇就指出:“在任何一个宗教成分混杂的国家,只要稍稍看一下职业情况的统计数据,就可以发现这样一种情况,工商业界的领导人和资本占有者以及近代企业中的高级技术工人,尤其是受过高等技术培训和商业培训的管理人员,绝大多数都是新教徒。”论断的基础是韦伯在《新教伦理》第一章中引证的其他学者对德国某些地区的统计学调查。正是基于这一统计学显性,韦伯提出了书中的核心问题:宗教力量是否以及在什么程度上影响了资本主义精神的质的形成以及在全世界的量的传播?换句话说,新教到底对资本主义的发展起到了怎样的推动作用?也正是基于这一统计学差异,韦伯逻辑地从宗教入手探讨社会经济问题,阐明了新教伦理这种宗教观念与这一特定时期展现出来的资本主义经济现象之间的因果关联性。
韦伯以统计数据为基础的设问研究方法论,(起码现在看来)是对桑巴特的一个挑战。至少也是在摆脱“对经济现象进行经验主义的历史记述”这一旧式德国历史学派非科学的方法论之尝试。其中尤为重要的是,韦伯与桑巴特在资本主义起源问题上看法相同,两人都强调资本主义精神在西方世界近代兴起中的重要作用,但在资本主义精神的起源上,桑巴特与韦伯产生了重大理论分歧。桑巴特不同意韦伯将资本主义的产生与新教伦理结合的观点,他认为,资本主义产生于犹太宗教。
桑巴特在书中指出,他“在研究过程中,很偶然地发现了犹太人与现代资本主义的关系”,这一课题深深吸引了他。不过他在书中也说,“马克斯·韦伯关于清教教义对资本主义制度的重要研究,促使我开始考虑犹太宗教的重要意义”。
桑巴特是第一个采用资本主义精神考察资本主义起源、用意识或者精神来解释社会经济发展的学者。他在《现代资本主义》一书中提出,现代资本主义的兴起不能只有物质和制度方面的条件,资本主义的兴起还需要一种能够改变人,使之适应现代经济生活的“精神”。在桑巴特眼中,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特有的精神,这种特有的精神决定了每个时代特有的经济方式,而技术和政治制度则是经济意识自我实现的条件。在资本主义孕育的漫长时代里,是什么精神决定了资本主义制度的产生呢?按照桑巴特的说法,是“企业家精神”和“市民精神”。企业家精神是“一种勇武的精神,一种不安静和不疲倦的精神”,是“征服与营利”;市民精神是“给予新时代的经济生活以安定的秩序”,从而形成“一种编制良好的资本主义的经营”。企业家精神“支配了人的生活和经济生活的一切方面,……打破了那些建立在安逸自足的、自保均衡的、静止的、封建手工业的满足需要的经济的限制,并将人们驱入营利经济的漩涡中”。市民精神则保证了“秩序与保存”。“这种由企业家精神和市民精神所组成的一个统一的整体心态,就是资本主义精神”。桑巴特认为,正是这种精神创造出了近代资本主义,因而可以认为,“资本主义是从欧洲精神的深处生发出来的”。
然而,桑巴特在第一版《现代资本主义》的研究中,只是提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存在一种由企业家精神和市民精神组成的资本主义精神,并认为这是一个推进社会进步的动力。但他没有追溯这种精神的来源。用他自己在第一版中的话说,“依照本书的整个计划,我在本书中不去寻找新精神的原始,只阐明这种精神发展所依据的社会条件”。但桑巴特显然不能回避这个问题,在《现代资本主义》问世的第二年,桑巴特就开始着手全书的修订与重写。其中,这本1911年的《犹太人与资本主义》就是重新考虑和研究的结果。现在回看历史,在二战之前的二十年中,德国的社会经济学家一直就是围绕这样一个主题展开论战:即到底是哪一种人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因此,桑巴特为他在《现代资本主义》中所提出的推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发展的资本主义精神找到了一个源头;他以本书重点研究了这个精神源头:犹太人以及犹太宗教在建立现代资本主义制度中的贡献。
桑巴特的这个“偶然”发现,与韦伯的观点不尽相同。我们可以说,桑巴特与韦伯同样是研究资本主义的起源,同样是把资本主义的起源归结到一种精神,但桑巴特认为这种精神是犹太伦理,韦伯认为是新教伦理。
第二,资本主义的精神之源为什么是犹太人或犹太宗教?犹太人或犹太宗教与推动资本主义发展的精神动因是何种关系?
桑巴特在《犹太人与资本主义》的第一章开篇就提出:“我们可以采用两种可行的方法来揭示每一个群体以某种方式参与具体经济组织的程度。一种是统计学方法,一种可以名之为遗传学方法。”
然而,桑巴特并没有像韦伯那样,使用人口统计学数据说明问题,而是列举了一个历史事实:资本主义发展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即经济活动的中心从南欧诸国的意大利、西班牙和葡萄牙,向西北欧的荷兰、法国、英国和德国的转移,以及在这一转移过程中,荷兰的突然崛起和繁荣(这一事件是推动英法经济发展的源起)。这个转折点,恰好与犹太人被驱逐出南欧的时间正好吻合。具体而言,犹太人被逐出西班牙(1492年)和葡萄牙(1495年和1497年)的时间,正是哥伦布从帕洛斯港启航,开始发现美洲之旅(1492年8月3日)的前一天。那一天,30万犹太人从西班牙流徙到纳瓦拉地区和法国。而且,在达·伽马探寻并发现了通往东印度的海路的那些年里,犹太人正好被当局从比利牛斯半岛的其他地区逐出。
桑巴特还举例说,荷兰在16世纪末突然发生了一次资本主义意义上的跳跃式发展。起码是在1593年,定居在阿姆斯特丹的葡萄牙犹太人人数飞速增加。英国的情况同样如此。在桑巴特的眼中,英国资本主义的成长与来自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犹太人的迁入具有极大的相关性。桑巴特指出的是一个我们已知一半但不知另一半的事实,即我们所熟悉的资本主义的兴起,比如从西班牙、葡萄牙到法国和英国的相继崛起,是与犹太人从西班牙、葡萄牙到法国和英国的迁徙,具有紧密相关的。
基于这样的历史事实,桑巴特将资本主义精神之起源以及资本主义的成长和发展的研究视角,放到了犹太人身上。
在桑巴特看来,犹太人的作用是双重的。一方面,他们影响了现代资本主义的外在形式,另一方面,他们表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的内在精神。在外在形式方面,犹太人帮助现代西欧国家形成了今天的资本主义体系,赋予了资本主义组织特有的性质。在内在精神方面,犹太人赋予经济生活以现代精神;他们支配了资本主义的基本观念,让资本主义得以充分发展。
桑巴特属于德国经济历史学派,这个学派认为,研究经济制度要与时代相联系,尤其要联系每个时代特有的精神(merit)或者价值观进行分析,才能弄清楚这个时代经济制度的特点。桑巴特首次提出,资本主义的形成除了物质基础,还需要资本主义精神的推动和建构。也就是说,意识与经济基础在资本主义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因此,桑巴特是从意识和经济基础两个方面:即组织形式和技术以及心态或者精神(桑巴特使用了两个难以确切表达涵义的德文单词表示心态和精神:wirtschaftsgesinnung和wirtschaftsgeist考察一个时代的经济制度。
犹太人对经济生活的态度或者精神可以追溯到旧约时代。大约在公元前1250年,摩西带领犹太人逃出了埃及,在沙漠中颠沛流离了40年后,来到西奈山下。在西奈山,摩西以先知的身份向希伯来人展示了上帝赐予的两块石板,上铭摩西十诫。十诫的前四诫强调了宗教信仰的唯一性;后六诫涉及协调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社会伦理范畴。《十诫》之外,摩西戒律中还暗含了上帝晓谕的包括如何劝人行善归真,如何处理好人与上帝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613条戒律。
资本主义的契约精神来源于此。
历史资料显示:从中世纪开始,犹太商人和犹太手工业者就一直被排除在行业工会从而传统商业圈子之外,基督教法令一直禁止犹太人加入农业和商业行会,因此,犹太人无法进入任何一个当时所谓的正当职业谋生,在财富和社会地位体现在拥有产品和不动产的初期农业社会里,犹太人无法拥有财产和土地,也不能进入上流社会拥有荣誉与地位。他们只能生存于特定的行业,比如行脚商人这种充满艰辛和风险的行业。其中,就包括正统基督徒所不齿的货币兑换和融资交易以及长途贩运行业。公元12世纪,天主教会赋予犹太人放贷权利,有息借贷(usury,一般译为高利贷。原意是指借贷需要还本付息,与利息高低与否没有关系。本书从俗译成高利贷)成为犹太人的一种谋生方式。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犹太人在世界各地遭排斥的情况,反正,集犹太宗教数百年教义大成的犹太法典《塔木德》,详细阐述了许多经商方面的宗教讨论,并极力强调,犹太人应毕生努力避免陷入贫困境地,犹太人应尽力实现自给自足。教义的力量肯定有益于经济生活发展的宗教知性主义的形成。
不过,正如桑巴特所说,资本主义精神必须具有两个因素:一个是合理的经营方式或态度;另一个则是“获利的欲望,以及对营利、金钱的追求”。尽管大多数研究文献都指出,桑巴特是说犹太人从事放债行业是受正统教派的排挤而“不得不从事”这个行业,但在本书中桑巴特说得很清楚,有很多历史事实表明,犹太人的处境确实与犹太人经营的行业(放贷)有很大的相关性,但犹太人的本性,或者说犹太人自古以来骨子里就具有的热爱金钱并追逐金钱的本质特征,是他们远古时期在沙漠逐水草而居时形成的特质。本性加上环境的作用,他们从事所谓的高利贷行当,是被迫也是必然。这也是资本主义发展所需要的资本主义精神之远古孕育过程。
桑巴特还对犹太人心态或者某种精神之后世演进,以及演进进程中资本主义形式的发展,进行了系统的概括与研究。
首先,犹太人没有国家,散居在世界各地,虽然犹太人的分散离居基本不是造成他们在国际商贸和信贷方面成功的原因,但他们分散在世界各地却聚集在一起的事实,使他们形成了一个遍布全球的迁徙网络。加上主流宗教和世俗规则的排斥,各个国家都只准许犹太人从事商业与货币借贷或兑换活动,方便了他们从事国际贸易和全球金融借贷,并将货币汇兑和融资交易发展到了很高的程度,带动了资本主义在各国的发展。
其次,犹太人在欧洲各国经常受到驱逐,做生意也经常遭到劫掠,为解决携带贵金属面临的诸多不便,犹太人建立了一整套金融票据使用方法和管理方法。尤其是汇票与海险承兑票据这种金融工具的发明。
再次,犹太人生活封闭,有自己独特的信仰,与居住地原住民没有人情来往,他们只是采用交换的态度来处理各种社会关系。这种态度方便了以金钱为媒介的商业交往,交往双方只需对交换价格达成共识,生意就可以成交。因此,犹太人极为重视契约在经济交往中的重要性。这种契约精神不仅在当时调节着人与人之间的借贷关系,而且在后来的市场经济中被加以运用和发挥。
宗教教义或者犹太宗教戒律不是我们讨论的内容,我们在这里看到的是,自摩西在西奈山将犹太人生活中的伦理、道德、礼仪与习俗,都统一到了宗教教义之后,经过千年的发展,犹太社会成了渗透着宗教精神气息并积极寻求全新经济生活的一种社会组织。
有进取精神又有严格的组织形式,资本主义由此产生发展。
第三,本书也可能引发非专业读者之兴趣的内容。
关于资本主义发展与宗教之关联性的研究,属于专业问题,我们大部分人都是非专业性读者。在翻译本书的过程中,译者就发现了自己感兴趣的内容,比如现代金融工具汇票的发明与产生。
金融工具的使用应该是资本主义发展成熟的催化剂。熊彼特在1909年完成的《经济发展理论》中,就提出了“信用市场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司令部”的说法。那么,是谁发明了金融工具并在长期使用过程中将其发展到纯熟的地步?关于谁发明并使用金融工具说法各异,虽然很多人认为是犹太人发明了金融工具。但有一种说法是,犹太人根本没有发明汇票的动集,理由很简单:基督教不限制犹太人在放贷的时候收取利息。
既然指认犹太人没有发明汇票的动机,那么基督徒呢?这种说法认为,是基督徒发明了金融工具。证据是:基督教非常歧视贷款这个行当以及贷款收取利息的做法,因此教会绝不允许基督徒从事这种“贱业”。但基督徒要做生意,在生意过程中,如果给不出预付款(具有贷款性质)就无法收集商品,也无法支付运输费用,但发放预付款不收利息基本等于白白让别人使用自己的金钱。因此,基督教商人不得不使用一种在发放预付款时先扣除贴水,日后再收回本金的方法,这种方法既回避了基督徒不允许收受利息的规定,事实上也实现了贷款取息功能。对于拿到了贷款的客商来说,他未必一时之间就用光了这笔货款,而且,既然利息已经支付了,作为商人,免不了会有将用不完的货款再贷款以保值的本能与动机。正是因为实际收到资金和实际消耗资金之间具有差额,且利息成本已付,才有了资金腾挪的空间。接下来,签发一份信用证,担保某年某日到期以前可以到贷款者账下支取份额的做法,就是顺理成章之事了。
汇票出现的这一技术过程是一个客观存在,但对于操作这个过程的人,桑巴特有不同看法。桑巴特认为,票据发明于中世纪末期意大利的犹太人。
桑巴特一以贯之,在《犹太人与现代资本主义》一书中使用历史事实来证明自己的观点。书中说,1207年,犹太人西蒙·鲁本斯曾经开具过一张现存最古老的长期汇票。不过,桑巴特也知道不能仅靠偶尔流传至今的中世纪汇票就认为汇票起源于犹太人。他谨慎地从律法角度又给出了一个证据,即在1593年12月14日,威尼斯议会曾经判定使用汇票是非法行为。按照这个时代的一般性做法,使用汇票的人如果是基督教徒,议会不可能有此判决。因此,汇票在威尼斯的流通使用者应该是犹太人。1651年1月24日,阿姆斯特丹也发出了一份公告,承认汇票在荷兰的合法性。由于从16世纪开始,亚德里亚海沿岸城市几乎所有的票据经营,都掌握在犹太人手中,所以据此判断,汇票十之八九起源于犹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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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姆斯特丹股票交易所

桑巴特还从希伯来法典中追溯出了信用票据的早期使用例子。《次经·多比传》第4章第20节,第5章第1,2,3节,以及第6章的第1,5节,都提到了信用票据。拉比亚设在自己的《答问》中这样说:“如果A将钱借给B和C,并在票据上注明'请见票即付款给B和C’字样,相应地,这笔支付将立即兑现”。拉比卡罗也说过:“如果是不记名票据,但标有'向持票人支付’字样,那么,无论是谁持有这张票据,都可以拿到款项”。
这基本上已经具备了现代汇票的属性。
桑巴特还认为另一种有争议的金融票据即海险承兑票据也是犹太人的发明。Mamre一词源自membrana,本义是“皮”、“羊皮纸”,在通俗拉丁语中相当于“期票”的意思。由末底改·贾菲(Mordecai Jafeh)在《书珊城》(Ir Shoshan)(第48章)首次使用。16世纪,这一单据已经具有了现代票据的所有特征,更是被波兰犹太商人在国际贸易中广泛使用:(1)持有人可以将背书的单据投入流通;(2)票据上不用提及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私人关系;(3)借款人可能不需要担保证明或者转手证明;(4)如果借款人偿还债务时没有呈上海险承兑票据,那么人们会认为他实际上并没有履行义务,最后,(5)单据的取消手续与今天的情况完全相同,也就是说,如果单据持有人的单据被偷或者遗失了单据,持有人就需要主动出面通知借款人,在犹太教堂公开声明,并张榜公告四个星期。1801年东普鲁士法律正式认可了这种票据形式。
海险承兑票据使用规则与当今使用规则基本相同。
这里的问题是,到底是什么动机促使犹太商人开出了一张给予持有人的保险单呢?桑巴特认为,是对于自己商品命运的挂念。犹太商人的货船冒着被基督教海盗以及天主教舰队俘获的风险在地中海航行,为保险起见。犹太商人发明了单据并在自己的保险单据上插入了虚构的基督教徒名字(这也是为什么有学者以票据名字为依据,认为金融票据是基督教徒的发明之原因),比如保罗或者西皮奥,或者无论什么名字,货物到达港口后,再凭借保险单据上虚构的“持有人”收货。
桑巴特提出,在整个中世纪,犹太人一定在各个行业都受到同样动机的驱使!他们一定常常尽自己最大的努力,采用某种方式来隐藏自己就是某笔款项或者某笔商品之收货人这个事实。没有什么事情比这更为自然地让他乐于发明这份单据了。桑巴特进一步指出,如果人们对这个问题无法理解,那就想想这个事实:即为什么在整个中世纪,犹太人被剥夺了一切财产之后,很快就会再次富裕起来。从这些发明来看,这个问题就很好解释。事实是,犹太人从来就没有被抢走“一切”,一旦国王收得太紧,他们的大部分财富就被转到了某个虚构的拥有者名下。
最后,本书最后一章是关于犹太人勇敢进取之精神的终极根源的探讨和溯源,也很值得一读。译者就曾循桑巴特探索的路线,借助互联网的力量,把人类走出非洲的路线以及早期各民族的人种基因和各民族的亲缘关系当成一件乐事追寻了一遍。不过,这不仅是为自娱,还因为桑巴特在本书开篇第一章就提到他的方法论之一:遗传学方法。人类走出非洲徘徊于伊朗高原以及之后的分流路线要去追,看桑巴特如何采用遗传学方法论述深藏于犹太人灵魂和血液之中的某种遗传特质或者天赋,以及这种特质或者天赋与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之间的联系,更是让人神往的内容。这里遗憾一下,桑巴特论证犹太民族早期精神或心态的形成与发展,真的很精彩(可惜英译删掉了部分内容)。毕竟从遗传学角度讨论犹太人特质与资本主义之联系,不仅是本书的主题,也是桑巴特独辟蹊径的科学论述。
译 者
2022年6月于疫情中的北京

《犹太人与现代资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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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人与现代资本主义

[德] 维尔纳·桑巴特 著

安佳 译

内容简介:

《犹太人与现代资本主义》是德国著名经济学家、社会学家维尔纳·桑巴特所著。作者从马克斯·韦伯的著作中得到启发,思考了犹太文化对资本主义发展的重要意义,论证了犹太文化中信奉律法、理性主义和商业天才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在处理犹太人与非犹太人关系问题时的不同道德和社会行为准则对资本主义精神产生的影响。

作者简介:

维尔纳·桑巴特(Werner Sombart,1863-1941),德国经济学家、社会学家。桑巴特一生著述甚丰,思想多变。曾与马克斯·韦伯、费迪南·滕尼斯共同创立德国社会学学会,并合办了《社会科学与社会政策》杂志。他一共撰写了20多本著作,其中的部分作品已经成为经典,他的大部分作品都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出版。桑巴特还发表了众多的学术论文和专题研究,是一位名符其实的高产思想家。主要著作有:《19世纪的社会主义和社会运动》(1896)、《现代资本主义》(1902)、《犹太人与经济生活》(1911)、《资本主义》(1930)和《新社会哲学》(1934)等。 

译者简介:

安佳,经济学博士,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译著有:《经济哲学》(2011)、《宏观经济学百科词典》(2011)、 《中国经济:增长与转型》(2010)、《中国经济:适应于增长》(2020)、《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2009)、《经济意识形态与日本产业政策》(2007)、 《货币的祸害》(2006)、《熊彼特》(2005)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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