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酆子翔 丨猿投神社藏鈔本《史記集解》考述

 殘荷聽雨 2022-07-19 发布于北京
作者簡介

酆子翔,山東威海人,北京大學中文系中國古典文獻學博士研究生,研究領域主要爲版本目録學。


猿投神社藏鈔本《史記集解》(局部) 

正文

猿投神社位於日本愛知縣豐田市,史書對神社的記載可以追溯到9世紀中葉。20世紀60年代以後,日本學界逐漸開始關注猿投神社所藏漢籍①。本文研究的對象,便是一部藏在猿投神社中的《史記集解》(簡稱“猿投本《史記集解》”)。

現存的裴駰《集解》,多附在《史記》正文下行世②,猿投本《史記集解》也是一部這樣的書。中外學界對於猿投本《史記集解》的關注較少,筆者目力所見,似只有水澤利忠和船田想二人。水澤利忠撰有《新出猿投神社藏史記古鈔本殘卷》一文,介紹了猿投本的形制,對其鈔寫年代和異文進行了初步研究③。水澤氏又在《史記會註考證校補》之後附上了《猿投神社藏史記古鈔本》一節,通校了猿投本《史記集解》,以校記的形式對《史記會註考證校補》做了補充④。

不過,水澤氏對於猿投本《史記集解》的一些認識,還存在着局限。首先,水澤氏對猿投本《史記集解》的校勘,未能利用北京大學圖書館藏的南宋建刊本,他利用的淮南路轉運司刻九行本《史記集解》也僅是清末嘉業堂的影刻本。其次,《校補》中的校語鮮少按斷,且存在不少缺漏,比如猿投本《宋微子世家》“麥漸漸兮,禾黍油油兮”一句,水澤氏所用的校本多作“麥秀漸漸兮,禾黍油油”,而水澤氏只對油下的兮字出校,失校秀字;再如水澤氏校語載猿投本《楚世家》的文字作“及伍子胥皆奔吴”,但猿投本原作“及奢子胥皆奔吴”。

船田氏則以《校補》中的校記和中華書局點校本《史記》爲參考,認爲猿投本《史記集解》的異文與刊本多同,又通過歸納一些異體字,得出猿投本《史記集解》“很難説是未受刊本影響的古鈔本”的結論⑤。船田氏只關注了猿投本《史記集解》所據底本的問題,且使用的材料不廣,最終的結論也顯得不太自信,故而還有深入分析的必要。

有鑑於此,本文嘗試重新檢討猿投本《史記集解》底本的年代,通過校勘揭示猿投本《史記集解》重要的文獻價值,並以異文爲依據探討猿投本《史記集解》與現存幾部代表性宋刻本《史記集解》的版本關係。



01

一、猿投本《史記集解》出自宋刻本新證

猿投本《史記集解》爲卷軸裝,現存《吴太伯世家第一》《魯周公世家第三》《燕召公世家第四》《管蔡世家第五》《陳杞世家第六》《衛康叔世家第七》《宋微子世家第八》《楚世家第十》八卷,一紙十五至十八行不等,行十四字,間或十五字⑥,鈔寫字體劃一,當爲同一時間所鈔。

關於猿投本《史記集解》鈔寫所據的底本,水澤氏在《新出猿投神社藏史記古鈔本殘卷》一文中説:

一部分的界欄外與紙背處,有司馬貞《索隱》、劉伯莊《史記音義》、劉誕生《史記音》、陸善經《決疑》等《史記》注以及博士家(藤原、大家、菅原等)的批注,由此可以想見,本鈔本的原本是由博士家流傳下來的古老文本。

水澤氏在《史記會註考證校補》後附的《猿投神社藏史記古鈔本》中則説:

該書的原本,應該能追溯到唐寫本。這個只要將後面校勘記的《管蔡世家》部分,與唐敦煌寫本比較,就能一目了然。

水澤氏對猿投本《史記集解》的底本是“古老文本”或“唐寫本”的判斷值得商榷,原因有二。

(一)猿投本《史記集解》照録宋諱

猿投本《史記集解》間或避宋仁宗的貞字和宋欽宗的桓字。如《衛康叔世家第七》的“貞伯”與《燕召公世家第四》的“鄭桓公”、《管蔡世家第五》的“桓侯”即因避諱而缺末筆⑦。這一避諱現象應是照録底本所致。

猿投神社所藏漢籍共八種,除《史記集解》外,尚有《古文孝經》《春秋經傳集解》《論語集解》《帝範》《臣軌》《文選》《白氏文集》,這些書籍都是在日本較爲通行的漢籍,尤其是《左傳》《論語》《孝經》《文選》,早在平安時代就成爲了大學寮的教材,而《史記》也是日本貴族間廣爲流行的學習材料⑧。猿投神社所藏的《白氏文集》僅有卷三、卷四兩卷,但卷三竟有三部(外加一帖),卷四也有兩部,其中一部卷四上有“于時文和二年(1353)七月中旬之比,參州渥美郡,於長仙寺,雖惡筆書寫之云云,文主千若丸十五才”的字樣,高田時雄認爲《白氏文集》的卷三、卷四在日本尤其受歡迎,所以學生喜歡將其節鈔下來作爲教材,才産生了多個副本⑨。

猿投本《史記集解》各卷之間不同的兩處特點,正可證明它也是日本人節鈔的教材。首先,現存的八卷中,除《衛康叔世家第七》卷末殘損無法辨認外,《燕召公世家第四》《管蔡世家第五》《陳杞世家第六》《宋微子世家第八》這四卷小題下均有大題,如《燕召公世家第四》下的大題爲“史記三十四”;而《吴太伯世家第一》《魯周公世家第三》《楚世家第十》這三卷只有小題。猿投本《史記集解》小題下間或存有大題,説明鈔寫者所據的底本是一整套《史記》;間或無大題,則説明鈔寫者打算鈔録成單篇,大題作用不明顯,所以偶爾省略。

其次,現存的八卷中,只有《衛康叔世家第七》《宋微子世家第八》兩卷在框外及紙背處有批注,且這兩卷殘損的尤爲嚴重,與其他六卷大致完好的狀況不同。《衛康叔世家第七》《宋微子世家第八》兩卷上豐富的批注可説明這兩卷曾經受到學習者的重視。現存的八卷猿投本《史記集解》字跡相仿,當爲一人所鈔,但八卷中只有中間的兩卷受到重視,正是學者挑選單篇進行學習的結果。

猿投本《史記集解》既然爲日本人所鈔,不需要主動避禹域的宋諱,所以猿投本《史記集解》據以鈔寫的底本應當是宋代的本子,避諱字則是鈔寫時原樣迻録底本的文字所致。亦藏於猿投神社的《春秋經傳集解》殘卷中,有“婺本點校重言重意春秋經傳集解隱公卷第一”的字樣,可見猿投本《春秋經傳集解》是據南宋福建書坊刻本鈔寫的,而鈔寫者在鈔寫時正是有意識地保留了底本的原貌⑩,這一現象可作爲上述論斷的旁證。

(二)猿投本《史記集解》與敦煌唐寫本的差異

法國國家圖書館藏有伯希和帶去的三卷敦煌唐寫本《史記集解》(法P.2627,簡稱“敦煌本”)⑪,其中《管蔡世家》《燕召公世家》這兩卷亦見於猿投本《史記集解》中。爲比較猿投本《史記集解》與敦煌本的異同,筆者以猿投本《史記集解》爲底本,以敦煌本及五種宋刻本爲對校本⑫,對《燕召公世家》《管蔡世家》進行了校勘。通過觀察校勘得出的異文,我們可以發現猿投本《史記集解》並非出自敦煌本系統。

賀次君在《史記書録》中説,今本中的“弒”字,兩卷敦煌本往往作“煞”字,今本“乃後人依《春秋經傳》篡改”⑬。煞即殺的俗字⑭,敦煌本多用“煞(殺)”字不用“弒”字,是它在文字上的典型特徵,但是猿投本《史記集解》與宋刻本一樣,多用“弒”字。比如:

1. 《管蔡世家》:“商臣弒其父成王。”北宋末十行本、覆北宋十四行本、淮南九行本、朱中奉本、建本同,敦煌本弒作煞。

2. 《管蔡世家》:“楚公子圍弒其王。”北宋末十行本、覆北宋十四行本、淮南九行本、朱中奉本、建本同,敦煌本弒作煞。

3. 《管蔡世家》:“靈侯弒其父。”北宋末十行本、覆北宋十四行本、淮南九行本、朱中奉本、建本同,敦煌本弒作煞。

4. 《管蔡世家》:“棄疾弒其君靈王。”北宋末十行本、覆北宋十四行本、淮南九行本、朱中奉本、建本同,敦煌本脱疾字,弒作煞。

敦煌本弒作煞的情況還有六例,不盡舉。同時,猿投本《史記集解》還存在其他與敦煌本不同而與宋刻本同的異文,可以佐證這一推斷,比如:

1. 《燕召公世家》:“秦始列爲諸侯。”北宋末十行本、覆北宋十四行本、淮南九行本、朱中奉本、建本同,敦煌本始下有封字。

2. 《管蔡世家》:“齊侯歸蔡侯”北宋末十行本、覆北宋十四行本、淮南九行本、朱中奉本、建本同,敦煌本上侯字作復。

3. 《管蔡世家》:“楚靈王以靈侯弒其父。”北宋末十行本、覆北宋十四行本、淮南九行本、朱中奉本、建本同,敦煌本以作怒。

4. 《管蔡世家》:“二十一年晉文公重耳伐曹。”北宋末十行本、覆北宋十四行本、淮南九行本、朱中奉本、建本同,敦煌本二上有“十七年晉文公重耳立”九字。

此類情況亦夥,不盡舉。除從異文的角度可以判定猿投本與敦煌本差異較大外,從二本的行款入手也能發現一些不同點。

日本人鈔寫我國傳入日本的古寫本時,會刻意模仿底本的面貌⑮,他們鈔寫的《史記》也往往會注意保留古寫本的字跡與行款。比如,日本東洋文庫所藏的《夏本紀》《秦本紀》及高山寺所藏的《殷本紀》,水澤利忠和神田喜一郎二人均認爲它們鈔寫於12世紀中後期⑯,宫内廳書陵部所藏的《高祖本紀》則一般被認定爲鈔寫於日本的江户時期(1603—1867)。這四卷鈔本都保留了與敦煌本、石山寺唐寫本相似的行款特徵,《高祖本紀》的鈔寫者甚至還刻意模仿了所據底本的字體。猿投本《史記集解》對於避諱字的保留,也是這種習慣的體現。

然而,通過比對敦煌本《燕召公世家》《管蔡世家》及石山寺所藏唐寫本《張丞相列傳》《酈生陸賈列傳》,猿投本《史記集解》在述及新立的諸侯時,並無提行現象,而敦煌本《燕召公世家》和《管蔡世家》每於諸侯易代時,皆提行書寫新的諸侯事跡,以示區隔。日本石山寺藏唐寫本《張丞相列傳》《酈生陸賈列傳》是合傳,也提行書寫新的人物傳記。鈔寫自古寫本的《夏本紀》《殷本紀》《秦本紀》《高祖本紀》,尚且保留了提行書寫新的帝王事跡的行款,這四卷《本紀》筆跡各異,鈔寫時間也不盡相同,但均保留提行現象,足見提行乃是《史記》古寫本中的常見格式。提行另行撰寫新事的格式,不見於傳世的宋刻本中,而猿投本《史記集解》正與宋刻本一致,均不予提行,這體現了猿投本《史記集解》的底本與宋刻本的緊密關係。

水澤氏説猿投本《史記集解》的鈔寫者在鈔寫時有三點“新的意識”,即:没有古寫本中常見的異體字;古寫本的“廿”“卅”往往作“二十”“三十”;古寫本的重文符號“AB々々”往往作“A々B々”

水澤氏所總結的前兩個特徵,正是猿投本《史記集解》底本不是古寫本的證據。《麟台故事》云:

景祐二年(1053)九月……議者以爲前代經史,皆以紙素傳寫,雖有舛誤,然尚可參讎。至五代,官始用墨版摹六經,誠欲一其文字,使學者不惑。至太宗朝,又摹印司馬遷、班固、范曄諸史,與六經皆傳,於是世之寫本悉不用。

北宋初年國子監新刻《史記》等書,與五代刻經書一樣,也有“一其文字”的目的,所以常常細加校勘,是正俗字,監本《史記》刻成之後,不但雕版的《史記》在社會上逐漸取代了鈔寫本,監本使用的正字也影響了後世的刻本,所以唐寫本《史記》中很多俗字以及“廿”“卅”之類的寫法都不見於宋刻本。日本人鈔自古寫本的鈔本《史記》,仍模仿底本的風格使用俗字,體現了它們的淵源,而猿投本《史記集解》不用俗字的現象,也正反映出了它與宋刻本之間的緊密關係。



02

二、猿投本《史記集解》的異文及其價值

猿投本《史記集解》出自宋刻本,爲了探究猿投本《史記集解》與傳世宋刻本的關係,有必要將猿投本《史記集解》與傳世的宋刻《史記集解》進行校勘。

按照行款,學界一般將傳世的宋刻《史記集解》分爲五個版本系統。現臚列各系統中具有代表性的版本如下:

1.北宋刊北宋修十四行本《史記集解》(簡稱“北宋十四行本”);

2.北宋末南宋初刻十行本《史記集解》(簡稱“北宋末十行本”)

3.南宋前期淮南西路轉運司刻九行本《史記集解》(簡稱“淮南九行本”)

4.南宋紹興十年(1140)邵武朱中奉刻《史記集解》(簡稱“朱中奉本”);

5.南宋前期建陽刻本《史記集解》(簡稱“建本”)

規範的校勘研究,本應以猿投本《史記集解》爲底本,以上述五種宋刻本《史記集解》爲對校本進行匯校。但是,因爲北宋十四行本和朱中奉本皆藏於日本杏雨書屋,筆者無法親見,所以在校勘時改以國家圖書館藏南宋紹興初杭州覆北宋十四行本《史記集解》(簡稱“覆北宋十四行本”)替代北宋十四行本作爲校本。朱中奉本無法替代,則以水澤利忠《校補》爲參考,録存校語於相關條目之下。本次校勘得出的異文不但可以證明猿投本《史記集解》存在優於現存的宋刻本的異文,也可以證明猿投本《史記集解》與宋代官刻本系統的緊密聯繫。

(一)猿投本《史記集解》異文的可貴

猿投本《史記集解》存有不見於宋刻本的裴駰《集解》佚文兩條。

1.《陳杞世家》:“文公元年取蔡女生子佗,十年文公卒,長子桓公鮑立。”《集解》:“《年表》曰,生桓公鮑及厲公佗。厲公佗,母蔡女也。”

按:此條《集解》異文所引《年表》乃《史記·十二諸侯年表》“陳文公圉元年,生桓公鮑、厲公他,他母蔡女”一句。《集解》偶引十《表》,或互相發明史事,或存《史記》異説,比如《衛康叔世家》“二十五年,元君卒,子君角立”,《集解》:“《年表》云,元君十一年秦置東郡,十二年徙野王,二十三年卒。”徐廣《音義》已經重視引十《表》來注釋《史記》的其他部分,《集解》也多予以繼承,而此條異文也正合《集解》體例。

2.《宋微子世家》:“王子比干者,亦紂之親戚也。”《集解》:“司馬戲□□□諸叔也。”

按:此條《集解》殘剩六字,猿投本《史記集解》對每行書寫字數遵守較嚴,依例推之,當闕三字。司馬戲,當作司馬彪,鈔寫者誤鈔所致。裴駰《集解》常引司馬彪之説,且每於司馬彪名下綴一曰字以作提示,比如《趙世家》“姑布子卿見簡子”,《集解》:“司馬彪曰,姑布,姓。子卿,字。”是此處殘闕三字之首字當爲“曰”。

《論語·微子》“比干諫而死”,馬融注:“比干,紂之諸父。”《淮南子·本經訓》“刳諫者,剔孕婦”,高誘注:“王子比干,紂之諸父也。”

《左傳·僖公十五年》“箕子曰,其後必大,晉其庸可冀乎”,《正義》:“鄭玄、王肅皆以箕子爲紂之諸父。服、杜以爲紂之庶兄。”是東漢以來“紂之諸父”一詞是學者習語。“諸父”與“諸叔”義同,《尚書·太誥》“管、蔡、霍諸叔皆王之懿親”,是其證。故而殘缺處第二三字或爲“紂之”。

猿投本《史記集解》還有可訂正宋刻本《史記集解》之誤的異文三條。

1.《陳杞世家》:“契之後爲殷,有本紀言。”覆北宋十四行本、北宋末十行本、淮南九行本、朱中奉本、建本殷下衍殷字。

按:《管蔡世家》云“武王發,其後爲周,有本紀言”,《陳杞世家》云“后稷之後爲周,秦昭王滅之,有本紀言”,又云“伯翳之後,至周平王時封爲秦,項羽滅之,有本紀言”。《史記》用語,皆以“有本紀言”四字爲句,下文隨國别不同而用“有世家言”,與此一例。諸本因涉上文而衍一字作“殷有本紀言”,於《史記》體例不合,當從猿投本《史記集解》。

2.《衛康叔世家》:“惠公立三年出亡,亡八年復入,與前通年凡十二矣。”覆北宋十四行本、北宋末十行本二誤作三,淮南九行本二誤作一,朱中奉本、建本脱“二”字。

按:《史記》凡言通年,指國君因非常之事而在兩地,總計兩段時間之稱。考《春秋·桓公十六年》言“衛侯朔出奔齊”,《春秋·莊公六年》言“衛侯朔入於衛”,可知《春秋》記衛君在外的時間亦爲八年,與《史記》合。衛惠公朔出亡,在衛惠公四年(前696),則通年當爲十二。諸本皆誤,當從猿投本《史記集解》。

3.《衛康叔世家》:“(出公)十三年……閏月,良夫與太子入舍孔氏之外圃。”覆北宋十四行本、北宋末十行本、淮南九行本、朱中奉本、建本三誤作二。

按:《史記》上文云“(出公)九年,孔文子問兵於仲尼”,考《左傳·哀公十一年》言“孔文子將攻大叔也,訪於仲尼”,是魯哀公十一年當衛出公九年(前484)。而“良夫與太子入”之事見於《左傳·哀公十五年》,以此推算,此處當爲出公十三年(前480)。諸本皆誤,當從猿投本《史記集解》。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核查水澤氏《校補》,上述五條校記亦不見於水澤氏所匯校的其他《史記》的版本,由此一來,猿投本《史記集解》所保留的這五條特殊的文本便更爲珍貴了。除此之外,猿投本《史記集解》還存在一些雖然義可兩通,但相較諸宋刻本更有依據的異文。比如《楚世家》“於是乃罷淫樂,聽國政”,覆北宋十四行本、北宋末十行本、淮南九行本、朱中奉本、建本無國字,然而《後漢書·邊讓傳》載邊讓所作《章華賦》“繼高陽之絶軌,崇成莊之洪基”一句下,李賢注引《史記》正作“罷淫樂,聽國政”。再如,《楚世家》“去三十里而舍,遂許之平”,《集解》:“杜預曰,退一舍以禮鄭。”覆北宋十四行本、北宋末十行本、淮南九行本、朱中奉本、建本以作而,核查《左傳·宣公十二年》杜預注,正作“以”,與猿投本同。

再如,猿投本《史記集解》在裴駰注文的句末多加也字,這是古人鈔書習慣的遺風,校勘時不需一一出校,但有一些語氣詞的有無,會影響到注文的理解,仍需引起重視。《楚世家》:“(潘)崇曰,能事之乎?”《集解》:“服虔曰,若立職,子能事之乎?”對校的五種宋刻本《集解》末皆無“乎”字,此處有“乎”字語氣更加完足,且《儀禮·聘禮》“赴者至則衰而出”一句下,《正義》引《左傳·襄公二十九年》“禮,爲鄰國闕服”的服虔注作“鄰國尚爲之闕樂,況甥舅之親乎”,是服虔於問句中本有以“乎”字結尾之例,此處當從猿投本《史記集解》。

猿投本《史記集解》的上述異文不但説明了它在内容上具有可供訂補現存宋刻本《史記集解》的重要文獻學價值,還説明他所依據的底本雖然是宋刻本,但並非直接鈔自現存的這五種宋刻本《史記集解》之一。

(二)猿投本《史記集解》與諸宋刻本的關係

猿投本《史記集解》與上述五種宋刻本《史記集解》系統的遠近關係,可以通過有關鍵性特徵的異文來進行推論。通過校勘,與猿投本《史記集解》關係最近的是北宋末十行本。猿投本《史記集解》與北宋末十行本相同而與他本不同的異文有六條,是五個對校本中類似的現象最多的。這些異文有正有誤,現羅列於下:

1.《吴太伯世家》:“且《盤庚之誥》'有顛越勿遺,商之以興’。”《集解》:“徐廣曰,一本作《盤庚之誥》'有之顛越,商之以興’。”北宋末十行本同,覆北宋十四行本、淮南九行本、朱中奉本、建本《集解》“之顛越”作“顛之越之”。

2.《管蔡世家》:“後陳滅三十一年。”北宋末十行本同,覆北宋十四行本、淮南九行本、朱中奉本、建本一誤作三。

3.《管蔡世家》:“子平公須立。”北宋末十行本同,覆北宋十四行本、淮南九行本、朱中奉本、建本須誤作頃。

4.《陳杞世家》:“衷其衣以戲於朝。”《集解》:《左傳》曰,衷其祖服。北宋末十行本同,覆北宋十四行本、淮南九行本、朱中奉本、建本祖作衵。作衵是。

5.《衛康叔世家》:“三十三年惠公卒。”北宋末十行本同,覆北宋十四行本、淮南九行本、朱中奉本、建本三誤作一。

6.《宋微子世家》:“曰狂,常雨若。”《集解》:“孔安國曰,君行狂妄則時雨順之。”北宋末十行本無之字,覆北宋十四行本、淮南九行本、朱中奉本、建本時作常。作常是。

與北宋末十行本情況相似,猿投本《史記集解》唯獨與淮南九行本相同的異文有五條,也可見二本關係的緊密:

1.《燕召公世家》:“歌詠之,作《甘棠》之詩。”淮南九行本同,北宋末十行本、覆北宋十四行本、朱中奉本、建本歌作哥。

2.《管蔡世家》:“太子般弒景侯。”淮南九行本同,北宋末十行本、覆北宋十四行本、朱中奉本、建本無般字。

3.《陳杞世家》:“力政相並。”淮南九行本同,北宋末十行本政作攻、覆北宋十四行本、朱中奉本、建本政作功。作攻是。

4.《衛康叔世家》:“莊公楊立。”淮南九行本同,北宋末十行本、覆北宋十四行本、朱中奉本、建本楊作揚。

5.《楚世家》:“絞而殺之。”淮南九行本同,北宋末十行本、覆北宋十四行本、朱中奉本、建本殺作弒。

北宋末十行本雖刻於北宋末年,但其原版的避諱僅至宋仁宗止,且與北宋末十行本行款相同的、由同一組刻工參與雕刻的《漢書》有景祐年間(1034—1038)校畢的題記,所以學者一般傾向認爲北宋末十行本是翻雕自北宋景祐年間國子監刻的《史記集解》

淮南九行本是南宋紹興年間(1131—1162)朝廷令淮南路轉運司所刻,南宋初年朝廷命地方官府刻書的目的是解決國子監書版不足的問題,而按照朝廷的要求,地方官府刻書所據的底本多是北宋時雕印的國子監本,所以淮南九行本也當源自北宋國子監本。猿投本《史記集解》與北宋末十行本和淮南九行本之間緊密的關係,反映了猿投本《史記集解》與北宋監本的淵源。以上推斷還可以從猿投本《史記集解》與北宋末十行本、淮南九行本同而與其他本不同的異文中得到旁證,舉兩例如下:

1.《燕召公世家》:“誠得賢士以共圖。”北宋末十行本、淮南九行本同,覆北宋十四行本、朱中奉本、建本圖作國。

2.《楚世家》:“(楚昭王二十年)滅胡。”《集解》:“杜預曰,汝陰縣西北胡城。”北宋末十行本、淮南九行本同,覆北宋十四行本、朱中奉本、建本陰作南。

相較北宋末十行本和淮南九行本,其餘三種宋刻本《史記集解》在異文上與猿投本的關係較遠。猿投本與北宋十四行本相同而與别本不同的異文僅有兩條,建本和朱中奉本則全無。

1.《管蔡世家》:“二十八年文侯卒。”覆北宋十四行本同,北宋末十行本、淮南九行本、朱中奉本、建本無“八”字。作二十是。

2.《吴太伯世家》:“吴王病傷而死。”《集解》:《越絶書》曰,闔廬冢在吴縣昌門外。北宋十四行本同,北宋末十行本、淮南九行本、朱中奉本、建本脱書字。

杏雨書屋所藏的十四行本雖被認爲是北宋刻本,但没有明確的史料可以證明十四行本出於北宋國子監所刻。有學者從十四行本避諱至仁宗時入手,認爲當時還没有私刻《史記》者,故十四行本應爲監本。但是刊刻於南宋紹興十年的朱中奉本避諱字亦只避至仁宗,據此認定十四行本一定刻於仁宗朝,尚難成定讞。退一步講,仁宗朝末期已有民間私刻五經之舉,蘇軾也説:

余猶及見老儒先生,自言少時欲求《史記》《漢書》而不可得,幸而得之,皆手自書,日夜誦讀,惟恐不及。近歲市人轉相摹刻諸子百家之書,日傳萬紙。

故而,似也不能認定北宋時絶没有坊刻的《史記》。猿投本《史記集解》與明確出自北宋監本的兩個刻本關係緊密而獨與北宋十四行本關係較遠的現象,正可以爲進一步研究十四行本是否出自北宋時國子監提供參考。

朱中奉本中因有牌記,可知其刊刻於南宋紹興十年(1140)的邵武地區,其行款符合典型的建刻本風格。北大所藏的建本,雖没有明確的刻工與牌記等標誌,但從行款上看也屬於南宋初期的建刻。這兩個本子與猿投本《史記集解》的關係最遠,可以説明猿投本《史記集解》與南宋初期私刻本的關係並不大。

分析校勘得出的異文,猿投本《史記集解》的底本作爲一個宋刻本,其在内容上與北宋國子監本的翻刻本和重刻本關係較近,而與南宋家刻、坊刻本的關係較遠,這説明猿投本《史記集解》亦當源出北宋國子監本,考慮到猿投本《史記集解》避欽宗諱,他的底本或許也是一部南宋時期翻刻的北宋監本。

北宋監本《史記集解》是政府組織力量是正文字的官方定本,具有很高的學術價值。雖然北宋初刻監本今不可見,但我們可以通過校勘今存的宋刻《史記集解》來部分還原初刻監本的面貌,而猿投本《史記集解》正應作爲這一工作中的重要校本之一。



03

三、結語

猿投本《史記集解》是一部日本人爲方便學習而據宋刻本節鈔成的鈔本,它保存了不見於今本的《史記集解》佚文,且有若干條異文可以據以訂正今本《史記》之誤,彌足珍貴。猿投本《史記集解》在諱字和行款上反映了宋刻本的特點,在異文上也與源自北宋國子監本的宋刻《史記集解》相近,在北宋國子監初刻本不可見的情況下,猿投本《集解》對訂正其他翻刻自監本的宋刻本的訛誤、梳理補充《史記集解》的版本源流具有獨特價值。

在猿投神社所藏的漢籍中,《文選》和《白氏文集》的卷子上多標有鈔寫時間,這些時間在弘安五年(1282)至貞治六年(1367)之間,猿投本《史記集解》所鈔寫的時間也應當與此接近。然而在猿投本《衛康叔世家第七》《宋微子世家第八》兩卷中,學習者增補了不少古注,却没有張守節的《正義》,説明《正義》在此時的日本流傳得還不廣泛。這一現象也可爲進一步研究《史記》在日本的傳播和接受史提供材料。

猿投神社所藏漢籍不乏珍稀秘寶,但總體而言,學界對於猿投神社所藏漢籍的關注尚且不多,希望本文在這方面能有拋磚之用。


注釋

1.高田時雄,《猿投神社的漢籍》,《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6年2期,18頁。

2.安平秋,《史記版本述要》,《古籍整理與研究》1987年1期,20頁。

3.水澤利忠,《新出猿投神社藏史記古鈔本殘卷》,《内野博士還曆記念東洋學論集》,東京:漢魏文化研究會,1964,427—433頁。

4.水澤利忠,《史記會註考證校補》第六册,台北:廣文書局,4346—4365頁。

5.船田想,《猿投神社所藏寫本“史記集解”文本の系統について》,《舊鈔本の世界—漢籍受容のタイムカプセル》,東京:勉誠出版,2011,60—71頁。

6.猿投本《史記集解》卷子的長寬及界行的尺寸可參見上文所引水澤利忠《新出猿投神社藏史記古鈔本殘卷》一文。

7.《史記集解》,《猿投影印叢刊》第十九至二十二輯,豐田:猿投神社誌刊行會,1966。

8.楊海峥,《日本<史記>研究論稿》,北京:中華書局,2017,15頁。

9.高田時雄,《猿投神社的漢籍》,25頁。

10.高田時雄,《猿投神社的漢籍》,22頁。

11.上海古籍出版社、法國國家圖書館編,《法藏敦煌西域文獻》第十六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348—353頁。

12.對校本名稱見本文第二部分所列詳目,兹不重複。

13.賀次君,《史記書録》,北京:中華書局,2019,11—12頁。

14.顔元孫,《干禄字書》,北京:紫禁城出版社,據故宫博物院藏明拓本影印,1990,60頁。

15.童嶺,《六朝隋唐漢籍舊鈔本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17,87頁。

16.神田喜一郎著,李由譯,《賀次君<史記書録>》,《史記書録》(附録),北京:中華書局,2019,306頁。

17.蘇芃,《日宫内廳藏舊抄<史記·高祖紀>年代新證》,《文學遺産》2019年1期,183頁。

18.學者對於這兩卷寫本的鈔寫時間意見不統一,或以爲是唐寫本,或以爲是日本奈良時期寫本,但未有人認爲寫於唐以後,本文爲行文簡便,概稱唐寫本。學者的不同觀點見張玉春,《<史記>版本研究》,《史記研究集成》第十二册,北京:華文出版社,2005,33—35頁。李由,《從日傳<史記>鈔本看<史記>新修訂本的校勘》,《域外漢籍研究集刊》2015年2期,360頁。

19.水澤利忠,《新出猿投神社藏史記古鈔本殘卷》,《内野博士還曆記念東洋學論集》,東京:漢魏文化研究會,1964,429—430頁。

20.程俱撰,張富祥校證,《麟台故事校證》,北京:中華書局,2000,70頁。

21.北宋國子監改正群書俗字的具體例證可見王泉,《歷代印刷漢字及相關規範問題》,華東師範大學博士論文,2013,215—225頁。

22.張玉春,《<史記>版本研究》,北京:華文出版社,2005,84—168頁。

23.據《影印北宋監本史記》,二十五史編刊館,1955。

24.據國家圖書館藏寶禮堂舊藏《史記集解》,見《中華古籍資源庫》網絡數據庫,館藏號:08654。

25.據北京大學圖書館藏宋建刻本《史記集解》。

26.據《史記》,文學古籍刊行社,1955。

27.《史記會註考證校補》的校語中存有朱中奉本的異文,見水澤利忠,《史記會註考證校補》,1473—1790頁。

28.吕思勉,《秦漢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705頁。日本人寫本往往能繼承此風格,楊守敬已言之,見張鈞衡,《適園藏書志》,北京:中國書店,據民國五年張鈞衡適園刻本影印,2008,254頁。

29.尾崎康著,喬秀岩、王鏗編譯,《正史宋元版之研究》,北京:中華書局,2018,225頁。

30.據淮南九行本卷二十末尾題記“右承直郎充淮南路轉運司幹辦公事石蒙正監雕”可知。且《容齋續筆》曰:“紹興中,分命兩淮、江東轉運司刻三史版。”見洪邁撰,孔凡禮點校,《容齋隨筆》,北京:中華書局,2005,395頁。

31.《玉海》:“詔令國子監訪尋五經三館舊監本刻板。上曰,其他闕書亦令次第鏤板,雖重有所費,亦不惜也。”王應麟,《(合璧本)玉海》卷四三,京都:中文出版社,1977,858頁。

32.《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紹興)九年(1139)九月,張彦實待制爲尚書郎,始請下諸道州學,取舊監本書籍,鏤板頒行。”李心傳撰,徐規點校,《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北京:中華書局,2000,114頁。

33.此條校記中,覆北宋十四行本也脱書字,然而北宋十四行本並不脱(據張玉春的校記,見張玉春,《<史記>日本藏本注本論集》,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8,24頁)。故而猿投本《史記集解》與北宋十四行本的異文數量不如北宋末十行本和淮南九行本多的結果,或受到了覆北宋十四行本不能準確反映十四行本面貌的干擾。

34.張玉春,《<史記>版本研究》,115—116、155頁。

35.《續資治通鑑長編》引《吕陶記聞》:“嘉祐、治平間,鬻書者爲監本字大難售,巾箱又字小,有不便,遂别刻一本,不大不小,謂之'中書五經’,讀者競買。”李燾撰,上海師範學院古籍整理研究室、上海師範大學古籍整理研究室點校,《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六六,北京:中華書局,1986,6529頁。

36.蘇軾,《蘇軾文集》卷一一,北京:中華書局,1986,359頁。

37.北京圖書館編,《中國版刻圖録》第一册,北京:文物出版社,1961,36頁。

38.高田時雄,《猿投神社的漢籍》,25頁。

本文發表於《國際漢學研究通訊(第二十三、二十四期)》(北京大學出版社,2021年12月),感謝酆子翔先生授權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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