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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经销商都应通过“薪资考核”调整重新再做一遍终端!

 新经销 2022-07-20 发布于上海

过去的一段时间,有不少人问我,如何评估一个经销商的经营能力管理水平,如何看一个经销商未来是否有发展前景?

我的回答很简单,核心看一点:经销商一线业务员的薪资结构。

事实上,薪资结构最能够直接体现经销商的经营理念和经营能力。本篇便围绕着经销商一线业务员的薪资考核设计,看经销商的经营管理能力。

纵观经销商一线业务员的薪资结构,基本可以分为三类:

1)基本工资+销量提成
2)基本工资+毛利/净利提成
3)基本工资+销量/毛利/净利提成+绩效考核奖励

三类的薪资结构设计,实质对应的是三类经营理念的不同,我们一个一个来看。

01
基本工资+销量提成

这类的薪资结构,基本上是属于“品牌思维”。在经销商的理解中,市场是品牌商的,生意也是品牌商给的。品牌做大了、做好了,经销商便能在其中受益。经销商要做的,核心是打款、仓储、配送、客情、上架和相关服务支持。

关于市场的建设、陈列的抢占、推广的档期,在经销商的认知中这基本上属于品牌商区域销售的事:品牌商想要在地方做好市场,提高市占,必然是要投入人力、投入费用的,更有自己的一套计划和方案。

坦率地说,这类经销商在今天的商贸流通领域依旧是主流,傍上一个快速增长的好品牌,生意便能够做大。此时,考验经销商的是选品眼光。

当然,这类经销商的问题也很凸显,产品是品牌商的,市场是品牌商的,甚至执行都是品牌商的,经销商作为商业个体,其价值在哪里呢?

回过头来,经销商总是抱怨说产品利润低、任务压力大、不挣钱,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品牌商凭什么让你赚钱呢?出个仓库、出个资金、出个客情、上个货,哪一个经销商没有这样的服务!

02
基本工资+毛利/净利提成

这类的薪资结构,是属于“生意思维”。经销商关注的是毛利、净利,与此同时,也希望自己的业务员与经销商站在同一个立场上。围绕着这样的薪资结构,也有一些变种,比如阿米巴经营、承包制、合伙小老板。

这种薪资考核的好处在于业务员要考虑利润或毛利的最大化,二三线品牌的推销动力相对更强一些。当然,同样也会面临问题:只管卖进,不管卖出,压货盛行。

之前有不少经销商反馈,本来希望通过阿米巴、承包制的模式改革,体现多劳多得、能者多得的经营理念,但不幸的是,最终以失败告终,甚至因为这样的制度,引发业务员离职单干的也不再少数。

希望业务员有“生意思维”、有“老板思维”本身没问题。有问题的是,业务员毕竟不是老板,他对如何做好一个市场,陈列排面、位置地推、物料张贴、费用投资等等,完全不会深度思考,跟他利益相关的只有哪一个产品毛利高就推哪一个。

这就导致业务员只会一味地向市场索取,而不会付出、扎扎实实做市场:挂一个瓶标,会增加销量;排面数从2个到5个,会增加销量;张贴一张海报,会增加销量。

一系列的动作行为可能两三个月才能体现到直接销量增加上,行为产生结果的滞后效应,导致业务员根本不会踏踏实实做市场。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经销商做调整薪资结构时,用阿米巴、承包制,最终以失败告终的关键原因。你只告诉了业务员,要推销二三线品牌或高毛利新品,不能乱投入费用,但是没有告诉业务员如何做好市场。

先有市场,再有销量。即使你反复跟业务员强调,只有做好终端陈列,才可能有更多的销量,但不好意思,业务员的行为和动作,只会跟着考核走,只会跟着影响他的收入走。

03
基本工资+销量/毛/净利
提成+绩效考核奖励

这类的薪资结构,是属于“市场思维”。绩效考核里面包括了:新品门店奖励、新品铺市奖励、门店活跃奖励、陈列排面奖励、割箱陈列奖励、挂条海报奖励等等。

必须要补充一点,这里的考核不是厂家给予的要求,而是经销商自主自发,结合自身的生意需求、市场需求,而设计的阶段性市场建设项目。

设计市场建设指标的背后,经销商的经营理念是:销量是果,动作是因。今天的销量是昨天市场动作的结果。

这个月业务员做了10家门店SKU排面数的增加,做了2个优质的地推陈列,在经销商的理解中这是有价值的,业务员的价值不仅是拿到了订单销量,更做了市场动作。做了10家门店SKU排面数的增加,有价值,我奖励你。

回过头再看,当经销商给一线业务员设定做10家门店SKU排面数,而非10家产品堆箱陈列的绩效考核奖励时,经销商一定是对市场有着专业的判断。此时,经销商的出发点是基于市场的逻辑、基于产品动销的逻辑。

经销商信奉的是,市场做好了,销量自然就来了!

因此,一份完整的业务员薪资考核标准如下:

总结:

封面来源 | 图虫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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