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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论哲学(2)

 新用户49272060 2022-07-20 发布于广东

在上一章里,我们论述了哲学的历史,确定了哲学的定义,并简要的论述了哲学的内容。哲学的内容分为关于人和世界的最基本的和最重要的问题、认识论和方法论等三部分。本书所论述的所有内容都是围绕着人类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问题而展开的,所以不再赘述。关于认识论的内容,在第三卷第四章里也做了论述,这方面的内容主要参考了英国的洛克(意识的产生)、德国的康德(感性和理性)和我国明朝的王阳明(知行合一)的观点。下面我将补充方法论的内容,这样我的哲学就完整了。

方法论是关于人们采用何种方法认识与改变自己和世界的问题。这就涉及到了行动(广义的)。因为只有通过行动(广义的),人们才能改变自己和世界。我们知道,广义的行动包含思考和狭义的行动两部分。所以,方法论也应当包含思考和狭义行动两部分内容。关于狭义的行动的方法论,我实际上已经在第三卷第五章至第七章里论述过了,所以,在这里,我将重点论述关于思考的方法论。

人类的所有思考都始于怀疑。怀疑是指迷惑、不相信。怀疑来源于不认识和不明白。因为不认识和不明白,人们才会迷惑,才会不相信。这就是怀疑。

有人说:我明白了,但是我还是怀疑。这说明你对怀疑的解释是错误的。

回答:这只能说明你所认为的明白只是自己以为的明白,实际上你并不明白。如果真的明白了,就不会再怀疑了。

人们在生活中经常产生怀疑,可是,绝大多数的中国人并不明白怀疑的意义和方法。也许很多人会产生疑问:怀疑还需要明白它的意义和方法吗?回答是:需要。

讲到怀疑的意义和方法,必须要提到两个人:法国的笛卡尔和英国的休谟。

休谟(1711年-1776年)是英国近代的三大经验主义哲学家之一,他是一个普遍的怀疑论者。他认为人类认识世界的方法是有限的(即听觉、视觉、味觉、触觉等),所以,人们不可能完全认识事物的真实情况。由此,人们只能观察到“事物愿意让我们认识的一面”。他举例说:阳光照在石头上,石头会发热,人们就会认为是阳光导致石头发热,即原因产生结果。他认为这是不对的:人们只能观察到阳光照在石头上和石头发热这两种独立的现象,至于阳光导致石头发热的现象,是人们没有观察到的,所以,阳光导致石头发热的结论是不可靠的。进而他认为因果律实质上只是人们的一种思维逻辑,而并不是客观存在的普遍规律。即因果律不是绝对的。

对于休谟的结论,我是接受的。但是,对于他所解释的理由,我却不敢苟同。因为他所提出的人类认识物体的方法只限于感性,而忽略了人类的理性。实际上,通过理性,人们可以获得远超过感性的认识。所以,虽然我们通过感性无法观察到阳光导致石头发热的过程,但我们可以通过理性认识到。

之所以认为因果律不是绝对的,是因为形成一个现象的原因有很多,只要其中任何一个因素改变,都可以产生另一个结果。例如,“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正常的因果律是这样讲的:骆驼垮掉是结果,最后一根稻草是原因,或者说,骆驼之前背负的负重和这根稻草都是原因。但是,如果把思维再进行扩展,关于骆驼和稻草的存在的条件有很多。例如,假设骆驼没有出生,假如它在幼年时夭折了;假如遇到灾年,稻草没有发芽;假如稻草被骆驼吃了,等等。其中任何一个因素的改变,都可以产生另外一个结果。也就是说,一个现象的形成有无数个原因,也对应着无数个结果。因此,我们人类所认为的原因和结果只是人类自己认为的原因和结果。再例如,俗语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这好像是因果律的一种反映。实际上,种瓜得瓜是由无数条件组成的。要种瓜,首先要有瓜存在。我们知道,瓜是生命由亿万年的进化才产生的,这一过程,需要适宜瓜的进化的环境,例如,空气、水、阳光,等等。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发生改变,瓜是不可能出现的。同理,瓜的生长需要诸多的条件,人种植瓜也需要诸多条件,人的存在还需要诸多条件,等等。所以,种瓜得瓜需要有无数的条件的支撑才能发生。只要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发生改变,结果就会改变。之所以会产生有种瓜得瓜的说法,是预设了前提,即瓜的存在、人的存在以及人会种瓜等诸多条件,在此情况下,才能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所以,一个物体或一件事情的发生,都有无数的原因,其中任何一个条件发生改变,就会得出无数的结果。因此,因果律是不是绝对的,它只是人类的一种思维逻辑。

也许有人说:不论有多少个原因,也不论有多少个结果,总之,它是有原因和结果的。所以,因果律仍然是绝对成立的。

回答:既然原因有无数个,结果也有无数个。也就是说,人类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原因,什么是结果。因为原因有无数个,人们就不知道到底哪个是原因;因为结果有无数个,人们也不知道到底哪个是结果。所以,无数个原因和结果与不知道原因和结果是等同的。因此,因果律不是绝对成立的。

当然,这不说因果律没用了。只是说因果律不是一种普遍的、必然的规律。作为一种思维逻辑来说,它的用处非常大。只要我们切记它不是绝对的。

因为人类认识能力的局限性,所以我们不能完全认识真实的物体,这就使得怀疑具有了无限性。在生活中,我们发现,孩子的问题常常是一个接着一个,直到把父母问得哑口无言,甚至会恼羞成怒。怀疑是没有穷尽的,它可以一个怀疑接着一个怀疑,一直持续下去。这就是怀疑的无限性。

因为人类不是全知的,而怀疑具有无限性。所以,总会有一个问题是人们回答不出来的。例如,对于宇宙和物质的起源,人类几乎是一无所知的。所以,无限的怀疑必然会导致虚无主义的产生,这时,一切都没有了意义。

对于虚无主义,我们应当怎么办呢?这就说到了怀疑的意义。法国哲学家笛卡尔(1596年-1650年)比休谟早出生了100余年,他被誉为欧洲近代哲学之父。他说:“绝不承认任何事物为真,对于我完全不怀疑的事物才视为真理。”这句话解释为:人们尽可以怀疑一切,但怀疑的目的不是为了怀疑,而是为了找到我们所确信不疑的真理(或者信仰和知识)。笛卡尔指出了怀疑的目的(即意义)以及怀疑的方法。这是他对哲学的最伟大的贡献之一。

为什么说人们尽可以怀疑一切?这个问题笛卡尔没有回答,这是休谟回答的,所以我们把对休谟的理论的论述放在了前面。

为什么怀疑不是目的呢?因为怀疑具有无限性,而无限的怀疑只能使人陷入虚无主义。这时,一切都失去了意义,包括怀疑本身。

为什么说怀疑的目的是为了找到真理?因为虚无主义是没有意义的,它不能为人们带来任何益处。例如,死亡是没有意义的。所以,当人们陷入虚无主义时,应当回到最初的原点,改变探索的方向,如此,才能继续前进。

在探索的过程中,人们会获得很多知识,这些知识有真、有假,有对、有错,只有真实的、正确的知识才能使我们相信。而真实的、正确的知识就是真理。所以,怀疑的目的是为了寻找确信不疑的真理。

明白了怀疑的目的,人们就不会陷入虚无主义,或者说即便陷入虚无主义,也可以从中挣脱出来。例如,人们思考人生的意义,就必须面对死亡的问题。死亡是没有答案的,人们从中找不到任何意义。如果因此认为人生没有意义,就会陷入了虚无主义。这时,人们应当跳出死亡,重新回到问题的出发点,就会发现生存,而生存才是人生的意义。

明白了怀疑的目的,人们才能相信自己的感觉。虽然有人认为感觉是不可靠的,但是,实际上不是感觉出现了问题,而是人类的理解出现了问题。例如,海市蜃楼,眼睛只告诉人们存在这个影像。如果理解成真实的人或物体,这是理解出现了问题。所以,感性具有可靠性。正是由于感觉的可靠性和唯一性,所以,人类才能产生感性认识,进而发展出理性认识。

现在,我们应当明白怀疑的方法:当人们寻找不到任何答案或意义的时候,怀疑已经到了尽头。这时,人们应当回到问题的原点,改变怀疑的方向,自然会找到我们所需要的答案和意义。这就是怀疑的基本方法。

当代中国社会缺少怀疑精神,这一点很多人都意识到了。但是,为什么会缺少怀疑精神呢?很多人把原因归结到政治、思想、教育等原因。政治、思想、文化等原因确实是导致中国缺少怀疑精神的诸多原因之一,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绝大多数人没有意识到的:中国人不明白怀疑的意义和方法。因为不明白怀疑的意义,所以,人们忽视怀疑的重要性。因为不懂怀疑的方法,使得人们不能有效的思考方法,所以,人们很难得出真理。由此导致对于社会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人们提出的解决方案大都是流于表面且似是而非的。其重要原因即是未能进行有效的思考,使得我们的思想没有办法变得深刻,以致文化的基本概念都出现了问题。例如,什么是智慧?什么是道德?什么是公知?人们对其概念都是模糊的。这也是中华文化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

怀疑产生后,人们总会得到一个答案,不管这个答案是真还是假、是对还是错。例如,关于人类起源和世界起源的问题,中国有盘古开天、女娲造人的传说,西方有神创世、神造人的传说,等等,很多民族都有类似的传说,这是古人给出的答案。

也许有人说,有些问题确实找不到答案。例如,死亡就没有答案。其实,没有答案也是一种答案。例如,考试时遇到不会的题目,说明我们还没有掌握与这个题目相关的知识;现代人类尚未找到宇宙起源的答案,说明我们还不了解宇宙的起源,等等。

有了答案之后,我们是不是要接受这个答案呢?英国近代的经验主义哲学家洛克、休谟和贝克莱告诉我们,必须对这个答案进行验证。例如,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为什么得到承认?是因为万有引力对物体落地、天体运行和潮汐等现象的解释得到了验证,并且其关于海王星和冥王星的预言也得到了证实。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为什么得到承认呢?是因为他的关于光线弯曲的预言被英国科学家的观测证实了。不止科学知识需要经过验证,人类所有的知识都要经过验证。只有经过验证的答案才能够被我们所承认,所以,验证是追寻真理的必不可缺少的步骤。

验证必须是可重复的。即不论何人、何地、何时,只要他进行验证,都能够得出相同的结论。当然,这种结论一般不会完全相同,但至少是基本相同的。例如,2016年,河北科技大学韩春雨论文造假一事,原因即在于他的实验别人无法重复。我国有句俗语:“信则有,不信则无”,这句话即是一种迷信的说法。因为有是存在,无是不存在,如果存在与否只取决于个人的意识,这就是无法验证的,也就不是事实。

在第三卷第四章里我在论述思考时讲过,思考是从感性到理性,然后再返回感性的过程。为什么要返回感性呢?因为理性认识必须得到感性认识的验证。没有经过验证的理性认识只能是迷信或假说。

经过验证的结论是真的,没有经过验证的结论的假的。也就是说,验证得出的是真与假,而不是对与错。所以,验证要符合“客观标准”。如果要验证对错,则需要“人性标准”。也就是说,凡是虚假的即是错的;只有真实的才需要再去区分对错。

实验是验证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方法。这是英国哲学家弗朗西斯.培根提出的,他说:“自然的奥秘在技术干预之下,比在自然活动时更容易暴露出来”,强调通过科学实验这种能够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活动,才能获取更深刻的认识。但是,实验具有局限性。例如,牛顿第一定律,即惯性定律。人们永远无法在任何实验中找到完全符合惯性定律的物体。这就显示出理性的重要性。

“怀疑-解答-验证”,这是思考的基本方法,也是思考的基本过程。所有的思考必须经过这个过程,人们才能获得正确的认识。反之,人们将很难得到正确的知识。人类在追寻知识的过程中,虽然在很长的时期内,并不知道思考的基本过程。但是,通过生存实践,真的留下来,假的则被舍弃。就是在无意识的施行这个过程。因此,认识了这个过程和方法,人们就可以更好地处理在生活中遇到的全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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