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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陈炯明】百年沉冤:认识与评价陈炯明十大误区(下)

 天使守护2012 2022-07-21 发布于广东
〖编者按〗陈炯明是一个伟大的人物(这有大量的史实证明,而且得到大多数公正的、不戴有色眼镜的人的承认),但由于历史的原因,他又成了一个有争议的人物。我近二十年潜心研究陈炯明,发表了陈炯明研究一系列文章,其中2011年发表的《百年沉冤:认识与评价陈炯明十大误区》反响较大,被三四家报刊转载,同时引起致公党中央和当时广东省委负责统战的省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同年被广东省历史学会列为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研讨会研讨主题。今天继续“一评陈炯明”。
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可以认定:第一份报告是真实的。第二份报告如果不是伪造的,至少是注水的。理由如下:
1.黄陈公谊私交甚笃,黄兴不可能胡言
纵观黄兴与陈炯明的公谊私交,黄兴作为一个政治家不会如此胡言。且举几例:1909年12月,朱执信写一短信,让陈炯明带给黄兴(时在香港),介绍他们相识。陈、黄一见如故,彻夜长谈。黄坦诚目前处境艰难,燃眉之急就是食宿问题。陈即向弟弟陈炯晖“借”了千余元,解决黄的燃眉之急。并将“乐群书报社”介绍给黄,作为联络地点。两者首次会面,陈就倾力支持,黄大为感动,视陈为知己。1911年1月黄在香港组建统筹部,任部长,策划、领导广州(黄花岗)起义,委以陈身兼3职,足见黄对陈的倚重。事后的1911年12月,广东组军北伐,黄兴致电胡汉民称“闻竞存兄军亦北上,喜极”。1914年,陈炯明、黄兴、陈独秀、熊克武等在南洋组织欧事研究会,联名反对孙中山肢解国民党组织中华革命党。1915年,陈炯明与黄兴联名通电讨袁。再者,目前史界均认为第一份报告是真实的情况下,黄兴在第一份报告中称陈炯明为“竞存兄”,没有丝毫埋怨之意,怎么会在第二份报告中来个180度转弯?凡此种种,足见黄兴不可能在第二份报告上认为陈炯明“不足以共大事”甚至要其老命——须亟除之,免为后患”,这显然是别有用心的人加上去的。
再从黄兴后人的态度,也可以看出端倪:事隔50多年后的1963年,在当时有要人重提陈是广州起义“可耻的逃兵”之后,黄兴之子黄一欧为正视听,将黄兴《致海外同志书》发表于《近代史资料》1963年第2期(现藏政协湖南省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很显然,黄一欧出示其父的《致海外同志书》是表明其看法。
2.谢良牧还陈炯明一个公道
谢良牧(1884—1931年),原名钧元,字叔野,广东梅县松口人。1905年在日本加入同盟会,在黄兴手下任执行部会计部长。1907年参加许雪秋领导的黄冈起义。1911参加黄花岗起义。1922年“六一六事变”发生时,陪侍孙中山于永丰舰。国共第一次合作时当选国民党中央临时候补执行委员,大本营少将参议。第一次东征曾任中路“讨贼”军总司令。1923年曾任孙中山的广东政务厅长。1927年北伐结束淡出政治,定居广州。可见谢良牧不是陈的人,相反可以说是敌人了。但是1928年10月,谢良牧在广州邀同盟旧侣,出示黄兴亲笔《致海外同志书》,将该书称之为《广州起义报告书》。他在跋语称:“此辛亥三月二十九之役黄克强先生之第一次报告书也,为先生走出香港、蜇居养伤时所作。经同志传阅后,即留余处。匆匆十余年,以国事嬗变,忧患迭乘,未遑顾及。今岁黄花节,同盟归侣曾与是役者闻书尚在,多来索观。余维后死之责,并循诸友命,因付装池,其垂久远。横流未艾,谨志此以贻后贤。民国十七年十月一日谢良牧记于广州(段云章、沈晓敏:《孙文与陈炯明史事编年》,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3年10月版)。1931年6月,谢良牧在广州逝世,该书原件也随之下落不明。各位看官请注意,这时候也就是 “六一六事变”6年之后,此时陈炯明早已“失势”,日落西山,而国民党、蒋介石势力如日中天。谢良牧出示黄兴《致海外同志书》无疑给某些诬蔑陈炯明的宵小之徒一记响亮的耳光,还陈炯明一个公道。
3.胡汉民承认误会
胡汉民脱离政治之后,终于在其自传中承认自己写的《广州起义报告书》,“对于三人(陈炯明、胡毅生、姚雨平)之批评,实有误会”,早已深感内疚,因军书旁午中,不及改正。(段云章、沈晓敏:《孙文与陈炯明史事编年》,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3年10月版)
以上事实说明老一代政治人物在做某些违心之事时也许是出诸无奈,但只要良心未泯,迟早会将一些事实说出。但是纵是说出真相,却未能正本清源,这也许是“历史”的无奈。
误区八——陈炯明拥护袁世凯

在陈炯明的五大罪状中,有一条是“拥护袁世凯”。实际上,陈炯明是反袁拥孙的,且看事实:
1.公开演说反袁
1913年3月,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暗杀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宋教仁,对于宋教仁被刺案,国民党广东支部于1913年4月13日召开追悼大会,陈炯明公开演说云:“宋公死事似与政府极有关系,吾人不可不注意。现在为法治之国,政府有违法行为,皆得以法律范围之。”(《民立报》1913年4月15日)。在与香港西报记者的谈话时,他说:“为什么我们要反对袁世凯?他不但屡屡毁失信约,而且他根本就不是一个合法总统。他的临时总统任期已满,国会尚未另选总统,他是自己在做总统,未得人民的支持。一省跟着一省,起来反对他,在未有正式宣布独立的省份里,反对他的情绪亦极剧烈……”(《士蔑报1913年7月26日)。
2.发布讨袁通电
1913年6月14日袁世凯罢免胡汉民而任命陈炯明为都督,陈于20天后的7月4日才正式就职,14天后的7月18日,即宣布广东独立。日后史实证之,炯明在这34天里,实际是暗中布置讨袁工作,采取与黄兴一致的行动。(《辛亥汇集》1980,4:49~50)。
爆发二次革命后,7月18日广东都督陈炯明亲到广东省议会会议,征求议会同意讨袁。紧接着在省议会宣布独立,又向各省发布讨袁通电。二次革命失败后,龙济光率队由梧州沿西江南下,以广东副护军使的名义,发出通缉陈炯明的檄文,文中有“此次入粤平乱,兴讨陈逆炯明一人。地方官警,水陆军队,望风归附者,概仍原职,官俸军饷,均中央担任。无论诸色人等,能斩陈炯明首级,来营投纳者,赏银六万元”之语。(《华字日报1913年8月2日)。陈不得不逃亡香港,这些都是事实,如果陈炯明拥袁,会有这样的后果吗?
3.成立共和军继续反袁
1914年冬,陈炯明自法国返回新加坡后,即积极筹备讨袁工作。1915年12月12日,袁世凯便宣布恢复帝制。陈于此时潜回东江,在惠州召集旧部,组织“广东共和军”,继续讨袁(《陈炯明年谱》1957,20)。据1916年4月里上海《中华新报》的一段报导:此次粤省共和军,以陈炯明为主干……。(陈)联同柏文蔚,林虎,钮永建,李烈钧,熊克武,龚振鹏,谭人凤,李根源,冷□,耿毅等,设总机关于新加坡,以“水利速成社”名义,向南洋各埠,募集款项,即定西南诸省为发难地点,中北部为响应,早经派人分途布置。嗣筹安会发生,各省将军如唐继尧等遣人向陈,李,钮,林诸人接商,遂有九省同盟之风传……(《中华新报》)同年6月,一心想当皇帝的袁世凯在全国的讨伐声中死去,陈炯明被北京政府封为“定威将军”。
反袁还是拥袁?以上事实胜于雄辩!
误区九——陈炯明刺杀邓铿

陈炯明五大罪状中,刺杀邓铿赫然列入,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众人认为陈炯明是军阀,军阀杀人,便深信不疑,何况指陈炯明杀邓铿是胡汉民说的、是孙中山说的。但陈是胡、孙的异己者,靠冤家对头的指控来定罪,能成立吗?然而大部分“史料”例如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的《民国人名辞典》“邓铿”条,仍是根据胡汉民的话来做结论的。长久以来,众人指控陈炯明杀人,却甚少有人怀疑会不会是有人“贼喊捉贼”?
1922年3月21日,粤军参谋长邓铿从香港公干回省,在广九车站突然遇刺,两天后身亡。国民党“官史”一向一口咬定邓铿是被陈炯明暗杀的,其实这是一大冤案:
1.陈炯明杀邓理由不成立
杀人总有缘由,何况所杀之人不是一般人。众所周知,邓铿是陈炯明的亲信,是从惠州开始就一起打天下的亲密战友、手下第一大将,得力的参谋长,两人关系非同一般:1921628日,陈炯明进军广西时,由邓铿全权代行职务,次年2月,陈回海丰老家,仍由邓全权代行职务,可见信任之专。到邓死时,陈、邓两人毫无摩擦不和的迹象。如果说陈不信任邓了,他大可以粤军都督的地位来解他参谋长之职,用不着出此下策。杀人要有动机,陈炯明有何必要杀邓铿?又没反对自己,正是需要人才之际,谁会这么蠢,派人去暗杀忠心自己之心腹?于情于理,可能性不言而喻。
2.史料证明陈炯明杀邓不实
再来看史料:据著名史学家罗香林记述:“公(邓)知凶手所自来,且身中要害,知不能免,急命司车者驶回省署,告陈公(炯明)暨家人亲友以后事”(罗香林:《革命先烈邓公仲元传》)《陈炯明叛国史》也说:“邓被刺后,抬入总司令部,曾向大众叹气言曰:'我知参谋长地位危险,何必自己人杀自己人。’有问凶手为谁者,邓又叹气,谓:'我认得,真不料他杀我。’”。当时由陈炯明亲自将邓铿送往韬美医院救治。各位看官应该明确一点:邓铿受伤后是清醒的,而且表明“识得凶手”(这就证明“官史”说陈炯明指使人雇凶暗杀邓之说法之谬,既然雇凶暗杀,邓如何识得?),如果明知凶手与陈炯明有关,那么邓铿怎么会在受伤后马上返回省署(陈炯明办公的地方),又怎么会叫人马上通知陈炯明呢?这不是自投罗网,自寻死路吗?这些都是再常识不过的问题了。
3.旁证说明陈炯明不是杀邓凶手
邓家对陈的态度也可以说明问题,后来陈炯明辞职离开广州时,“邓仲元(铿)夫人及邓之介弟闻讯,赶至车站送行,陈与之谈话甚久,语及邓仲元身后时局之状况,相对泣下”(《申报》1922年4月30日)。可见邓的亲属根本不认为陈是幕后黑手,陈邓两家还一直保持着通家之好。 
再来看中立者的看法:密切关注局势发展的驻穗美、英两国领事馆认为——刺杀邓铿,是孙派国民党人所为。美国副领事在1922年4月4日有一份报告说:“关于谋杀邓铿的动机,我从外国情报探得两报告,一说是广西系所为,另一说是国民党,以警告陈炯明而下毒手”英国总领事在4月22日也有一份报告说:“国民党谋杀陈炯明的参谋长邓铿,现已为众所周知的事实” 
这样真相大白的事情,居然可以成为罪状,什么才是真正的历史?
误区十——陈炯明炮轰总统府

陈炯明炮轰总统府”(俗称“六·一六事件”),是“历史”“公认”陈炯明最大之罪状。
让我们先来看“六·一六”事件前后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1.孙中山引燃“六·一六”事件
驻守在广西的粤军,在听到陈炯明下野的消息后,顿时沸反盈天。1922年5月8日,孙中山委任陈炯明的部下叶举为粤桂边督办,以示对粤军的信任,然而叶举并不领情,5月20日,他率领六十多营粤军,突然开入省城。这时候时候孙本不应来穗,可是孙6月1日执意冒险率领两营警卫,从韶关返回被粤军重重包围的广州。6月2日,孙在总统府设宴招待粤军将领,竟没有一个高级军官应邀前来,只来了几个中下级军官。他对那几个小军官说:“告诉你们的长官,不要以为据守白云山,便可胡作非为,我立刻上永丰舰,升火驶入东江射击你们,连你们的根据地也一并铲除!现在东江水涨,永丰炮舰可以直行驶入陈炯明的老巢!” 
孙中山一连拍了三封电报,要求陈炯明立即到广州面商一切,又派人到惠州催促。但陈拒绝在这个时候到广州。他说,在省城军队撤出之前,他都不打算到广州。显然,他不希望被人误解。陈曾经说过,一旦粤军叛孙,则“天下之恶皆归焉”,这是他所不愿意看见的。 
然而,局势在继续恶化,6月3日,叶举宣布广州戒严,大街通衢,遍布岗哨。6月12日,孙中山邀请广州报界出席茶会,他通过报纸向陈和粤军挑战:“我下令要粤军全数退出省城30里之外,他若不服命令,我就以武力压服他。人家说我孙文是车大炮(讲大话),但这回大炮更是厉害,不是用实心弹,而是用开花弹,或用八英寸口径的大炮的毒气弹,不难于三小时内把他六十余营陈家军变为泥粉。但残害六十余营的军人,且惊动全城的居民,不免过于暴烈,但我不如此做去,他们终不罢休。我只望报界诸君,主持正义,十天之内,做足工夫,对于陈家军,加以纠正。陈家军若改变态度,即不啻如天之福,万一无效,就不能不执行我海陆军大元帅的职权,制裁他们了。(《申报》1922年6月19日)。这无异火上浇油。
2.陈炯明没有参与炮轰事件
陈炯明没有策划、参与炮轰事件,相反,曾加以劝止。6月15日深夜,粤军高级将领在郑仙祠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发动军事政变,驱逐孙中山下台。就在这危急关头,“陈炯明在惠州派秘书陈猛荪持亲笔信劝止叶举……信大意说孙中山出兵北伐如果能胜固好,如其失败,我以陆军部长身份暂将部队调返东江训练,做充分准备,到时仍可收拾残局。陈猛荪持信送到郑仙祠。叶举阅后,当着陈猛荪的面将信掷落地上,说陈炯明不知军事,还说:回东江哪里找吃的?叫陈猛荪回报陈炯明事情已不容不发……陈炯明怒不可遏地把茶盅也打碎了。”(彭智芳:《叛孙前后的陈炯明部队》)
人无完人,陈炯明也不例外。处于“城头变幻大王旗”乱世之民国,陈炯明尤难免没有过错,比如处决《佗城报》编辑发行人陈听香就是过失之一。但是这样一个功远大于过的伟人,为何身背如此之多的不实“诬蔑诟谇”,确实值得深思。“六·一六”事变后,凸显了蒋介石在孙中山营垒中的地位。此人原曾为陈氏部属,但一直不投缘。后来蒋氏两度东征,势力坐大,控制了国民党的兵权,同时也控制了话语权,从而影响了中国半个世纪多的历史,此中奥妙,似乎还未引起多少人去关注,其实这正是官史“坐实”陈几大罪状的深层原因所在。
实际上,还是有人发出公正的声音的,比如陈逝世后各个政要、名人撰写的挽联。试举几例:胜地卜西湖,供过客千秋凭吊;英灵耀南粤,腾紫薇万丈光芒!——中国国民党元老、中统局局长陈立夫挽陈炯明;一身外竟能无长物,青史流传,足见英雄有价;十年前所索悔过书,黄泉送达,定邀师弟如初。——教育家吴稚晖挽陈炯明。此外还有居正、邹鲁、吴佩孚、陈铭枢、黃绍竑等一大批大名人送的挽联。挽联固然有溢美成份,但是,如果陈炯明真是坏人,相信这么多的政治名人、著名将领、著名学者,避之恐不及,更不会给予如此之高的评价。颂扬过当,岂不贻笑他人,自贬身价?且挽联所指,不乏是对史论指责陈炯明的重大错误的辩正。同时,而对于国民党史家对陈炯明的“诬蔑诟谇”,国民党元老之一的莫纪彭亦无不痛心疾首:“大多出诸个人之恩怨好恶,而各种批评之悖于史实者,莫甚于否定竞存献身革命之光荣经历。可惜,这种声音太少、太弱,而国人又“擅长”“一沉百踩(墙倒众人推)”,陈炯明被错误认识、评价似乎就“顺理成章”了。
历史应该是公正的,但是历史往往是被扭曲的。历史人物和事件往往具有多面性、多重性和矛盾性,并有一个发展变化过程,研究者要以平常心态,凭其直觉与良知,爬梳史料,分析原委。如能如此,从当时社会环境、情势客观去看,陈炯明的是非功过,确实值得史家们掩卷三思。可惜“历史”是这样的一边倒!
正是:
失权势指疵摘瑕,得权势蝇集蚁附,且俟千秋万代,国民公论自难诬。
【主要参考文献】
[1]段云章、倪俊明编:《陈炯明集》.中山大学出版社.1998年9月
[2]汕尾市人物研究办公室:《汕尾市人物研究史料——陈炯明与粤军研究史料》.1994年
[3]叶曙明:《告诉你一个真实的陈炯明》.《南方周末》.2003-10-30
[4]段云章、沈晓敏:《孙文与陈炯明史事编年》.广东人民出版社.2003年10月
[5]沈洛羊、陈治赠:《向独裁宣战的淡水农民起义》.《汕尾日报》.2011-5-21
[6]陈治赠:《纪念黄花岗起义100周年——复原黄花岗起义的真相,是最实在的纪念》(网摘)
[7]段云章、倪俊明:《陈炯明与地方建设》.《陈炯明研究文选》(海丰县仁荣中学陈炯明学术研究会科研室编)
[8]《民生日报》(广州),《申报》《时报》(上海),《华字日报》(香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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