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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抵退税后加计抵减是否需要转出?

 Wain X-Ding 2022-07-22 发布于安徽

留抵退税后加计抵减是否需要转出?

起初,财税微波觉得讨论这个问题,有些“秀智商”的下限

但是,据说有的税务机关却这样要求。

不过财税微波在深圳、海南税务局官方网站上,以“加计抵减”、“留抵退税”为关键词搜索,没有找到这样的内容。哪位朋友如果有,请给个链接过来。

延长到2022年的增值加计抵减政策,是指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或15%,抵减应纳税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大家可以自行从增值税暂行条例与36号文及其他文件中查找。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留抵退税”不是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相反,留抵退税退的是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能从(以后期间)实现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还准你留抵么?

如果符合加计抵减条件的纳税人,本月申请留抵退税,然后按退税额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相当于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取得可能是月息10%或15%的贷款。

玩儿纳税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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