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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满2年提起诉讼离婚,这5种证据还需要拿出其一

 新用户73856505 2022-07-24 发布于上海

在我国,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包括性生活等)。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

工作地点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的,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比如,一个工作在北京,一个工作在上海,现一方提出离婚,提出已分居了两年,因为有工作地点的因素,法院很难认定构成婚姻法上的分居。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生活中,我们谈婚姻自由,其实不是说某个人的想法就能决定婚姻关系,结婚的时候需要双方自愿且满足法定条件才可以办理结婚证;离婚的时候也是一样,若双方自愿且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协议离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法院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

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也就是说,双方分居两年,可以成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依据,但是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邻居的证言证词,同时的证言证词等。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七十二条 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那么,具体还有哪些证据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1、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

2、一方在外居住的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等。

3、证人证言,也即“人证”,但是人证在这类诉讼中,单一证人证词的可信度不高,存在想离婚的一方勾结第三人作伪证的可能性。子女可以作为证人出具证言。

但因为子女和双方当事人的亲密关系,会影响证言的证明力,建议最好再找到其他证据作为佐证,比如,对方承认的书面或录音、亲友或邻居的证言等。

4、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分居文书或双方来往的邮件、聊天记录等可以证明双方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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