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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书章句集注》表述“程子曰”的四种变例 | 杨海文

 杨习之 2022-07-29 发布于重庆


《四书章句集注》表述“程子曰”的

四种变例


杨海文
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

来源:《中山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3期


摘要:《四书章句集注》既有常例,又有变例。如果说“程子曰”是常例,那它有四种变例:一是见于《大学章句》《中庸章句》的两例“子程子曰”,既具有等值《读论语孟子法》的“读法”含义,更具有独尊二程理学的“道统”含义;二是见于《大学章句》的一例“程子云”,意在表明存疑地采借程子之言;三是见于《论语集注》的三例“程子曰〇程子曰”,以〇为标识,试图将句解、章指这两个不同层次的注文区别开来;四是见于《孟子集注》的两例“程子又曰”,旨在提示前文由两人之言组成,其中一位必是程子。从《四书章句集注》表述“程子曰”的这四种变例看,体例问题是朱子四书学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关键词:《四书章句集注》;程子曰;常例;变例;朱子四书学

众所周知,朱熹(1130—1200)的《四书章句集注》大量征引从西汉到南宋先哲时贤的研究成果。据陈铁凡(1912—1992)统计,《大学章句》征引7条,《论语集注》征引574条,《孟子集注》征引319条,《中庸章句》征引32条,总计932条【1】。据申淑华统计,《大学章句》征引11条,《中庸章句》征引27条,《论语集注》征引585条,《孟子集注》征引333条,总计956条2。以上统计结果明显不同,可见这一问题值得深入研究,甚至有可能成为朱子四书学可持续发展的学术增长点。

程颢(1032—1085)、程颐(1033—1107)一般合称二程,亦可合称程子。程子之言是《四书章句集注》征引最多者,几近总数的三分之一。据陈铁凡统计,《大学章句》征引4条,《论语集注》征引198条(即大程语41条、小程语123条、未详何者语34条),《孟子集注》征引88条(即大程语54条、小程语14条、未详何者语20条),《中庸章句》征引6条,总计296条1。据申淑华统计,《大学章句》征引7条,《中庸章句》征引7条,《论语集注》征引208条,《孟子集注》征引92条,总计314条【2】。以上统计结果同样有较大差异。如何从引文的定量统计转入思想的定性分析,亟待提上朱子四书学研究的议事日程【3】。

《四书章句集注》对于被引作者的称谓,既有称“某子”者,亦有称“某氏”者。称“某子”者仅有董仲舒(前179—前104)、韩愈(768—824)、周敦颐(1017—1073)、张载(1020—1077)、二程,分别称作“董子”“韩子”“周子”“张子”“程子”。扬雄(前53—18)、邵雍(1011—1077)被称作“扬子”“邵子”,或者出现在被引作者的言说当中,或者只是朱熹注中的方便说法,自然不能统计为所谓称“某子”者。

称“某氏”者有赵岐(?—201)、马融(79—166)、何晏(?—249)、陆德明(约550—630)、吕大临(1040—1092)、杨时(1053—1135)、胡寅(1098—1156),等等,他们被称作“赵氏”“马氏”“何氏”“陆氏”“吕氏”“杨氏”“胡氏”。无论称“某子”者还是称“某氏”者,尊重其人之言均是题中之义。肯定其言与否认其言,都是尊重。称“某子”者少,称“某氏”者多,尊重前者之意远远高于后者,这也是不言而喻的。

称“某子”者、称“某氏”者乃是《四书章句集注》的常例。有常例,必有变例。将司马迁(约前145—约前87)称作“史迁”“太史公”,将扬雄称作“扬子云”“扬雄”,将诸葛亮(181—234)称作“诸葛武侯”,将吕希哲(1036—1114)称作“吕侍讲”,将李侗(1093—1163)称作“师”,将张栻(1133—1180)称作“张敬夫”,将萧何(?—前193)、王肃(195—256)、文彦博(1006—1097)、沈括(1031—1095)诸人径直称其姓名,凡此种种,均可视作称“某氏”者的变例。

至于称“某子”者,如果说“程子曰”是常例,那么,与之有别的“子程子曰”“程子云”“程子曰〇程子曰”“程子又曰”就是变例。这四种变例迄今罕见进入朱子四书学的研究视野,本文试作抛砖引玉之论。

一、见于《大学章句》《中庸章句》的两例“子程子曰”

作为变例的“子程子曰”有二,其一见于《大学章句》,其二见于《中庸章句》。我们首先做必要的文献学梳理,然后再做力所能及的论述。

(一)第一例“子程子曰”

《大学章句》的开篇有这样一段话:

子程子曰:“《大学》,孔氏之遗书,而初学入德之门也。”于今可见古人为学次第者,独赖此篇之存,而《论》、《孟》次之。学者必由是而学焉,则庶乎其不差矣。【4】

以上引自中华书局标点本《四书章句集注·大学章句》,收入《朱子全书》的《四书章句集注·大学章句》亦是同样的标点符号【5】。为方便下文的叙述,我们将这两种《四书章句集注》标点本称作“两种通行本”,或者分别称作“单行本”“全书本”。

《大学章句》开篇这段话显然不属于经一章的内容,但如何简称它呢?《朱子语类》卷14《大学一》包括“纲领”“序”“经上”三部分【6】,《朱子语类》卷17《大学四(或问上)》【7】以及《四书或问·大学或问上》【5】直接从经一章说起,均未涉及“子程子曰”一段,可见朱熹及其门弟子未曾有此问题意识。朝鲜学者宋时烈(1607—1689)编纂的《程书分类》卷8《大学·总论》指出:

《大学》乃孔氏遗书,须从此学则不差。(明〇遗吕与叔)

修身,当学《大学》之序。《大学》,圣人之完书也,其间先后失次(一作“序”)者,已正之矣。(伊〇遗邹德久本)

棣初见先生,问:“初学如何?”曰:“入德之门,无如《大学》。今之学者,赖有此一篇书存,其他莫如《论》《孟》。”(伊〇遗唐彦思)【8】

如果以“总论”简称“子程子曰”一段,人们至少可以不再随意冠名(如所谓“开篇”),更会明确知道《大学章句》完整地包括总论、经一章、传十章等三个部分。“总论”一语足以简称“子程子曰”一段,还因为二程指出:

子曰:《大学》,孔子之遗言也。学者由是而学,则不迷于入德之门也。(《河南程氏粹言》卷1《论书篇》)【9】

棣初见先生,问:“初学如何?”曰:“入德之门,无如《大学》。今之学者,赖有此一篇书存,其他莫如《论》《孟》。”(《河南程氏遗书》卷22上《伊川先生语八上·伊川杂录》)【10】

《大学》乃孔氏遗书,须从此学则不差。(《河南程氏遗书》卷2上《二先生语二上·元丰己未吕与叔东见二先生语》)【10】

以上三段话语出《二程集》,大致可以说是《大学章句·总论》之所本。为古籍打标点符号,其实不是易事。举凡引文,如果不明其出处,更是如此。《四书章句集注》的大多数引文不是照抄原文,而是经过朱熹整合的结果。上述两种通行本将《大学章句·总论》的一部分归为程子之言,另一部分归为朱熹之言。我们认为它们均是程子之言,并将《大学章句·总论》重新点校为:

子程子曰:“《大学》,孔氏之遗书,而初学入德之门也。于今可见古人为学次第者,独赖此篇之存,而《论》《孟》次之。学者必由是而学焉,则庶乎其不差矣。”

(二)第二例“子程子曰”

《中庸章句》开篇有一段话,并不属于第1章的内容。套用《程书分类》卷9《中庸·总论》的说法【11】,我们将它简称为《中庸章句·总论》。如此,《中庸章句》包括“总论+33章”两部分。两种通行本对《中庸章句·总论》的点校相同,原文如下:

子程子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此篇乃孔门传授心法,子思恐其久而差也,故笔之于书,以授孟子。其书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末复合为一理,“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其味无穷,皆实学也。善读者玩索而有得焉,则终身用之,有不能尽者矣。【12】

《中庸章句·总论》同样都是程子之言,而不是前为程子之言、后为朱熹之言。我们将这段话重新点校为:

子程子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此篇乃孔门传授心法,子思恐其久而差也,故笔之于书,以授孟子。其书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末复合为一理,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其味无穷,皆实学也。善读者玩索而有得焉,则终身用之,有不能尽者矣。”以上这段话可以分作四节,接着要做的工作是从《二程集》找出与之对应的语句。

为方便阅读与理解,我们将语出《二程集》的这些文字加以数目字的序号。

第一节是“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语出《二程集》的文字为:

[1]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河南程氏遗书》卷7《二先生语七》)【10】

[2]中者只是不偏,偏则不是中。庸只是常。犹言中者是大中也,庸者是定理也。定理者,天下不易之理也,是经也。孟子只言反经,中在其间。(《河南程氏遗书》卷15《伊川先生语一·入关语录》)【10】

第二节是“此篇乃孔门传授心法,子思恐其久而差也,故笔之于书,以授孟子”,语出《二程集》的文字为:

[3]尹子曰:“伊川先生尝言:《中庸》乃孔门传授心法。”(《河南程氏外书》卷11《时氏本拾遗》)【13】

[4]《中庸》之书,是孔门传授,成于子思。《孟子》其书,虽是杂记,更不分精粗,一衮说了。今之语道,多说高便遗却卑,说本便遗却末。(《河南程氏遗书》卷15《伊川先生语一·入关语录》)【14】

第三节是“其书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末复合为一理,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其味无穷,皆实学也”,语出《二程集》的文字为:

[5]《中庸》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末复合为一理。(《河南程氏遗书》卷14《明道先生语四·亥九月过汝所闻》)【14】

[6]《中庸》之言,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河南程氏遗书》卷11《明道先生语一·师训》)【14】

[7]《中庸》之书,其味无穷,极索玩味。(《河南程氏遗书》卷18《伊川先生语四·刘元承手编》)【14】

[8]如《中庸》一卷书,自至理便推之于事。如国家有九经,及历代圣人之迹,莫非实学也。(《河南程氏遗书》卷1《二先生语一·端伯传师说》)【14】

第四节是“善读者玩索而有得焉,则终身用之,有不能尽者矣”,语出《二程集》的文字为:

[9]善读《中庸》者,只得此一卷书,终身用不尽也。(《河南程氏遗书》卷17《伊川先生语三》)【14】

依据以上9条文献,可知朱熹熟稔《二程集》,所以《中庸章句·总论》均为“子程子曰”。《程书分类》卷9《中庸·总论》辑有14条文献,本文使用了其中的8条,但做了重新分类,同时增补了涉及“实学”的第8条。文献学功夫是解释学技巧的源头活水,由此可见一斑。

(三)“子程子曰”的两重含义

从《四书章句集注》看,“子程子曰”这一表述的实质是:为何在将二程通称“程子”之外,又有“子程子”的称谓?朱熹偶尔也有称“子程子”者,如《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40《答何叔京》指出:“或谓子程子曰:'心术最难执持,如何而可?’子曰:'敬。’”【15】但是这一情形在朱熹的作品中并不常见,多达140卷、版面字数230万言的《朱子语类》就未出现“子程子”的说法。

《大学章句》《中庸章句》两言“子程子曰”,所谓“子程子”究竟有何含义呢?一般认为:前一“子”字是夫子之意,引申为老师;后一“子”字是古代对男子的尊称,意为先生。“子程子”有尊之又尊之意,但从变例的角度看,如何进一步解释呢?本文提出两个猜想。

第一,两例“子程子曰”具有等值《读论语孟子法》的“读法”含义。读单行本《四书章句集注》可知,《大学章句》前有《大学章句序》,《中庸章句》前有《中庸章句序》,《论语集注》前有《论语序说》《读论语孟子法》,《孟子集注》前有《孟子序说》【16】。如果说《论》《孟》的两篇《序说》与《学》《庸》的二《序》等值,那么,为何前者有《读论语孟子法》,后者没有《读大学中庸法》呢?

如上所述,被本文简称并定名的《大学章句·总论》《中庸章句·总论》均为程子之言,前者语出《二程集》的3条文献,后者语出《二程集》的9条文献。《读论语孟子法》亦是辑录程子之言,凡9条【17】。仿照《读论语孟子法》的体例,这两个“总论”亦可称作《读大学法》《读中庸法》。

若作如是观,《四书章句集注》的文本结构将更齐整:《大学章句》前有《大学章句序》《读大学法》,《中庸章句》前有《中庸章句序》《读中庸法》,《论语集注》前有《论语序说》《读论语孟子法》,《孟子集注》前有《孟子序说》。

这里先要补充:真德秀(1178—1235)的《四书集编·大学》以及《中庸》通过辑录包括朱熹在内的诸家之说而注解两例“子程子曰”【18】,实已具备“读法”之意。但是,张居正(1525—1582)的《四书直解》卷1《大学》只是过录《大学章句》“子程子曰”一段,同书卷2《中庸》甚至没有过录《中庸章句》“子程子曰”一段【19】;唐文治(1865—1954)的《大学大义》只是过录《大学章句》“子程子曰”一段,《中庸大义》甚至没有过录《中庸章句》“子程子曰”一段【20】。

换句话说,如果一代代学者像真德秀那样注疏《学》《庸》,眼里同时有《读论语孟子法》,那么,显明《大学章句·总论》《中庸章句·总论》的“读法”含义,其实不是难事;由此判定《大学章句·总论》《中庸章句·总论》均是程子之言,亦是顺理成章之事。

另外,张栻的《孟子说》卷首《癸巳孟子说序》后亦有《读论语孟子法》【21】,内容与朱熹《论语集注》中的文字几乎完全相同。单行本中的《读论语孟子法》,题下注:“据清仿宋大字本补。”【22】复核影印的《宋本论语集注》,开篇为《读论语孟子法》,接着为《论语序说》【23】。全书本亦是这一次序【24】,而与单行本有别。

2018年8月14日上午,陈来先生为孟子研究院“准博士”培养专题课程讲《朱子的孟子学》,提到《读论语孟子法》有可能是后人添加的,而不是《论语集注》原有的。以上情形值得重视,但不影响《大学章句·总论》《中庸章句·总论》具有“读法”含义的总体结论。

第二,两例“子程子曰”具有独尊二程理学的“道统”含义。朱熹独尊二程及其理学,这是毋庸赘述的。具体到本文的论题,先看几条文献:

某要人先读《大学》,以定其规模;次读《论语》,以立其根本;次读《孟子》,以观其发越;次读《中庸》,以求古人之微妙处。(《朱子语类》卷14《大学一·纲领》)【25】

特其论说之详,自二程始;定著《四书》之名,则自朱子始耳。原本首《大学》,次《论语》,次《孟子》,次《中庸》。(《四库全书总目》卷35《经部三十五·四书类一》提要《四书章句集注》)【26】

然而尚幸此书之不泯,故程夫子兄弟者出,得有所考,以续夫千载不传之绪;得有所据,以斥夫二家似是之非。盖子思之功于是为大,而微程夫子,则亦莫能因其语而得其心也。(《中庸章句序》)【22】

“道统”之名,不见于古,而起于近世。故朱子之序《中庸》,拳拳乎道统之不传,所以忧患天下后世也深矣。(王柏《鲁斋集》卷11《跋道统录》)【11】

依据以上文献可知:其一,今天所见《四书章句集注》的次序是《大学章句》《中庸章句》《论语集注》《孟子集注》,这是按照卷帙的数量由少至多排序;朱熹编订《四书章句集注》的次序是《大学章句》《论语集注》《孟子集注》《中庸章句》,这是按照思想的内涵由外至内排序。

前者重量,后者重质,二者有质量之分。从朱熹的原意看两例“子程子曰”,《大学章句·总论》旨在定其规模,《中庸章句·总论》旨在求其微妙,其意可谓首尾呼应。其二,《中庸章句序》三言“道统”一词,二程“续夫千载不传之绪”,而《中庸章句·总论》紧接其后,其意可谓昭然若揭。要之,两例“子程子曰”具有独尊二程理学的“道统”含义。

既然两例“子程子曰”是从道统的高度独尊二程理学,《四书章句集注》为什么不全部使用“子程子曰”,而只是用过两次,将它作为常例“程子曰”的变例呢?在本文看来,原因可能有三:

一是用词避免繁琐。如果将“程子曰”全部写作“子程子曰”,势必显得繁琐。《四书章句集注》不言“大程曰”“小程曰”,而是称作“程子曰”,同样包含了此一用意。所以,朱熹曾说:“某释经,每下一字,直是称等轻重,方敢写出!”(《朱子语类》卷105《朱子二·论自注书·总论》)【27】

二是境界平实谦抑。钱穆(1895—1990)指出:“朱子先为《论孟精义》,只是把二程语及其他横渠以下九家之说依次附于《论》《孟》各章之次,而名之曰《精义》,则若《论孟精义》即已在此。此其先后易位,轻重倒置,而宋代理学家一种高自位置之心,亦从而见。其后朱子又将《精义》改名《要义》,又改名《集义》,每改一名,其平实谦抑之意益见。”【28】《四书章句集注》“平实谦抑之意益见”,亦是仅将“子程子曰”作为变例处理的写照【29】。

三是思想守正创新。钱穆认为:“故朱子之《论孟集注》,实乃朱子当时从程门理学转入《语》《孟》经学一大转手也。”【28】从《四书章句集注》看,朱熹借助作为变例的“子程子曰”,旨在照着讲二程;借助作为常例的“程子曰”,旨在接着讲二程。不管征引程子之言的数量有多庞大,它们也只是支援意识。照着讲、接着讲二程,目的则是自己讲自己,亦即从程门理学转入《论语》《大学》《中庸》《孟子》,将孔、曾、思、孟作为自己的集中意识。唯其如此,《四书章句集注》得以成为名垂千古的守正创新之作。

综上所述,见于《大学章句》《中庸章句》的两例“子程子曰”既具有等值《读论语孟子法》的“读法”含义,又具有独尊二程理学的“道统”含义,后者更为重要。

二、见于《大学章句》的一例“程子云”

《大学章句·传十章》指出:“见贤而不能举,举而不能先,命也;见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远,过也。”朱熹注:“命,郑氏云:'当作“慢”。’程子云:'当作“怠”。’未详孰是。”【30】其中,“郑氏云”语出《礼记正义》卷60《大学》:“命,读为'慢’,声之误也。举贤而不能使君以先己,是轻慢于举人也。”【31】

“程子云”语出《河南程氏经说》卷5《礼记·伊川先生改正大学》:“见贤而不能举,举而不能先,命也。(作'怠’之误也。)”【32】又见《河南程氏外书》卷11《时氏本拾遗》:“《大学》'举而不能先,命也’,'命’当作'怠’,字之误也。”【33】

从本文的论题看,《四书章句集注》仅此一例的“程子云”是“程子曰”的变例。“未详孰是”是揭开“程子云”作为变例的抓手,而且关联着《大学章句》如何对待《伊川先生改正大学》的校勘成果。

《大学章句》三见作为常例的“程子曰”。其一,《经一章》指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程子曰:'亲,当作“新”。’)”朱熹又注:“新者,革其旧之谓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当推以及人,使之亦有以去其旧染之污也。”【30】“程子曰”语出《伊川先生改正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当作'新’)民,在止于至善。”【32】

其二,《传五章》指出:“此谓知本,(程子曰:'衍文也。’)此谓知之至也。(此句之上别有阙文,此特其结语耳。)”I1“程子曰”语出《伊川先生改正大学》:“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四字衍。)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也。”【34】

其三,《传七章》指出:“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程子曰:'“身有”之“身”当作“心”。’”)朱熹又注:“盖是四者,皆心之用,而人所不能无者。然一有之而不能察,则欲动情胜,而其用之所行,或不能不失其正矣。”【28】“程子曰”语出《伊川先生改正大学》:“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者:身(当作'心’)有所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34】

以上引文的括弧内文字,见于《大学章句》者是朱熹的注文,见于《伊川先生改正大学》者是程颐的校勘。以“亲民”作“新民”,以“此谓知本”作衍文,以“身有所忿懥”作“心有所忿懥”,均是朱熹肯定地采借了程颢的校勘成果。“此谓知本”作为衍文,朱熹改动了程颐置放的位置,这也是需要注意的。

《大学章句》对程颢的校勘成果亦有未予采借者。其一,《传八章》指出:“所谓齐其家在修其身者……”【28】《伊川先生改正大学》指出:“所谓齐其('其’字衍)家在修其身者……”【34】其二,《传十章》指出:“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28】《伊川先生改正大学》指出:“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一本云:'彼为不善之小人,使之为国家。’)”【34】这两处校勘成果未被朱熹采借【35】。

笔者2019年5月在孟子故里邹城参与陈来、王志民先生主持的《大学解读》,曾经注意到“程子云”与“程子曰”的差异,并且略有解释【36】。借此机会,试作详细说明如下:《伊川先生改正大学》有六处校勘成果。《大学章句》未予采借者有两处,予以采借者有四处;其中,被肯定地采借了三处,被存疑地采借了一处。因其存疑地采借,故曰“程子云”;因其肯定地采借,故云“程子曰”。

因《四书章句集注》冠以“程子曰”者几乎为肯定地采借,故为常例;因《四书章句集注》仅此一例冠以“程子云”,又与郑玄对比而“未详孰是”,故为变例。钱穆的《谈朱子的论语集注》指出:“惟两说并存,在朱子意中总是前说较胜于后说。”【37】“郑氏云”在前,“程子云”在后,可见“未详孰是”四字当中也隐藏了玄机。

三、见于《论语集注》的三例“程子曰〇程子曰”

从《四书章句集注》看“程子曰〇程子曰”(亦即本文标题所说的连用“程子曰”),这一变例只是三见于《论语集注》。为了叙述的方便,我们完整地过录《论语集注》这三章的经文与注文(括弧内为注文)。

《论语集注》卷1《学而》涉及第一例“程子曰〇程子曰”的全文为:

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学则不固。(重,厚重;威,威严;固,坚固也。轻乎外者,必不能坚乎内。故不厚重则无威严,而所学亦不坚固也。)主忠信,(人不忠信,则事皆无实,为恶则易,为善则难,故学者必以是为主焉。程子曰:'人道惟在忠信,不诚则无物。且“出入无时,莫知其乡”者,人心也。若无忠信,岂复有物乎?’)无友不如己者,('无’'毋’通,禁止辞也。友所以辅仁,不如己,则无益而有损。)过则勿惮改。”

勿,亦禁止之辞。惮,畏难也。自治不勇,则恶日长。故有过则当速改,不可畏难而苟安也。程子曰:“学问之道无他也,知其不善,则速改以从善而已。”〇程子曰:“君子自修之道当如是也。”游氏曰:“君子之道,以威重为质,而学以成之。学之道,必以忠信为主,而以胜己者辅之。然或吝于改过,则终无以入德,而贤者亦未必乐告以善道,故以过勿惮改终焉。”)【I1】

〇之前的“程子曰”语出《周易程氏传》卷2《周易上经下·复》:“不远而复者,君子所以修其身之道也。学问之道无他也,唯其知不善则速改以从善而已。”【38】〇之后的“程子曰”语出《河南程氏经说》卷6《伊川先生论语解·学而》:“子曰:'君子不重则不威。’不厚重则无威仪,所学不能安固。所主在于忠信,所亲者必忠信。迁善不可不速,君子之自修当如是也。”【39】

以下两条材料与这一例“程子曰〇程子曰”或多或少有些关系:

吴知先问“过则勿惮改”。曰:“程子所谓'知其不善则速改以从善’,曲折专以'速改’字上着力。若今日不改,是坏了两日事;明日不改,是坏了四日事。今人只是惮难,过了日子。”(铢。时举录云:“最要在'速’字上着力。凡有过,若今日过愈深,则善愈微。若从今日便改,则善可自此而积。”)(《朱子语类》卷21《论语三·学而篇中·君子不重则不威章》)【40】

曰:谢氏所谓此章非论生知安行,如何?曰:圣人之言,皆为学者而言也。若生知安行,则固无所待于圣人之言矣,岂独此章而已哉!谢氏独以此章为非论生知安行者,则其于他章宜其每每过高而失之也。且人之为过,亦有浅深,不必专以过而改为困而学之事。以其所引颜渊、季路之事观之,亦自可见。盖此章之说,惟游氏为无病。而杨氏取友改过之说亦善,详味之可见。(《论语或问》卷1《学而第一》)【41】

依据前一条材料,可知〇之前的“程子曰”旨在解释《论语》本章的收句“过则勿惮改”,属于句解。依据后一条材料说的“盖此章之说,惟游氏为无病”,可知〇之后的“程子曰”及其紧接的“游氏曰”旨在解释《论语》本章的旨意,属于章指。程颐的原文“迁善不可不速,君子之自修当如是也”,实为句解;但朱熹只是截取“君子自修之道当如是也”,就由句解变成了章指。要之,这一例“程子曰〇程子曰”具有“句解+章指”的含义。其他两例也是如此吗?

《论语集注》卷4《述而》涉及第二例“程子曰〇程子曰”的全文为:

子曰:“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坦,平也。荡荡,宽广貌。程子曰:“君子循理,故常舒泰;小人役于物,故多忧戚。”〇程子曰:“君子坦荡荡,心广体胖。”)【42】

〇之前的“程子曰”语出《河南程氏经说》卷6《伊川先生论语解·述而》:“'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君子循理,故舒泰荡荡然。小人役于物,故多忧戚。”【39】此乃句解。〇之后的“程子曰”语出《河南程氏遗书》卷11《明道先生语一·师训》:“君子坦荡荡,心广体胖。”【43】此乃章指。这一例“程子曰〇程子曰”亦具有“句解+章指”的含义。

《论语集注》卷7《宪问》涉及第三例“程子曰〇程子曰”的全文为:

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为,去声。〇程子曰:“为己,欲得之于己也。为人,欲见知于人也。”〇程子曰:“古之学者为己,其终至于成物。今之学者为人,其终至于丧己。”愚按:圣贤论学者用心得失之际,其说多矣,然未有如此言之切而要者。于此明辨而日省之,则庶乎其不昧于所从矣。)【42】

《论语精义》卷7下《宪问》指出:“伊川《解》曰:'为己,欲得之于己也。为人,欲见知于人也。’”【44】此《解》是指《河南程氏经说》卷6《伊川先生论语解》。《论语解》存至《子罕》,而《乡党》以下均佚【45】。所以,第一个〇的“程子曰”不见于《二程集》,《程书分类》卷7《论语·宪问》径直认为它出自《论语注》(亦即《论语集注》)【46】。

第二个〇的“程子曰”语出《河南程氏遗书》卷25《伊川先生语十一·畅潜道录》:“'古之学者为己’,其终至于成物。今之学者为物,其终至于丧己。”【47】前者属于句解,后者属于章指,这一例“程子曰〇程子曰”同样具有“句解+章指”的含义。

“句解”“章指”是分析以上三例“程子曰〇程子曰”的关键词,其含义需要进一步说明。笔者在教学实践中曾以《孟子集注》卷3《公孙丑章句上》第6章的末段注文为例【48】,认为它包括音读、字训、经意、章指、他说、愚按等六部分,而且是《四书章句集注》注释体例最复杂的体现。

具体到本节的三例,朱熹没有撰写经意,而是以第一个〇的“程子曰”当作经意,所谓“句解”是对“经意”的通俗表述;朱熹同样没有撰写章指,而是以第二个〇的“程子曰”当作章指。它们足以显示朱熹对程子之言的重视与认同。如果朱熹撰写了经意、章指,这里的“程子曰”就属于“他说”,其重要性将有所降低。

〇是《四书章句集注》常见的符号标识,但罕见有人深入探讨,仅有前引钱穆的《谈朱子的论语集注》等少数并非专题性的文献可供参阅【49】。具体到本节的论题,〇的功能在于将句解、章指这两个不同类型的注文区别开来。这种情形在《四书章句集注》中仅有三例,所以属于变例。

何谓常例呢?朱熹时常连用“程子曰”,“程子曰+又曰”就是常例。两者的区分在于:常例关涉的注文属于“他说”的同一类型,而变例关涉的注文属于“句解”“章指”的不同类型。对于变例而言,〇醒目的划区作用、间隔功能至关重要。

四、见于《孟子集注》的两例“程子又曰”

(一)第一例“程子又曰”

《孟子集注·孟子序说》录程子之言六条,前三条为:

或问于程子曰:“孟子还可谓圣人否?”程子曰:“未敢便道他是圣人,然学已到至处。”(愚按:“至”字,恐当作“圣”字。)

程子又曰:“孟子有功于圣门,不可胜言。仲尼只说一个仁字,孟子开口便说仁义。仲尼只说一个志,孟子便说许多养气出来。只此二字,其功甚多。”

又曰:“孟子有大功于世,以其言性善也。”【48】

第一条语出《河南程氏遗书》卷19《伊川先生语五·杨遵道录》:“邓文孚问:'孟子还可为圣人否?’曰:'未敢便道他是圣人,然学已到至处。’”【50】第二条语出《河南程氏遗书》卷18《伊川先生语四·刘元承手编》:“孟子有功于圣门不可言。如仲尼只说一个仁义('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孟子开口便说仁义;仲尼只说一个志,孟子便说许多养气出来。只此二字,其功甚多。”【51】

前两条的语源确切,但第三条的语源模糊。一方面,《二程集》言“性善”二字少,言“大功”二字尤少,无《孟子序说》此条。可以匹配者,一是《河南程氏遗书》卷1《二先生语一·端伯传师说》指出:“凡人说性,只是说'继之者善’也,孟子言人性善是也。”【39】二是《河南程氏粹言》卷2《圣贤篇》指出:“子曰:人有颜子之德,则有孟子之事功。孟子之事功,与禹、稷并。”【52】另一方面,《孟子精义纲领》录伊川之言:“孟子有大功于世,以其言性善而已。”【53】可见《孟子序说》此条是朱熹守正创新程子之言使然,旨在凸显《孟子·滕文公上》首章所说“孟子道性善”独特的历史贡献及其人文价值。

以上是《四书章句集注》出现第一例“程子又曰”的上下文语境。单行本中的《孟子序说》将司马迁、韩愈、二程、杨时的12条文献都用单独的一段处理,《宋本孟子集注·孟子序说》则将每人的那一部分都当作一大段处理。对于本文过录的这三条,《宋本孟子集注》的表述为:

或问于程子曰:“孟子还可谓圣人否?”程子曰:“未敢便道他是圣人,然学已到至处。”(愚按:“至”字,恐当作“圣”字。)〇程子又曰:“孟子有功于圣门,不可胜言。仲尼只说一个仁字,孟子开口便说仁义。仲尼只说一个志,孟子便说许多养气出来。只此二字,其功甚多。”〇又曰:“孟子有大功于世,以其言性善也。”【54】

问题在于:“程子又曰”为何是“程子曰”的变例呢?先看前两条的结构。第一条由两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都有自身的说话人。第二条由一个部分组成,亦即只有一位说话人。这两条的结构可以视作“(1+1)+1”。再看后两条的结构。它们都由一个部分组成,亦即都只有一位说话人。

这两条的结构可以视作“1+1”。这一语句结构分析试图达成的结论是:当且仅当第一条有两位说话人,而且其中必有“程子曰”的常例,但可不分先后,那么,第二条方可使用“程子又曰”的变例;如果第三条的唯一说话人又是程子,就会恢复为常例,《孟子序说》录程子之言的后四条就是依据“程子曰+又曰”的常例而冠以“又曰”。

(二)第二例“程子又曰”

“(1+1)+1”的语句结构分析是判定以上“程子又曰”作为变例的抓手,它同样可以用于辨析《孟子集注》卷11《告子章句上》第7章末段出现的第二例“程子又曰”。与第一例相比,第二例的情形比较复杂,盖因两种通行本的标点符号各不相同。如果不能做出准确的断句,势必遮掩这一例“程子又曰”作为变例的含义。

先看单行本的断句:

然,犹可也。草食曰刍,牛羊是也;谷食曰豢,犬豕是也。程子曰:“在物为理,处物为义,体用之谓也。孟子言人心无不悦理义者,但圣人则先知先觉乎此耳,非有以异于人也。”程子又曰:“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此语亲切有味。须实体察得理义之悦心,真犹刍豢之悦口,始得。”【47】 

再看全书本的断句:

然,犹可也。草食曰刍,牛羊是也。谷食曰豢,犬豕是也。〇程子曰:“在物为理,处物为义,体用之谓也。孟子言人心无不悦理义者,但圣人则先知先觉乎此耳,非有以异于人也。”程子又曰:“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此语亲切有味。须实体察得理义之悦心,真犹刍豢之悦口,始得。【55】

断句是否准确,关键在于引文是否有与之对应的语源。在我们看来,其准确断句当是:

然,犹可也。草食曰刍,牛羊是也;谷食曰豢,犬豕是也。〇【56】程子曰:“在物为理,处物为义,体用之谓也。”孟子言人心无不悦理义者,但圣人则先知先觉乎此耳,非有以异于人也。程子又曰:“'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此语亲切有味。须实体察得理义之悦心,真犹刍豢之悦口,始得。”

这是因为“程子曰”至“程子又曰”的中间一段包括两部分,既有语出《二程集》者,又有不见于《二程集》者。一方面,《河南程氏粹言》卷1《论道篇》指出:“或问:'理义何以异?’子曰:'在物为理,处物为义。’”【57】《河南程氏遗书》卷11《明道先生语一·师训》指出:“理义,体用也。(理义之说我心。)”【58】

这是所谓“在物为理,处物为义,体用之谓也”语出《二程集》者。《孟子精义》卷11《告子章句上·“孟子曰富岁子弟多赖”章》亦指出:“明道曰:'人心之所同者何也?谓理也,义也。何谓理?何谓义?学者当深思。’又曰:'理义,体用也。’”【59】

另一方面,所谓“孟子言人心无不悦理义者,但圣人则先知先觉乎此耳,非有以异于人也”,则是不见于《二程集》者。语出《二程集》者,自然是程子之言;而不见于《二程集》者,显然是朱熹之言。不明于此,就会像两种通行本那样误断。

“程子又曰”语出《河南程氏外书》卷12《传闻杂记》:“'孟子曰:“养心莫善于寡欲。”此一句如何?’谢子曰:'吾昔亦曾问伊川先生,曰:“此一句浅近,不如'理义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最亲切有滋味。然须是体察得理义之悦我心,真个犹刍豢始得。”’”【60】单行本的断句准确,但全书本的断句有误。

对于此例当中“程子曰”至“程子又曰”的中间一段,人们凭借语感可判两种通行本的点读有误。有论者认为“在物为理,处物为义”属于程子之言,而“体用之谓也”以下属于朱熹之言【61】。阅读的语感与引文的溯源是重要的,但体例更关键。从语句结构分析看,“(1+1)+1”在此体现为“(程子曰+朱熹曰[隐去说话人身份])+程子又曰”。正因朱熹之言被隐去说话人身份,如果不做准确的引文溯源,尤其是缺乏“程子又曰”作为变例的体例意识,那么,就不会确定“程子曰”的收句之所在,于是像两种通行本那样误断也就在所难免。

综上所述,《四书章句集注》引语常见的“程子曰+又曰”属于常例,仅有《孟子集注》两次使用的“程子曰+程子又曰”属于变例。此一变例旨在提示前文由两人之言组成,其中一位必是程子。常例、变例都是体例的有机组成部分。明于《孟子集注》两言“程子曰+程子又曰”的体例问题,方能洞察二者之间隐含的曲折。“程子曰+又曰”均可点作“程子曰:'……’又曰:'……’”,但“程子曰+程子又曰”的句读则需三思而后行。

五、朱子四书学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

笔者曾指出:《孟子集注》“言简意赅,详略得当,体例谨严,致思缜密,因注大经典而成为新经典”【50】。钱穆曾指出:《论语集注》“如此之类,照理应在《集注》有一个'例言’,把他编撰之意加以说明,可惜朱子没有作。后人读《集注》,看似易,实不易”【51】。既是体例谨严,但又未作例言,所以后人读《四书章句集注》“看似易,实不易”。《四书章句集注》的体例问题,作为朱子四书学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值得深入全面地铺开。

本文认为《四书章句集注》表述“程子曰”有四种变例:一是见于《大学章句》《中庸章句》的两例“子程子曰”,既具有等值《读论语孟子法》的“读法”含义,又具有独尊二程理学的“道统”含义,后者更为重要;二是见于《大学章句》的一例“程子云”,意在表明存疑地采借程子之言;三是见于《论语集注》的三例“程子曰〇程子曰”,以〇为标识,试图将句解、章指这两个不同层次的注文区别开来;四是见于《孟子集注》的两例“程子又曰”,旨在提示前文由两人之言组成,其中一位必是程子。从体例的角度明于这四种变例,不仅可以准确地对原文做出句读,而且更能深刻地理解朱熹的思想。

本文的努力显然只是局部的探讨,而且内含着若干不足。其一,《四书章句集注》表述“程子曰”,是否仅有这四种变例呢?譬如《孟子集注》卷14《尽心章句下》末章的最后一段注文为:“〇有宋元丰八年,河南程颢伯淳卒。潞公文彦博题其墓曰:'明道先生。’而其弟颐正叔序之曰……”【59】本文开篇将“文彦博”视作“某氏曰”的变例,但未将“正叔”视作“程子曰”的变例,似乎就有些不周延。其二,本文处理“某氏曰”的变例,因为目前尚未进行个案研究,所以有待进一步完善。凡此种种,期待方家不吝指教。

具体到本文的研究,《四书章句集注》尚有一例“程子曰”不能归于肯定地采借。先看《孟子》9·662:“汤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颠覆汤之典刑……”再看《孟子集注》卷9《万章章句上》:“赵氏曰:'太丁,汤之太子,未立而死。外丙立二年,仲壬立四年,皆太丁弟也。太甲,太丁子也。’程子曰:'古人谓岁为年。汤崩时,外丙方二岁,仲壬方四岁,惟太甲差长,故立之也。’二说未知孰是。”【59】

此例“程子曰”,与上文“赵氏曰”对言,同样表示“二说未知孰是”之意。如依本文第二节所论,此例“程子曰”当作“程子云”。朱熹为何未做类似的处理呢?这似乎潜在地表明:常例较易遵行,而变例实难贯彻。完善其关联,寄望于来日方长;坦承此不足,方能心安而理得。

《四书章句集注》征引最多者是程子之言,几乎达到总数的三分之一。朱熹究竟如何看待二程呢?钱穆在《谈朱子的论语集注》一文中多次强调程朱之异,如说:

今检《集注》,统计它引用二程语,十分七八都放在圈下。这可证明朱子认为二程之说,非经“天平称过”,非与孔子原语意义一致。圈下又有“按”,这是朱子覆按那些圈下所引的话。诸位当知,朱子一生崇拜二程,后人也认他属于二程一脉的学统,故合称之为程朱;但在《论语集注》中,二程语多半放在圈下。如再把《二程遗书》中所有说《论语》的各条抄出,会发现很多为朱子所遗弃,即在圈下亦不予称引的。此乃与朱子起先由二程之说来探讨孔孟思想的途径大有不同了。西方人说:“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朱子的治学精神,实亦如此!【63】

朱熹与二程的思想差异是显而易见的,否则《四书章句集注》不可能成为程朱理学乃至整个中国儒学史上的守正创新之作。尊二程为道统,可谓《四书章句集注》对于二程予以守正一面的鲜明体现。它不仅包括本文重点分析过的变例“子程子曰”,而且包括《孟子集注》末章全文征引了程颐的《明道先生墓表》【64】。正是在此前提下,朱熹指出:“程先生《经解》,理在解语内。某集注《论语》,只是发明其辞,使人玩味经文,理皆在经文内。”(《朱子语类》卷19《论语一·语孟纲领》)【65】

从“理在解语内”到“理在经文内”,可谓《四书章句集注》对于二程予以创新一面的鲜明体现。就此而言,本文考证《四书章句集注》表述“程子曰”的四种变例,最终目的在于更好地领会朱熹用毕生精力注释《学》《论》《孟》《庸》四部大经典的体例与义理。无体则不立,本立而道生,斯之谓也。

注释
 
1 参见陈铁凡:《四书章句集注考源》,钱穆等著:《论孟论文集》,台北:黎明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81年,第60、63、67、68,60、61、64—65、67页。
 
2 参见申淑华:《<四书章句集注>引文考证》,北京:中华书局,2019年,第600,597页。
 
3 参见郭矩铭:《<孟子集注>对二程的引用:从文献与思想看》,中山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专业硕士学位论文,2019年5月。
 
4 (南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3页。
 
5 参见(南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第16,505页。
 
6 参见(南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1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49—281页。
 
7 参见(南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2册,第370页。
 
8 (北宋)程颢、程颐著,[朝]宋时烈编,[韩]徐大源点校:《程书分类》上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第346页;按,个别标点符号略有校改。又,中山大学图书馆未藏此书,承蒙华侨大学杨少涵教授惠赠复印本,特此致谢!
 
9 (北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第4册,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204页。
 
10 (北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第1册,第277,18,100,160页;按,个别标点符号略有校改。
 
11 参见(北宋)程颢、程颐著,[朝]宋时烈编,[韩]徐大源点校:《程书分类》上册,第355—356页。
 
12 (南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17页;(南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6册,第32页。
 
13 (北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第2册,第411页;按,个别标点符号略有校改。
 
14 (北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第1册,第160,140,130,222,2,174页。
 
15 (南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22册,第1808页。
 
16 参见(南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1—2、14—16、41—43、44—45、197—200页。
 
17 参见杨海文:《朱熹<读论语孟子法>溯源》,《中华读书报》2014年2月12日,第15版《国学》。
 
18 参见(南宋)真德秀撰,陈静点校:《四书集编》上册,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1年20,第9—11、103—104页。
 
19 参见(明)张居正撰,王岚、英巍整理:《四书直解》,北京:九州出版社,2017年,第1、21页。
 
20 参见崔燕南整理:《唐文治四书大义·大学大义中庸大义》,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8年,第6、68页。
 
21 参见(南宋)张栻著,杨世文、王蓉贵校点:《张栻全集》上册,长春: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240页。
 
22 (南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44,15页。
 
23 参见(南宋)朱熹集注:《宋本论语集注》第1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6年,第1—4、5—15页。
 
24 参见(南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6册,第61—62、63—66页。
 
25 (南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1册,第249页。
 
26 (清)永瑢等:《四库全书总目》上册,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93页下栏。
 
27 (南宋)王柏:《鲁斋集》,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86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66页上栏。
 
28 (南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7册,第2626页。
 
29 钱穆:《朱子新学案》第4册,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年,第206,206页。
 
30 后世,道统论日益盛行。《孟子师说·题辞》写道:“先师子刘子于《大学》有《统义》,于《中庸》有《慎独义》,于《论语》有《学案》,皆其微言所寄,独《孟子》无成书。”[(清)黄宗羲:《孟子师说》,吴光执行主编:《黄宗羲全集》第1册,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2012年,第48页]黄宗羲还为刘宗周写过《子刘子行状(二卷)》《子刘子学言(二卷)》(同上书,第208—262、263—329页)。“子刘子”类似“子程子”,亦是尊为道统之意。黄宗羲频繁醒目地使用“子刘子”,似与朱熹的平实谦抑形成某种对照。
 
31 (南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12,3,6页;按,个别标点符号略有校改。
 
32 (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第1675页中栏。
 
33 (北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第4册,第1132,1129页;按,个别标点符号略有校改。
 
34 (北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第2册,第410页;按,个别标点符号略有校改。
 
35 (北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第4册,第1130,1130,1130,1132页;按,个别标点符号略有校改。
 
36 (南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8,8,13,50页;按,个别标点符号略有校改。
 
37 参见杨海文:《为齐家而修身:<大学>传八章的思想史阐释》,《中国哲学史》年2020第3期。
 
38 参见陈来、王志民主编:《大学解读》,济南:齐鲁书社,2019年,第122—124页;杨海文:《为修身而正心:<大学>传七章的思想史阐释》,《江南大学学报》年2020第1期。
 
39 钱穆:《孔子与论语》,北京:九州出版社,2011年,第79页。
 
40 (北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第3册,第820页。
 
41 (北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第4册,第1134,1147,1150页。
 
42 (南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2册,第506页。
 
43 (南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6册,第624页;按,个别标点符号略有校改。
 
44 (南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102,155页。
 
45 (北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第1册,第134页。
 
46 (南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7册,第496页。
 
47 参见(北宋)程颢、程颐著,[朝]宋时烈编,[韩]徐大源点校:《程书分类》上册,第318页。
 
48 (北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第1册,第325,255,221,10页;按,个别标点符号略有校改。
 
49 参见(南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238,199页;按,个别标点符号略有校改。
 
50 参见钱穆:《孔子与论语》,第78—79页。
 
51 (北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第4册,第1236页;按,个别标点符号略有校改。
 
52 (南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7册,第643页。
 
53 (南宋)朱熹集注:《宋本孟子集注》第1册,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6年,第7—8页。按:两种通行本均无○的符号标识。
 
54 (南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30页。
 
55 (南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6册,第401页。
 
56 参见(南宋)朱熹集注:《宋本孟子集注》第4册,第94页。按:单行本均无○的符号标识。
 
57 (北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第4册,第1175页。
 
58 (北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第1册,第133页。
 
59 (南宋)朱熹撰,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修订本)》第7册《论语精义》,第777页;按,个别标点符号略有校改。
 
60 (北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第2册,第425页。
 
61 参见赖区平:《<四书章句集注>校读记》,《儒家典籍与思想研究》第8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130—131页。按:本文写作期间,赖区平(中山大学哲学系副教授)告知笔者,句读当作:“程子曰:'在物为理,处物为义,体用之谓也。’”
 
62 参见杨海文:《<孟子>极简史:历史、思想与读法》,《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年2020第5期。
 
63 参见钱穆:《孔子与论语》,第79页。
 
64 (南宋)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77,309页。
 
65 此种序号注释,以杨伯峻译注《孟子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3版)为据。
 
66 钱穆:《孔子与论语》,第78—79页;按,个别标点符号略有校改。
 
67 《河南程氏遗书》附录《伊川先生年谱》指出:“先生既没,昔之门人高弟,多已先亡,无有能形容其德美者。然先生尝谓张绎曰:'我昔状明道先生之行,我之道盖与明道同。异时欲知我者,求之于此文可也。’”见(北宋)程颢、程颐著,王孝鱼点校:《二程集》第1册,第346页。
 
68 (宋)黎靖德编,王星贤点校:《朱子语类》第2册,第438页;按,个别标点符号略有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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