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律师,我们介入诉讼,都是想赢的。为了这个目标,我们会努力很多,重视证据,梳理法律。但,就算在证据、法律,我们都占据优势地位的时候,排除掉司法腐败的问题,为什么有些案件的结果,还不尽如人意呢? 作为律师、作为当事人,我们不要忘了,是谁在决定着案件的结果?不是律师的雄辩,更不是律师的精彩表演。而是法官,是法官的内心确信。一句玩笑话,谁赢得了法官的心,谁就大概率赢得了诉讼! 我有一个案子,之前输得莫名其妙。今天开庭,碰到当初那个案件合议庭的法官,顺便聊起来之前那个案子。我抛出心中的疑问,为什么判我们输?真正让我们输的理由是什么?一定有什么原因虽没有写在判决里,但影响到了合议庭的裁决?你们到底是怎么想的? 她说问了我一个问题,“这个案子是真案子吗?”她说:“我一直怀疑这个是做出来的假案子。” 我深感惊讶,问她,你为什么觉得这个案子是假案子呢?! 她说,怎么那么巧,当事人就得罪了他全家人?为什么这一家子人都突然在同一时间起诉他? 我是惊诧的,自始至终,这个案子的承办法官们,谁都没问过这个问题?但没问,不代表,没有疑问?! 因为输了法官的心,案子向完全相反的方向发展了…… 其实上面法官的质疑,一点都不难回答。 我们由于过于自信案件的证据情况和法律适用了。反而忘记了关照,那颗最终决定案件走向的“心”。 告诉法官要依据哪个法条判案,是律师工作的基础。让法官了解案件的背景,和自己这方当事人的理、委屈和无奈,也是律师应该做的工作。 从情和理的角度,赢的法官的心,这是律师不该忽略的工作重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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