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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累!

 于哲律师 2022-08-12 发布于菲律宾

今天北京阴天,首都机场人也不多,安检似乎更严格了些,依旧很嘈杂,但却有些阴郁。

有咨询当事人给发信息,没有具体谈及案情,多是抱怨之词,我看到了,但没有给回复。一是我不想给回复,二是我也不知道如何给出一个合适的回复。

这抱怨之中有一句话格外让人无奈:“当今的行政诉讼比上访还累…”

我从不建议当事人走信访程序,如果再审、抗诉之后,结果仍不理想,我会建议当事人息诉罢访…

但站着说话不腰疼,很多当事人咽不下这口气,我心里很清楚,但也无可奈何…

我其实见过不少通过信访被纠正的案件,但我知道这概率微乎其微,且当事人身心曾经受过极大的痛苦。对于律师来说,诉讼程序都很难熬,又何况当事人自己呢…

明天在沈阳听证的案子是一个行政再审案件。历经数年,一审二审,我们当事人好不容易赢了。到了再审阶段,行政机关又拿出来很多“新证据”。

真的,明天得去掰持掰持:行政诉讼中什么证据才能够被称为新证据。

行政诉讼证据规定五十二条明确规定了三类证据才属于行政案件中的新证据:该延期提供而为获批准的证据、该依法调取而未调取的证据、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这规定可没说行政机关举证期限届满后发现的证据属于新证据。所以,不是你说你的证据是新的,就是新的。新与不新,是有规定的。

我曾经有一个民事再审案件,整个庭审,三方律师就在掰持一份我方提交的核心证据是否属于新证据。最后法院认可了我方的主张,案件得以再审改判。所以,再审是一个极其受限制的司法程序,原本在一审二审中无需多言的情况,在再审程序中要去反复论证、主张。

明天还想掰持掰持的另外一个点是:虚假诉讼。别拿虚假诉讼吓唬人,我这是一个行政案件,拜托翻翻法条好不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明确说,虚假诉讼只与民事诉讼关联。行政机关在其再审申请书居然控诉我的当事人构成虚假诉讼罪,是你搞笑,还是我无知…

这是一个行政案件,一个老百姓千辛万苦终究胜诉的行政案件,但真不知道啥时候能执行到位…

所以,当有当事人抱怨难和累的时候,我其实无话可说…这其实真的是又难又累…

写于首都机场

20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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