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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托雷平改革,沙俄挽救专制制度的最后一次尝试

 梦想童年594 2022-08-20 发布于江西

20世纪初俄国社会危机严重,国内状况日趋恶化,为挽救专制制度斯斯托雷平进行改革,其改革涉及各个领域,但以农业改革最具代表性。斯托雷平改革是俄国政府挽救专制制度的最后一次尝试,由于积弊已久,加上大贵族阻挠,改革以失败告终。

一 斯托雷平改革的背景

首先,俄国农业危机加深。19世纪末,俄国经济飞速发展,但农业发展十分滞后,虽然世界市场上俄国粮食所占比重大幅上升,但俄国农产品商品率低,加上世界性农业危机,俄国农民生活举步维艰。俄国工业虽然快速发展,但仍落后于西欧发达国家,1896~1900年世界工业总产值中,俄国所占比重仅为5.0%,法国、德国、英国和美国分别为7.1%、16.6%、19.5%和30.1%。19世纪末,俄国依然是农业国,3/4的人口从事农业生产,农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50%左右。虽然大多数年份收成较好,但个别年份仍歉收严重,1891年欧俄59%的农民受灾,1901年歉收引起俄国饥荒,受灾人口达2760万人。农民生活十分贫困,1861年农奴制改革之后农民虽可获得土地,却需要支付巨额赎金。20世纪初,欧俄2/3的土地依然归村社所有,1905年欧俄50省村社农户为948万户,约占农户总数的77.1%,拥有份地的农户为1229.8万户,占有份地1.4亿俄亩,有13.5万个村社,农民依然被禁锢在土地上。[42]因农奴制改革不彻底,俄国农民生活十分困苦,农民起义大规模爆发,1905年革命使俄国政府坚定了改革的决心。

其次,俄国被迫进行政治改革。1905年,迫于国内革命形势,尼古拉二世颁布诏书,决定成立国家杜马。成立国家杜马除满足资产阶级政治要求外,亦为平息社会动荡,稳定民众情绪。1905年10月17日,俄国颁布《整顿国家秩序宣言》,沙皇答应召开新的国家杜马会议,此后颁布国家根本法赋予国家杜马立法权,并要求相关机构研讨该问题。《整顿国家秩序宣言》颁布后,许多政党成立并参加国家杜马选举。20世纪初,全国已有100多个政党,主要政党为社会民主工党,社会革命党、立宪民主党和地主-君主派等党派,分别代表工人阶级和中小资产阶级利益。俄国第一届国家杜马选举于1906年3月举行。1906年5月,第一届国家杜马开幕。第一届国家杜马只是俄国政府平息革命的工具,并不是真正的改革机构,很快就被解散。1907年1~2月,第二届国家杜马进行选举,3月5日第二届杜马开幕,第二届国家杜马因与政府关系恶化被迫解散。1907年11月1日,第三届国家杜马开幕,任期五年,1912年解散。1912年11月,第四届国家杜马召开,1917年2月解散。国家杜马是第一次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产物,存在了四届,历时11年,根本目的是防止革命、稳定社会秩序和分化革命力量。

斯托雷平出身贵族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他在地方任职期间就十分关注农业和农民问题。1906年初,斯托雷平被任命为内务大臣,7月担任大臣会议主席兼任内务大臣,因其亲身经历和多年的地方工作经验,获得沙皇的信任。斯托雷平属于新保守派,为稳定国内局势镇压人民运动,杀害革命者,但其农业改革仍取得了一定成就。

二 斯托雷平农业改革

随着1905年革命的爆发,颁布了新的土地法令,规定从1906年11月1日开始原国家、地主和皇室农民的赎金减免一半,从1907年1月1日开始完全废除赎金制度。此后俄国政府将部分国有土地和皇室土地转交给农民,取缔对农民各种权利的限制,废除连环保,扩大农民在地方自治机构中的权利,农民可不经村社同意进入国家机构和教育机构任职。1911年5月29日,颁布《土地规划条例》,11月9日颁布《土地法令》。法令规定,村社中拥有土地的农民可将土地划定为私人财产,可以出售;为扶植富农阶层,鼓励富农购买土地,出售土地的农民应给予相应优惠;同时农民还拥有使用村社草场、森林和其他公共土地的权利。村社划分土地应得到村社大会上1/3以上村民的同意。斯托雷平的农业改革内容如下。

首先,扶持富农阶层。斯托雷平土地改革的目标是保留地主土地私有制,强制破坏村社,培植富农阶层,使之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贫困农民退出村社后转变为雇佣劳动力,既保证了工业所需劳动力,也保证了资本主义农业所需的雇佣劳动力,促进了俄国农业的长足发展。斯托雷平还试图扶持农业资产阶级,建立独立农庄,其方式就是将分散的土地连为一体,扶持富农阶层。为帮助富农阶层,国家提供相应贷款,农业银行主要是为富农提供贷款,富农可购买贵族地主、国家、皇室农民和破产农民的土地,农民将土地出售给富农时售价必须降低1/5。

其次,斯托雷平在破坏村社土地所有制的同时,还扶持独立田庄和独立农庄。脱离村社的农民仍然居住在村中,只是把分散的土地连成一片,作为独立的田庄;同时,他们也可以把房屋和其他财产也转移到土地之上,构成独立农庄。土地改革之前,土地庄园附近的独立田庄和独立农庄仅占6%,改革后则达到70%。具体而言,1905~1915年,农民份地上共建成126.5万个独立农庄和独立田庄,独立农庄与独立田庄农户数与土地占有量分别仅占农户总数的10.3%、农民土地总量的8.8%;至1917年初,共建成130万个独立农庄和30万个独立田庄,独立农庄与独立田庄农户数与土地占有量分别仅占农户总数的10%、农民土地总量的10%~11%。因此,独立田庄和独立农庄的影响范围有限。

再次,破坏村社。斯托雷平鼓励农民退出村社,将村社分为两种,一是不实行定期重分土地的村社,村社土地直接归农民所有,二是在实行定期重分土地的村社中,任何农户都可把重分土地时划归他人的土地确定为私人所有。割断农民与村社联系的目的是将外出务工农民转变为产业工人。俄国农民与农村的联系方式种类较多,如工人向农村寄钱、照顾农村家庭成员,因工人与农村联系紧密,所以工人临时失业、生病、年老时就会返乡。俄国工人与土地联系紧密,很多农民都与农村保持联系,斯托雷平试图割断外城务工人员与村社的联系。

农民与土地关系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工人与土地的联系较为紧密,工厂没有工人(主要是在农村的小型工厂内务工)宿舍和食堂,工人吃住在家中,此时工人全部是附近村庄中的农民。此时的工人完全是农民,他们拥有土地,还从事农耕,工厂经营不善或不适应工厂生活时他们继续务农。第二阶段,工人与土地的联系逐渐弱化。工人居住在工厂宿舍内,在工厂食堂内就餐,偶尔返乡务农,工人家庭成员仍留在农村,因此工人仍与农村保持联系。第三阶段,工人全家在工厂工作,工人开始关注个人利益,工厂内出现家庭宿舍,全家人一同就餐。但工人并未终止与农村的联系,仍然向农村寄钱,偶尔也偕同妻小返乡休假。第四阶段,工厂工人成为真正的无产者,工人全家在工厂附近的租赁房屋或工厂提供的住宅内居住。

就工人与农村的联系程度,可将工人分为五类:一是夏季返乡且从事农业生产的工人;二是夏季不返乡但其家人从事农业生产的工人;三是不从事农业生产将份地出租的工人;四是不从事农业生产但在农村拥有不动产的工人;五是与农村无任何联系的工人。第一类工人在某种意义上可称为农民(不完全的农民);第二类工人所占比例最高,可以称为固定工厂工人,他们已不擅长农业劳作,但其家人仍居住在农村且从事农业生产,农业也是其家庭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类工人完全与农业脱节,但份地收入是其收入的组成部分(将份地出租用于支付相关差役),仍拥有土地所有权;第四类工人已中断与农业和农村的联系,但在农村仍拥有不动产和住所;第五类工人已经成为真正的无产者。斯托雷平农业改革后城市中农业居民与土地的联系开始中断,诸多农民退出村社。据统计,1907~1915年退出村社的农民约为247.8万户,占村社总户数的22%,其中农村资产阶级和贫农所占比例最高。[45]这些农民主要在城市务工或者从事工商业,逐渐失去同农村的联系。

最后,斯托雷平鼓励农民向东部地区迁移,主要目的地是西伯利亚、远东和中亚地区。俄国占领上述地区后,为实施俄罗斯化,向这些地区大量移民,农奴制改革之前移民受诸多限制,以军屯为主,禁止农民自发迁移,但仍有大量农民迁移至东部地区,1795~1858年,俄国政府向北高加索、乌拉尔山前地带、外高加索和伏尔加河下游等地移民约350万人,1700~1858年俄国向新征服地区移民约500万人。1861年农奴制改革之后政府颁布移民法,对移民的权利和义务做出规定:移民者最多可占有100俄亩土地,每俄亩征税3卢布,免除兵役10年、赋税20年。1866年,俄国在远东地区开发47万俄亩土地,1869年阿穆尔省已有60多个村镇,滨海省移民村达88个。1882年,政府为鼓励移民颁布新移民条例,规定每年由敖德萨向符拉迪沃斯托克移民250户,免费给居民搬家,并提供免费食物和迁移费用,国家支付100卢布安家费,提供农业生产所需物资。1897年,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人口已达89万人。20世纪初,迫于国内外形势,政府允许农民迁移以缓解国内危机。高加索地区也是重要的移民区,1863~1913年高加索地区人口由415万人增至1272万人,增长206%,其中库班省和斯塔夫罗波尔省外来移民人数最多。

20世纪初,政府积极宣传移民政策,对每位移民给予150卢布的资助,农民银行协助迁移工作,东部地区移民人数最多。1861~1900年,向东部地区移民人数达560万人,1860~1884年、1885~1895年、1896~1900年年均移民人数约分别为1万人、1.4万人和18.6万人。1863~1913年,西伯利亚人口从314.1万人增加到989.5万人;1897~1913年,西伯利亚人口增加413.6万人,为1811~1897年当地人口增长的总量。大部分移民迁往托木斯克省,1897~1903年78.5万移民中迁移至该省的就达35.2万人。斯托雷平农业改革之后,俄国移民主要迁移至叶尼塞、托波利斯克和奥伦堡等省,移民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具体而言,1906~1914年俄国共377.2万人移民至乌拉尔山以东地区。斯托雷平改革时期,即1906~1916年,俄国从中部迁移至东部地区的居民总量为307.9万人,年均27.9万人。

政府帮助农民搬家,具体措施如下。一是政府改组和扩大亚洲地区的移民机构,除负责移民事宜外,还负责土地划分、修建道路和水利设施、安置移民和提供农业技术等。二是在西伯利亚地区的主要移民通道如车里雅宾斯克、新西伯利亚、伊尔库茨克和叶尼塞斯克等铁路沿线设立移民站,提供安置帐篷、食堂和医疗站。三是为帮助移民在东部地区定居,俄国政府为农户提供贷款,提供给每户移民的平均贷款额为50~100卢布,且逐步增加,1912年达500卢布。1907~1914年拨给农民用于搬迁的贷款为319.4万卢布,户均得到贷款102卢布四是帮助农户购买工具,东部地区各地移民局专门建立货栈,向移民出售农机具,1913年乌拉尔山以东地区共建成767个农机具货栈,其中214个为移民局货栈,其余货栈属于商人或外国人。五是为移民提供生活必需品,移民局在东部地区设立38个店铺,其中远东地区、贝加尔湖地区和叶尼塞斯克地区分别为26个、4个和8个。

斯托雷平农业改革破坏了农民村社土地所有制,加速了农业资产阶级的形成,为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促进了俄国土地利用率的提高,使播种面积和粮食产量迅速扩大与增加;国外机器设备进口数量也大幅增长。移民运动促进了新移民地区农业资本主义发展,同时解决了边疆地区劳动力不足问题,促进了俄国农业发展,至1913年俄国小麦产量仅次于美国,跃居世界第二位。但斯托雷平农业改革也存在诸多弊端:一是虽然破坏村社鼓励农民退出村社,但大部分农民反对破坏村社,希望保留村社,退出村社的农民数量有限,1907~1914年,欧俄47省共有195万农户,只有1/4农户脱离村社;二是斯托雷平农业改革的目的是培植富农阶层,但只有一部分富农生活有所改善,大部分农民被迫破产,成为无产阶级;三是斯托雷平农业改革缓和了农村矛盾,提高了劳动生产率,促进了新技术和机器设备的大规模推广,但俄国大部分地区农业生产技术仍十分落后;四是部分移民因未得到较好安置,被迫返乡,据统计,1906~1916年返乡移民人数为54.7万人,占移民总数的17.8%。

(三)斯托雷平的其他改革

除农业改革之外,斯托雷平还进行了行政体制改革、教育改革和宗教改革。为配合土地改革,斯托雷平首先进行行政体制改革:制定完善的省、县机构纲领,加强政府的权力,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改组警察局,将警察局和宪兵署合并,将宪兵署的政治讯问职能转交给侦查机关;完善各地司法机构,取消地方自治局的司法职能,由居民选举民事法官处理相关事务;成立县行政委员会,代替首席贵族管理县内事务;扩大地方自治局的职能,将部分初级教育、卫生和农业职能转交给地方自治局;扩大选民范围,以适应国家杜马选举。

1905年,政府拟定宗教改革方案,规定居民具有宗教信仰自由,可不按宗教仪式结婚,但又主张保留东正教会的主导地位。政府承认其他教派的合法地位,只要不反对东正教的主导地位,其他宗教组织都可在俄国传教,亦可建立教堂和选举神职人员,取缔对非东正教居民的宗教限制,但犹太人和波兰天主教徒除外。斯托雷平宗教改革范围有限,其他教徒与东正教徒相比仍处于不平等地位。

为提高国内居民的教育水平,斯托雷平也进行了教育改革,要求各级政府机构协助进行教育改革,在全体居民中普及初级教育,广泛建立各类职业学校。斯托雷平教育改革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农民教育水平,国民教育部专门拨款解决该问题。除此之外,还设立专项教育基金,提供优惠贷款用于解决学校建设经费问题。

斯托雷平改革是1861年农奴制改革之后俄国农业领域的第二次重大改革,主要意义如下:一是破坏了传统的农民村社土地所有制,加速对农民的剥夺和农村资产阶级的形成,为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条件,破坏了村社制度长期对农村的束缚,加速了农村社会的两极分化;二是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俄国土地使用率提高,农作物播种面积迅速增加,农产品产量大增,农业机器广泛使用;三是大规模移民促进了边疆地区的开发,如西伯利亚和高加索等地耕地面积迅速增加,工商业也随之得到发展;四是农业发展带动了工业发展,使俄国经济于1908年走出经济危机的泥潭,一战前夕俄国经济增长速度已经接近1887~1900年水平,个别工业部门甚至超过19世纪末水平。1909~1913年,俄国工业品产量增长速度超过德国、美国、英国和法国,年均增长率为9%,商品需求率上升6个百分点,铸铁产量增长64%,钢和煤炭产量分别增长82%和150%;五是大量移民和物资运输促进了东部地区交通运输业的发展。

虽然斯托雷平改革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带来诸多问题:一是改革并未彻底消灭农奴制残余,农业资本主义发展仍受到严重束缚;二是改革试图破坏村社制度,但十月革命前俄国仍有十余万个村社;三是改革竭力培植富农阶层,加速了农村的两极分化,农民生活更加贫困;四是虽然改革目的是缓和农村矛盾,防止农民响应革命,但农民大量破产导致农村矛盾进一步激化,农民运动不断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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