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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文帝专题系列四:隋文帝时期的土地、经济与文化教育制度

 常乐46n2h5fy36 2022-08-23 发布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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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制度与经济发展

隋文帝时期社会稳定,经济逐步恢复,国库充实,人民安居乐业,史称“开皇之治”,与汉代的“文景之治”及后来盛唐的“贞观之治”齐名。隋文帝的理想是建立一个由国家严格管理的稳定的农业社会。在当时中国作为一个典型农耕社会的背景下,开皇之治的成就,是建立在鼓励农耕的土地制度之上的。

隋朝继续推行的均田制,是北魏孝文帝改革的产物。众所周知,导致汉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土地兼并愈演愈烈,激化了社会矛盾。进入分裂和战乱时期后,土地占有不均的情况依然严重。北魏孝文帝推行改革,土地制度改革即是重点之一。公元485年,孝文帝发布“均田令”,宣布实行均田制度。所谓均田制,就是按农户人口“计口授田”,把国有土地(官田)分给农户,使他们变成自耕农。均田制使农民有地可种,对稳定社会秩序,鼓励农民发展农业生产,限制豪门世族侵占土地和荫户,增加国家财政收入,都起了积极的作用。

隋文帝即位后, 继续推行均田制度,“计丁授田”。其主要内容是:把农户人口按年龄分为四类:男女3岁以下为黄,10岁以下为小,17岁以下为中,18岁以上为丁,60岁为老。丁有受田权利,同时履行纳课、服役义务。60岁以上免役。普通农民一夫受露田80亩,一妇受田40亩,奴婢受田与良人同。随丁的牛也受田,每头受田60 亩,以4牛为限。同时每丁给桑田20亩,种桑50棵,榆3棵,枣5棵。土不宜桑者,给麻田种麻。桑麻田为“永业田”。按规定,所受露田在年老死后要交还国家,永业田则实行世袭,不需交还。其田宅,率三口给1亩,奴婢则五口给1亩。官员皆给“永业田”,多者至100顷,少者30顷。任职官员在所在地还给“职分田”,一品者给田5顷,以下每降一品减50亩,至九品为1顷。此外,官员还有“公廨田”,以充办公费用。

不过,均田制的落实,实际上是打了折扣的。老百姓的受田标准,只有在偏僻、人口稀疏的“宽乡”才能得到执行,在人口密集的“狭乡”并不能得到保证。大大小小的实官虚官占去了大量土地,普通老百姓的受田严重不足。所以,均田本身并不彻底,对隋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并不如想象得那么大。隋文帝时期经济的恢复、发展,主要靠了两个办法,一是租税减免,二是“大索貌阅”。

隋文帝以富国为首要目标,在确保国家赋税收入的同时,尽量减轻税负,稳定民生。颁布的均田新令,在租税收取方面沿用了北魏的“租庸调制”:缴纳谷物谓“租”,缴纳绢或布谓“调”,以绢或布替代劳役谓“庸”。对租调的规定是:丁男一床,租粟三石,桑土调以绢絁,麻土以布,绢絁以匹,加绵三两,布以端,加麻三斤。单丁及仆隶各半之。未受地者不课税,有品爵及孝子、顺孙、义夫、节妇, 并免课役。有研究者考证,这个标准,比北周、北齐都没有减轻许多。但隋文帝对社会长期经历动乱,需要休养生息才能恢复经济是有深刻认识的。他继承了古代贤君“轻徭薄赋”的赋税思想,会经常采取一些减免赋役的临时措施。例如开皇九年平定江南后,为使江南恢复生产、休养生息,隋文帝下令免除江南十年徭役, 其他诸州也免除当年租赋。开皇十年五月,隋文帝认为国内没有大事发生,应当“宽徭赋”,于是下令,年满50岁的百姓年五十者“输庸停防”。开皇十二年,因储粮的府库皆满,诏令“河北、河东今年田租,三分减一,兵减半,功调全免。”开皇十七年又因同样的原因,下诏停赋一年。隋文帝时期还将每年一个月的力役减为20天。

隋文帝接受了以前历朝重农抑商、歧视民间工商业政策的传统,依然把农业看做“首业”,把商业看做“末业”,甚至开皇六年诏令“制工商不得进仕”。他没有改变长期形成的那种鼓励农本便不应鼓励经商求利的观念,认为北齐之所以腐败衰亡,根本原因在末业发达,百姓脱离乡村,到城市逐利,埋下动乱的种子。所以,在注重农业的同时,隋文帝对手工业和贸易市场都实行严格的管制。太子少保苏威认为从商者都是求利之徒,应遣散归农。他们的临街店舍不符合鼓励农本的原则,应当予以拆除。若仍要经营,应令他们迁往远离道路的偏僻之处。隋文帝认同和接受这些主张,并对执行这些主张的官员大加勉励。有一名为令狐熙的官员到汴州任刺史,到任就整顿商户,令大门朝街道的民居一律改向,外地人遣归务农。隋文帝把他的政绩列为全国第一,并向其他地区推广其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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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瓷鸡首壶、白瓷双腹龙柄传瓶,1957年出土于陕西省西安市李静训墓,为隋代的盛水器。现收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不过,正因为隋文帝的财政主要依靠农业税收的政策和对税赋的减免,恰恰给工商业提供了发展的空间。隋文帝一登基,就废除了北周实行的“入市之税”,开皇三年又宣布取消酒和盐的专卖。这些举措,客观上促进了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在丝织、造船、造纸、瓷器制造、印刷、雕刻、制茶业、制盐业以及漆器业等方面,隋朝时期都达到了很高水平,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一大批商业繁荣的城市发展起来。

“大索貌阅”是隋文帝加强国家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

所谓“大索”,就是清点户口,并对姓名、出生年月和相貌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所谓“貌阅”,就是将百姓与户籍上描述的外貌一一核对。“大索貌阅”即大规模地检察户口的诏令。强力推出这项举措是因为,在长期战乱的情况下,大量百姓为了生存和安全,投奔豪强世族以求庇荫,不得不接受他们的盘剥。隋立国之初,这些受庇荫的农民并不在国家编制的户籍之内,官府也无法无法向这些荫庇户征调赋役,客观上造成了税收的大量流失。因此,无论是国家统一后要求加强中央集权、限制地方豪强势力,还是推行均田制、调动百姓农业生产的积极性,都要求改变这种局面。“大索貌阅”目的在于搜括隐匿人口。隋文帝把这一举措看做治理国家的基础,极其重视,落实的态度坚决、严厉。他责令官员须亲自出面检查年貌形状,以便查出那些已达成丁之岁而用诈老、诈小的办法逃避承担赋役的人。凡出现户口不实的情况,负有责任的地方官吏将被处以流刑。隋文帝还设立了负责受理揭发检举隐瞒户口的专门机构,以惩处隐瞒户口的行为。

紧随“大索貌阅”的是“输籍定样”,即确定户口数,编制“定簿”,以此为依据来收取赋税。其中也包括了貌定百姓的疾病状况,据此作为确定是否具备受田或免赋役资格的依据。尔后在制定的《输籍法》中,对农民的赋税、徭役负担从法律上逐一做出详细规定,还特别强调地方官吏不得再在法规之外征调任何其他赋役。这样一来,实际上大大限制了农户受贪官污吏和豪强势力盘剥的现象,农民所承担的赋税和徭役的数额比过去大为减轻。农户也乐意从豪强的庇护下摆脱出来。因此,“大索貌阅”之后,隋朝人口迅速增长,税收也随之增长。

如果把前面的举措统统看做“开源”,那么,隋文帝在“节流”方面也显得比较突出。在历朝历代皇帝中,隋文帝以“躬履俭约”而著名。他严于律己,严格控制财政开支,对于官员中铺张浪费、追求浮华的行为,每每痛加斥责,甚至严加惩处。隋文帝的崇尚节俭,厌恶奢靡,对推进开皇年间经济恢复和发展、社会形成朴实风气起了积极作用。

二、文化教育制度

中国古代教育的一项最主要的功能,是为国家提供管理人才,即所谓“学而优则仕”。周朝便设有太学。汉武帝时更进一步,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兴学校,行选士,将“学而优则仕”制度化。魏晋以后的分裂和长期战乱时期,社会动荡,官学时兴时废,教育衰落,儒学不振。在北方游牧民族入主中原的背景下,隋朝立国之初,承接的是北周轻文尚武的传统。掌握文化知识,只被看作用来处理政府公文所需的从属性行政技能。但随着国家统一后发展的需要,汉化政策的进一步推行,隋文帝认识到,需要把儒家学说提升到治国不可或缺的地位。立学设教,制礼作乐,鼓励劝学行礼,随即成为隋文帝立国后的重要政策之一。

隋文帝发展教育的第一步是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官办教育的管理。他把文教从原来主管礼乐仪制、天文术数的太常寺中分离出来,设立国子寺专管,作为国家教育部门的最高行政机构,不再和宗教混在一起。国子寺设祭酒一人,是为负责全国学校教育的最高长官。属官设主簿、录事各一人。这是有文献记载的中国历史上首次出现的专管教育的行政部门和官员,表明学校教育在国家政权中有了独立的地位。设立独立的教育管理部门,表明隋文帝对教育的重视程度,被看作是中国古代教育史上一个巨大进步。《隋书》记载,国子寺开学之际,隋文帝亲临主持释奠仪式,听国子祭酒的演讲,并当场予以褒奖和赏赐。开皇十三年(公元593年),国子寺改名国子学。隋炀帝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后改名国子监,并且一直为后世所沿用。

学术获得了相对的独立性,教育内容也随之得到充实和拓展。汉代之前的太学,以先秦时期各类学说的要义为内容。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太学的主要教学内容限定在儒家经典,被称为“经学”。直到公元178年,才有东汉在洛阳鸿都门开设的学习、研究文学艺术的高等专科学校,史称“鸿都门学”,标志着教育内容开始向经学以外发展。隋文帝鼓励了这一发展趋势。中央官学除设有国子学、太学、四门学,还初创了书学、算学和律学,应用学科与经学并立。书学专门研学书法,算学即后来的数学和算术,律学在当时则指法律注解及相关理论研究,相当于今天的法学,异于后来的音律学。官办教育是把教育、研究和行政机构三者合为一体的。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这五学归国子寺领导,律学由大理寺直接领导,成为部门办学的先导,学校体制逐步形成。相应地,在科举考试中设立了明算科。此外,在太医署中,也招纳生徒,传授医术,培养医学人才。地方则设有州郡县学。把三学发展成为“六学”,并根据社会发展创设专科性学校,是隋文帝对于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一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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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子监是中国古代隋朝以后的中央官学,为中国古代教育体系中的最高学府。

《隋书·百官志》载,隋代各学不仅设有专职教官和脱产学习的学生如博士、助教、生员等,而且实行计划管理,名额也有规定。如:博士,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各5人,书学、算学各2人;助教,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各5人,书学、算学各2人;学生,国子学140人,太学、四门学各360人,书学40人,算学80人。可见,当时的中央官学已具备了较大规模。对各个州县学校教师和学生的人数,也根据州县面积大小和人口多少作了规定。当然,发展官办教育,隋文帝不是第一个。他的功劳是把这一政策拓展到整个中华民族的范围。这在当时具有重大的意义,也对后世有深远的影响。隋朝的教育制度为唐王朝所继承和发展。

隋以前的教育,历来就有官学、私学之分。分裂和战乱时期,官学难以发展,私学同样受影响。隋朝立国后,在官方鼓励教育的政策推动下,私人讲学日益兴盛。各地纷纷广建学校,中原地区学者众多,儒学一时兴盛,如唐代魏征所形容的,出现了“京邑达乎四方, 皆启黉校”,“讲诵之声,道路不绝”,“中州儒雅之盛, 自汉、魏以来, 一时而已”的盛况。私学也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秉承西汉以来的经师传统,传经授业,二是以识字读书为主的普及性教育。官学、私学的共同发展,改变了六朝时期门阀制度下的贵族教育制度,教育对象迅速扩大、下移,庶族获得了更多的受教育的机会,适应了统一后经济文化建设的需要。

除了把发展教育作为逐步改变官员文化成分的长久之策,隋文帝也试图改变现任官员尚武轻文的旧习惯、旧传统。开皇三年(公元583年),隋文帝采纳主张文治的奏折,下诏在全国劝学行礼,并提出了具体措施。诏书发布之后,“自是天下州县皆置博士习礼焉”。相比北方游牧民族的尚武,曾经处于梁、陈治下的南方地区,更有崇文的传统。于是,隋文帝平陈后,大量启用江南文士。他把“江南士人,悉播迁入京师”,把他们安排进中央学术机构中。未迁入京城的学者也多安排任地方教官。

与发展教育相关,隋文帝对文化遗产的抢救和保护也值得称赞。整个分裂和战乱时期,文献书籍毁损严重。隋朝建立时,只存图书15000余卷,且残缺不全。隋文帝下诏派使者到各地收集书籍文献,并广开献书之路。《隋书·牛弘传》记载,负责文献图籍整理的秘书监牛弘上书建议隋文帝广泛收集书籍,隋文帝采纳,并令“献书一卷,赏縑一匹”。隋灭陈,攻下陈国首都后,立即封存陈朝图籍,全部运回长安,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这些文献图籍进行编辑、修缮、补缺,使大量濒于灭绝的珍贵藏书得以存世。

本文原载于《政治通鉴》第一卷“隋文帝”条目。北大政治学(微信号:PKURCCP)为方便阅读,略去全部注释,并有删节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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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编辑:马佳磊 Léo

技术编辑:曹政杰

责任编辑:孙宏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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