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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物业新规出台,3个“新权益”业主需知晓,小区格局或将改变

 bulaolindtsg 2022-08-29 发布于辽宁

对于现在来说,很多人都居住在城市当中,根据数据显示,我国的城镇化率已经达到了60.6%,这就意味着我国的城市常住居民已经占据了总人口的60.6%。对此而言,生活在城市当中的居民可谓是占据了总人口的大多数。而在城市当中生活的话,房子可谓是必需品,这就使得很多人想要生活在城市当中,都需要购买属于自己的房子。

对于人们而言,苦恼的可能是买房的困难,毕竟现在的房价也不便宜,单是一个首付,就掏空了人们的积蓄,之后还要还三十年的房贷,可以说购房成本是非常高昂的。但对于人们来说,买房后的生活体验如何,还是和物业息息相关。在小区当中,物业可谓是不可缺少的一环,物业的好坏也决定着小区业主的居住体验。

对于人们来说,当然是希望自己小区的物业服务水平能够好一些,这样自己居住起来也比较舒适。然而近几年来,不断有物业的黑料被爆出,使得人们对物业的感觉也比较差。为什么会这样说呢?对于现在来说,很多人的感觉都停留在物业横行霸道的形象上。对于一些物业来说,每次收取物业费的时候,可谓是非常积极,而且有时候还会找各种理由多收取一些物业费。

但收完物业费后,业主遇到问题了,物业也不帮忙解决,反而在一直不断推脱。对此而言,业主也是心中有些怨气,毕竟物业就是业主们请来服务的。对于业主和物业来说,就相当于一直雇佣关系,一边支付资金,而另一边付出自己的服务。但对于现在很多小区的物业来说,却没有这样的觉悟,反而将小区当成了自己的“后花园”。

平时在小区当中横行霸道,如果业主不愿意缴纳物业费的话,就想尽办法干扰业主的正常生活。甚至有时候,会将业主的房子断水断电,这样的话就导致业主没有办法正常生活,以此来达到收取物业费的目的。可以说,现在一些物业已经成为了小区当中的“大爷”,完全将小区当成了“提款机”。面对这样的情况,小区内的业主也是苦不堪言,使得小区内业主和物业的矛盾也是逐渐加深。

这就使得很多人对物业,有着很深的误解。但实际上,对于很多物业来说,服务水平都是比较好的。这些小区内的业主居住体验也是非常好,遇到问题时,物业会及时帮忙解决,而且平时各种贴心的服务,也是让业主们倍感舒适。而且对于这些物业服务水平较好的小区来说,也不在少数。只不过因为很多人在网上爆料出一些物业的黑料,使得人们对物业这个行业,产生了很大的误解。正所谓“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但经过这么多,物业服务水平较差的小区事件来看,业主们不能只将希望寄托于物业,希望选择一个好的物业。而是应该通过相关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在今年正式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当中,也有着关于物业方面的规定,其中3个“新权益”业主需知晓。

业主有权更换物业

对于一些物业来说,在小区内可谓是横行霸道,导致小区内业主也是怨声载道。对于这种物业来说,以前业主真的是拿他没有办法,就算是想要将物业赶走,也不知道该通过什么样的方法,而且对于物业来说,还可能懒着不走。然而对于今年来说,在《民法典》当中,也有着明确规定。

在第946条中明确规定:

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这也就是说,对于物业来说,还是可以取消的,只不过需要全体业主的共同努力。通过投票的方式决定物业的去留,如果物业将小区搞得鸡飞狗跳,小区内的业主肯定都愿意更换物业。而要是小区内物业服务水平较好的话,就算有人想要恶意更换物业,全体业主也不会同意。可以说,这个规定是非常合理的。

物业费应当公开透明

对于很多业主来说,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物业费不透明的问题。因为物业在收取物业费的时候,总是乱收取费用,有时候还会以各种理由,来多收取一些物业费。而且每年都说物业费亏损,要求提高物业费。对于这样的情况来说,小区内的业主也是非常不乐意。毕竟一直要求多收取物业费,到底物业费干了什么呢?小区内的业主也不清楚,所以当然不愿意缴纳物业费,这就使得小区内业主和物业的矛盾较大。

对此而言,在《民法典》第943条规定: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从这当中我们就可以看出,对于物业费来说,以后是要公开透明了。对于物业费的使用情况,物业也是要定期向业主们公开,这样的话,业主们知道物业费流向了什么地方,是否流入了个人的腰包也一清二楚。在这样的情况下,业主和物业的矛盾就会减少很多,而且可以避免出现乱收物业费的情况。

公共区域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在《民法典》第282条规定: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

对于这点来说,很多业主都百思不得其解,小区内有什么地方产生收益了吗?实际上,业主在小区内看到的广告牌,都是物业和广告公司合作的结果,在小区电梯内,更是随处可见的广告。对于一些小区来说,物业并没有将这部分收入告诉业主,使得业主并不知道还有这部分收入。导致这些广告费,都落入了个人的腰包。然而在《民法典》当中,也有了明确规定,这些公共区域产生的收益,都属于全体业主所有。

可以说,在《民法典》出台的情况下,小区内的格局也将发生改变,对于之前来说,很多物业都比较嚣张跋扈,在小区内横行霸道。然而在《民法典》的规定下,这些服务水平较差物业也会有所收敛。如果不用心服务业主的话,就会面临被辞退的局面,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小区内的格局确实要发生改变了。

对此,你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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