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在《离娄上》第二十六章中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舜不告而娶,为无后也,君子以为犹告也。” 这段话说的是舜娶妻的故事。尧选择舜作为自己的接班人。为了进一步考察他,尧把自己的两个女儿娥皇女英嫁给了他。舜与二女结婚,并没有事先禀告父母。这违背了礼教,但如果禀告父母,就可能打散婚事,使舜“绝后”。相比于“绝后”的大罪,“不告而娶”就成了小错。 那么,古人认为“不孝有三”的三不孝,不包括下面哪条? A.不听父母的话 B.没有原则地顺从父母的意志,做出不好的事情,陷父母于不义 C.不肯赚钱赡养老人 D.不结婚不生孩子 答案:A 《十三经注疏》中在“无后为大”下面有注云:“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根据《注疏》的解释,听从父母的话要有原则,如果不对就不能盲目顺从;如果家贫,就应该去工作,用工资(“禄”)来赡养老人;适当的时候娶妻生子,延绵后嗣,使祖先一直有人祭祀。 在舜“不告而娶”的故事里,有一个隐含条件,就是舜的父亲瞽叟宠爱后妻和小儿子,虐待舜,不给他娶妻。甚至在舜得到尧的信任之后,还屡次设计害他性命,谋夺他的财产和妻子。 孟子认为,面对这样的父母兄弟,才可以“不告而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