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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清单制作技巧及注意事项丨U法说

 爷爷奶奶的宝贝 2022-09-15 发布于广西

前言:康浩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与知识产权学院合作,为法学生录制了系列法律实务技能微视频。前两期康浩U法与大家分享了“”与“”(点击蓝字回顾前两期),本期将与大家分享“法律检索报告的制作”~

大家好,我是广东康浩律师事务所常欢律师,今天与各位分享民商事诉讼证据清单的基本制作技巧。

证据清单的作用及制作要旨

(一)证据清单的作用

第一,证据清单具有信息汇总归集、导向指引的基本作用。制作好证据清单,有助于法官对我方提交的所有证据形成整体概念,并且能够迅速定位具体证据的位置,避免反复翻找。第二,证据清单具有帮助向法庭呈现案件事实与法律观点的重要作用。为突出重点,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等文书一般需要控制篇幅,因此与证据相关的、未能在前述文书中表达的内容可以利用证据清单进行重点阐述。

实务中,确实存在当事人或律师懒于制作证据清单,或轻视证据清单的作用,仅在清单中说明证据名称而不说明其他事项的情况。尽管从法律层面而言,不制作证据清单并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但是证据清单的缺失往往容易导致法官及各方当事人对证据的理解产生偏差,需要各方当事人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对证据内容和证明对象进行解释,拖慢案件审理进程。更极端的情况下,证据清单的缺失甚至会影响案件结果。因此,我们建议大家一定要制作证据清单,并且要制作一份好的证据清单,以便在诉讼当中争取优势地位。

(二)证据清单的制作要旨

好的证据清单必须具备内容具体、逻辑清晰、形式直观三个特征。我们应当以这三个特征作为制作要旨,根据案件具体需要设计证据清单。为做到“逻辑清晰、形式直观”,一般建议证据清单采用表格形式,制表工具可以采用excel或word。鉴于excel本身即是电子表格软件,制表更为快捷,且具备较好的序列填充功能,故通常建议使用excel制作证据清单。

证据清单基本要素

(一)证据清单的基本要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对其提交的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并依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结合前述规定与实践经验,我们认为对于事实与法律关系简单、证据较少的案件而言,证据清单的基本要素包括:标题、案件名称、案号(如有)、当事人地位、证据序号、证据名称、证据内容与证明对象、证据页码、提交人、提交日期。接下来,请大家跟随证据清单范本,一起看看清单基本要素的填写注意事项。

1.标题、案件名称、案号、当事人地位:案件基本信息要注明清楚,以便法官清楚地了解到证据是哪一案件的证据、是哪一方当事人提交的。同时注明案件基本信息时,可以列明较长当事人名称的简称,以便后续直接使用。

2.证据序号:自上而下排列,提交前应当仔细检查,不要出现漏号、叠号。

3. 证据名称:一般以该份证据自身的命名为准,如该份证据自身无命名,可根据证据内容总结表述为xx文件,但该总结必须准确,不易让人产生歧义。此外,如一份清单中存在两份以上名称相同的证据,则考虑增加列示证据自有的编号或证据形成日期,以便区分。

4.证据内容与证明对象:

(1)证据内容原则上应完全摘录证据文件中的原文。如果需要援引的原文只是大篇幅内容的一部分,在保持语意完整、客观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省略号替代部分无用内容,以减少阅读负担,突出重点。如果受限于原文格式不方便援引展示,可依据原文进行总结。

(2)证明对象又称证明目的,是指通过证据内容能够证明的法律事实。证明对象应当紧紧围绕证据内容进行阐述。

一般情况下,先阐述证据内容,再说明证明对象,逻辑较为通顺。在相对较为简单的案件中,部分证据的证据内容可直接作为证明对象。如果证据内容与证明对象比较长,可按快捷键“Alt+Enter”作分段处理,并且在每段前标上序号。此外,如果不同的几份证据有逻辑关联、可以共同证明同一目的,可以将对应单元格合并在该单元格里阐明证明对象的方式,以达到展示多份证据具有同一证明对象的目的。

5. 证据页码:指证据所在页码(而非证据的长度页数),可以更快捷地将有关内容定位,展示给法官与各方当事人。

6. 提交人与提交日期:可在提交人后加“盖章”或“签字”字样,提示当事人进行签章。

(二)证据清单可选择添加的元素

1. 证据来源:可反映证据的形成过程,主要来源有政府机关出具、当事人双方签署形成、当事人单方制作等。鉴于证据来源属于在庭审时应当予以陈述说明的事项,为突出重点,一般可不在清单中列明。

2. 证据形式:一般来说举证方无需特别说明证据的法定形式,如对方当事人有所质疑,双方应在举证质证环节发表意见。因此一般证据清单中可不予列明证据形式。

3. 证据原件情况:目前大多数法院并不要求当事人提交证据原件,一般会组织现场质证,请各方当事人对证据原件予以核对,书记员会对原件情况做好记录。因此一般证据清单中可不予列明原件情况。

如某些证据确有必要引起法官注意,并要求对方当事人就证据来源、证据形式、证据原件情况等问题进行解释,可考虑在证据清单中添加相关元素,以提醒法官。

证据基本排列顺序与证据分组

(一)证据基本排列顺序

1. 按时间顺序排序。时间是案件事实中非常重要的元素,按照证据形成的时间描述事实,较为符合逻辑,容易让阅读者把握案件时间脉络。此排序方式也是最为常见的排序方式。

2. 按法律构成要件排序。不同的民事责任有不同的构成要件,在对证据排序时,可以根据责任构成要件进行排列。例如,侵权责任四要件为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可按该顺序排列证据。

3. 按证据重要性排序。针对不同审理程序而言,可依照证据在该审理程序中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序。如在二审或再审审查的程序中,新证据尤为重要。因此可将新证据提前至证据清单最前的位置进行阐述。

4. 按证据证明力大小排序。如证据为公文书证、原始证据、直接证据等,可放在清单较前的位置进行阐述,而传来证据、间接证据等可放在较后位置阐述。

以上排序可结合案件审理程序、证据证明力、证据客观情况、排列方式是否容易对我方不利等情况,在证据清单中以较小频率交叉使用。但是,对于证据清单整体而言,还是应当尽量保持统一,不建议同时大篇幅采取不同的方式排列证据,避免增加理解难度。

(二)证据分组

对于事实与法律关系相对复杂、证据较多的案件而言,制作证据清单时,不仅仅只是止步于对证据与证明内容进行单一罗列,而需要在证据清单中体现更强的逻辑性。具体而言,复杂案件所使用的证据清单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证据分组

每组证据应有共同的证明对象,该些证明对象应当是高度概括提炼的。每组证明对象为平行、并列关系,相互之间应有逻辑关系。如能通过观察各组证明对象即可了解我方基本观点,那么该份证据清单就是前后衔接完整、脉络清晰的。

*举例: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合同的履行、违约行为、损害结果

2.证据序号

在案件较为复杂的情况下,一般采用组内编号的形式对证据序号进行排列。即第一组内的证据为“1.1、1.2、1.3…”,第二组内的证据为“2.1、2.2、2.3…”。这样编号的好处是,如后续有需要补充的证据,可以排在具体组别的最后并继续编号,不会打乱原有的证据序号。

格式方面其他注意事项

1.打印标题:打开“页面布局”选项卡,选中“打印标题”,点击“打印标题”-“顶端标题行”右侧按键,选中编号所在一行为顶端标题行,以便每页的顶端均有每列具体内容的种类的提示。

2.分页预览:点击右下角“分页预览”按键,通过拉动蓝色分页线调整页面包含内容,避免出现页面中包含过多空白位置的情况。

3.边距与缩放设置:打开“文件”选项卡,选中“打印”,在“边距”选项中调整为“窄边距”,并在“缩放”选项中选择“将所有列调整为一页”,以使字体保持较大的字号,方便阅读。

4.页码设置:打开“文件”选项卡,选中“打印”,“缩放”选项的下方有“页面设置”选项,打开后在“页眉/页脚”选项卡下对清单自身的页码进行编辑。

END

编辑:Serendip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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